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壽州道德法(一)

先是有清理戰場的士兵回報,碼頭糧倉裡不少糧食袋子被劃破,大米都流到了地上,有的甚至被潑上了糞水;還有一部分大米被火點燃了,幸好被及時撲滅了。

緊跟着,又有士兵說,碼頭上唯一一口水井水面上漂浮着許多糞便,暫時不能飲用了。

再往後,負責外圍偵察的海盜彙報說,海灣向南通道的峽谷口處有一個簡易的關隘,有數十名佔婆士兵在那裡把守。

賈宇航也被激起了火氣,接連下令:

“立刻盤點全部糧食,然後到海灣內所有人家借糧!”

“立刻即人搜查附近小溪、河流,看護源頭,檢查水質!”

“再度清理戰場,一個活口不留!”

“派小船十二個時辰輪流巡防海灣,不得放過一條可疑船隻!”

“派出兩千人,立刻攻下那個南邊關隘,然後留五百人把守!”

“派一千人向北面攻擊,一直攻到可固守的地方!”

經過一夜苦戰的海盜隊伍不得不再度全部出動,分頭行動。

等整個碼頭空下來時,賈宇航領着數名親信走進了佔婆駐軍軍營,找了一個地鋪剛想眯一會兒,就聽到有士兵在門外求見,只得掙扎地起身,吆喝着進來。

門外進來了一名一直跟隨賈宇航的中年海盜,向賈宇航展示了一下還在流血的右手,惱恨地說道:“老大,我們去徵糧,一個佔婆小兔崽子竟然咬了我一口!老大,封刀不?”

賈宇航一直淤積於心的暴戾火焰立刻被點着了,猛地跳起身來怒吼道:“不封刀!吩咐下去,但有抵抗,殺!”

“好咧!”那名海盜獰笑起來,大步向外走去。

這一道口令,打開了戰爭的潘多拉盒子,屠殺旋即被擴大化了!

經過一夜苦戰,被惱怒、憤恨、疲憊等情緒薰染的所有遠征士們,如同喝醉的狂漢,開始橫掃整個碼頭和後方的鄉村,短短一個時辰,死在他們刀下的佔婆百姓超過一千人!

正因爲如此,十月一日後來被佔婆國稱爲“國恥日”,這一屠殺事件引發的大戰也成爲了南唐朝野針對林楓的一大攻訐點。

不過,短短的一天安寧過後,賈宇航再度接到彙報,從北方的盧容(順化)和南方的芽莊都有佔婆士兵持續攻擊,海灣外側陸續有大小船隻趕至。一句話,佔婆軍隊欲從水陸兩個方向圍困他們!

就在賈宇航試圖在南海佔婆打開局面的同時,林楓在壽州內掀起了另外一場風暴。

連續幾天不見圍城的周兵攻打城池,林楓也沒有讓城裡人的閒下來,他親自起草了《壽州道德法》,除了在大街小巷張貼外,還在《壽州商報》上進行了專版刊發。

按照林楓所寫的註釋,該項法律適合對象包括任何政府組織、民間組織和個人。不過,文章未刊發前就在《壽州商報》朱弼、陳曙兩大總編中間掀起一番辯論。

看到那些條文,出身正統書香教育的朱弼率先向林楓提出了疑問:“林大人,恕在下不理解!自古以來皆以德治國,以法律人,道德宜提倡,向來以公衆爲準繩,如何用法來衡量?”

陳曙立刻不樂意了:“在下感覺林大人這種提法是一種突破!爲什麼道德不能訴諸於法律?法者,法天也,律者,律地也!道德難道能超天遁地?任誰都不能以道德的名義逃避法律的羈絆和懲罰!”

林楓伸住止住了兩人,微笑着問道:“朱總編,請問您如何看待‘舉孝廉’?”

孝廉,即孝子廉吏。舉孝察廉原爲察舉二科,漢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即舉孝舉廉各一人。在兩漢通常的情況下,孝廉則往往連稱而混同爲一科。孝廉一科,是從下向上選拔幹吏,在漢代屬於清流之目,一度爲官吏進身的正途。該項制度自漢武帝始,結束於東漢,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對漢代政治影響很大。

“舉或孝或廉之人,抉人才於鄉野,起初實爲治國選吏之好方法!”朱弼沉吟一句,答道。

“朱總編特意提到‘起初’,這正說明了這項好制度後來被歪嘴和尚念歪了!”林楓依然微笑,慢慢闡釋自己的觀點,“事實很清楚,孝與不孝,廉與不廉是由察者、舉者所決定的,一旦他們不公正,那察舉出來者一定不是真正的孝廉!

自漢一代,舉孝廉出身者有輔國之大才者,也有酒囊飯袋戕害百姓者,爲什麼?就是因爲個人德孝根本與才能直接無關,而治國理天下,最需要的是才幹、才能!”

朱弼立刻正色道:“林大人,《論語》有云:政者,正也!這要求從政者首先要品德高尚,公平正直。一個人再有才華,沒有可靠的品德,必定損政傷民!”

林楓笑意更濃,指着朱弼說道:“首先要糾正您一點,你說的是才華,而我說的是才能,兩者區別還是很大的。正是因爲德行不可靠,我們纔要用法律來作準繩!”

“那,請問林大人如何用法律來約束道德?”朱弼不服氣地反問道。

“簡單啊,就像防範一個無惡不作的壞人一樣防範任何一名從政者就行了!”林楓依然笑意盈然,但朱弼臉色一下子變白了,嘴張了張,卻說不出話來。

林楓臉上笑容斂去,鄭重言道:“說得再直白一點兒,那就是堵死每一個從政者任何作奸犯科的可能,從每一次大小施政決策,從每一筆微小開支,從他的衣食住行等各個方面將他所有的不法念頭堵死,這樣就完全可能讓一名壞人成爲一名好人,這就是法律,這就是制度,這就是法律和制度的力量!”

朱弼、陳曙兩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林楓,無言以對。

林楓又笑了,指指朱弼說道:“我不贊同您的理念,但我會誓死悍衛您說話的權利!這樣吧,你如果不認可我的做法,完全可以在報紙寫出你的反對理由啊!”

朱弼更驚呆了,口吃道:“這能行吧?公開反對大人您的決策?”

林楓哈哈大笑,轉身就走,大聲扔下一句:“我大老遠請你們來當總編,絕不是讓你們當我的應聲蟲的!《壽州商報》也不應該是一張人云亦云的報紙!”

朱弼滿面驚詫,不由地向着林楓的背影深鞠一躬!

十月三日,全城散發的《壽州商報》在頭版頭條刊登了《壽州道德法》全文,並附上了林楓的備註與解釋,一些極具震撼力的條文迅速在拿到報紙的富商官紳中傳遞開來:

任何壽州人士欲入府爲官,或擔任組織負責人,必須公開個人財產,定期公佈其財產收支情況;個人財產無法證明其來源者,一律按貪污受賄論處;

……

受賄罪的起訴下限爲九文,超過此數者皆納入受賄罪;

……

任何官員和個人必須遵守“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

禁止任何官吏、聘用人員收禮或免費旅行;與友吃飯超過九文者,按受賄罪論處;公共活動中收禮價值超過二十文者,必須上繳,否則按受賄罪論處;

……

禁止官吏擔任任何企業的任何職務,凡官吏從企業或個人處收受有價值財物者,皆按受賄罪論處;

……

任何官吏非薪酬收入不得超過其薪酬收入之百分之十五,超過部分均按受賄論處;

……

民衆可公開選取獨立巡查官員,可獨立調查任何官吏的違法違紀行爲,一經查實,立刻停職,接受檢查;

……

條文的最後,特別加註了一條:以上條例不僅僅針對官吏、非正式官吏和企業高管,也適用壽州任何組織中的任何個人。

這期難得不以戰爭爲主題的《壽州商報》頓時在壽州城掀起了新一輪議論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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