王淑媛與王楨長得有幾分相像,姜明宣還這麼在乎她。()
顯然,她的身份絕不是一個丫鬟那麼簡單,十有九成是王楨的孫女。
這麼想着,霍元琪沒再打量她,和姜明宣談話。
姜明宣恢復貴公子模樣,沒了昨天的暴躁,他皺起眉時,給人一種憂國憂民、胸懷天下的感覺。
他心平氣和地說了昨天的事:“……衛世子如此決絕,恐怕我們拉攏衛親王不是上策。”
“大少爺別擔心,據我觀察,衛親王與衛世子之間有過節,父子倆經常有不和的傳言,他最寵愛的是小兒子孟長城。”霍元琪說道。
姜明宣會意,想了想王楨那邊得到的情報,認可了霍元琪的說法,又想起一事道:“對了,衛世子說,他要和姜明月回衛親王的封地。我擔心,他一走,太子會立刻對我們發難。”
霍元琪勾脣一笑,胸有成竹:“他想走,我們不讓他走就是。”
“霍先生可有良計?”姜明宣聞言一喜。
他發現有霍元琪在身邊,自己完全不用絞盡腦汁地思考了,而且霍元琪在京中兩年,比他了解京中形勢。
“且等着北方開戰,衛世子跟太子素來不和,只要稍加挑撥,他便能成爲我們手中的槍。”霍元琪神秘一笑。
姜明宣追問,霍元琪就不肯再說了,只說時辰未到。
霍元琪回到與姜寶珠居住的衚衕後,王淑媛勾住姜明宣的脖子,笑嘻嘻地問道:“表哥,這位霍先生看起來年紀不大,卻像是足智多謀的樣子,他是哪裡的人啊?”
“他是外公的學生,叫做霍元琪。是寶珠的……唉,是她夫婿,可惜腿斷了。”姜明宣語焉不詳,堅決不告訴王淑媛,霍元琪的腿是因爲姜家而斷的。
此時,姜明宣倒有些懊悔,當初怎麼不勸勸涼國公相信霍元琪的忠心呢?
非要到危急關頭,才顯出霍元琪的真心來。
他是不懷疑霍元琪的,畢竟霍元琪那副德行,除了姜家,也沒別的地方肯收留一個瘸子了。而且,霍元琪一直爲涼國公出謀劃策,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王淑媛驚訝地張大嘴巴,姜明宣覺得她可愛極了,故作憂鬱、哀傷,王淑媛是朵解語花,自然是要安慰他的,這一安慰,兩人就滾到炕上去了。
而此刻的霍元琪也和姜寶珠在炕上。
原來,姜寶珠回京後,先是去王姨娘的衣冠冢上痛哭一場,後來發現自己的嫁妝全部被霍元琪貪了,怒火終於有了發泄的理由。
於是,她一看見霍元琪進門,就誘引他進了臥房。
霍元琪坐到炕上,姜寶珠嘭地關上房門,插上門栓。
霍元琪不由自主地扶着炕沿站起身,驚問:“你要做什麼?姜寶珠,你個無恥(無齒)的瘋婆子!”
“哼,你從始至終就是我們姜家的一條走狗,你還敢罵我是瘋婆子!現在,我讓你瞧瞧什麼是瘋婆子!”
姜寶珠二話不說,抄起雞毛撣子,狠狠地抽在霍元琪身上。
咻咻咻,雞毛撣子破空的聲音格外刺耳。
霍元琪腿腳不便,四處躲藏。
姜寶珠恨死了霍元琪,是個瘸子就罷了,她這輩子就那麼點嫁妝,她唯一賴以生存的東西卻被這個臭男人貪了!怎麼能不恨!所以是用盡了全身的力氣抽打霍元琪。
每打一下,霍元琪感覺自己的肌肉彈跳一下,疼得撕心裂肺,他咬緊牙關,先是示弱,然後趁姜寶珠靠近自己時,猛地撲倒她。
女人的力氣和男人的力氣不能比,兩人在地上翻滾。
最終,霍元琪制住姜寶珠的雙手,將她剝個精光,騎在她肚子上,奪走她手中的雞毛撣子,狠狠抽打她醜陋的皮膚,邊抽邊罵着污言穢語。
他抽打的地方專門選女人的軟肋,姜寶珠的胸被抽得鮮血淋漓,她感覺自己的胸已經爛掉了,尖叫聲幾乎刺穿霍元琪的耳膜。
發泄夠了,霍元琪才停手,把這個渾身哆嗦的女人用繩子捆成糉子,大冷的天兒,就任由她光着身子躺在冰冷的地上。
霍元琪朝她吐了口唾沫:“呸!賤貨!”
他拉扯到後背上的傷口,不由得“噝”了一聲。
霍元琪出去吃了熱飯,回到房間看見姜寶珠在努力地朝燒熱的炕上爬。
他一腳踹翻她,鞋底踩着她的臉,碾了碾。
姜寶珠露出一口白玉做的假牙,惡狠狠地說:“霍元琪,你最好打死我,否則,我一定會告訴我哥哥,我哥哥會殺了你的!”
“哼,姜寶珠,別以爲自己有多重要,你哥哥現在需要我,根本不會管你的死活!”
“胡說!我哥哥最疼愛我了……”
“疼你?疼你會把你送到我這裡?難道他不知道我跟你的恩怨?你在江南東道也沒少告狀罷?喲,回京了,他是怎麼做的?姜寶珠,你現在就是禿毛兒的鳳凰,連只雞都不如!”
“不可能,哥哥是疼我的!”姜寶珠使勁搖頭,不接受他的話。
霍元琪桀桀冷笑,終於有了揚眉吐氣的感覺,姜寶珠衆叛親離,從今以後,他想怎麼蹂躪她,就怎麼蹂躪她。
羞辱完姜寶珠,他挪開腳,用鞋底拍拍她的臉,問道:“我問你,你哥哥身邊的丫鬟是誰?”
姜寶珠只管瞪他,半句話都不說。
霍元琪端來一碗飯,放在她嘴邊:“你不說,我就不給你吃。你餓死了,你哥哥除了會給你準備棺材,不會責怪我一句。因爲,你在他眼裡,就是個死人!”
姜寶珠倔強地閉緊嘴巴,張口一吐,把兩個假牙套吐了出來。
霍元琪噁心欲嘔,把飯菜放到桌子上,蒙上被子呼呼大睡。
半夜裡,姜寶珠受不住寒冷,屈服,叫醒霍元琪。
霍元琪把她拎到炕上。
姜寶珠生怕他把自己扔下去,哆哆嗦嗦地說:“那個女人是王淑媛,是我外公的孫女,是我表姐,大舅母的嫡女。
她跟哥哥是青梅竹馬,但是外公把她許給了江南東道的一個貴公子。表姐逃婚,跟我一起來了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