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石頭行走在黑暗裡。
他傻,不代表他不知道小紅纓要幹什麼。只是他不理解,爲什麼丫頭不再想他揹着她跑了。
全九連,全團,全天下,只有丫頭對他這個傻子最好,只有丫頭的責罵纔是像父母那般不帶嘲笑的,她整天罵他傻,卻從未嫌他傻。他傻,但他知道。
因爲他是傻子,所以從他出生以來,只哭過一次,因爲他沒能從坍塌的井底挖找出他爹的屍體。
此刻,他呆滯的人生裡第二次意識到他真的是個傻子,是個笨蛋。天還沒亮,四周都是黑暗與冷,這裡沒有雪了,他把他的丫頭跟丟了,不知道丫頭去了哪。這世界忽然黑暗得像是井底,任他瘋狂挖掘,也看不見他要尋找的屍體。
木訥模糊的結實輪廓,呆呆行走在黎明前的黑暗與冷,一次次發出沉重而怪異的呼吸聲,難聽得刺耳,那是傻子的哭,因爲他再也找不到他的美麗精靈,只有那精靈能給予他這個傻子存在的靈魂。
……
發現了丫頭沒能吃完她的那份晚飯,王小三便知道會有什麼事發生。
王小三是個刺兒頭,天不怕地不怕的貨,一直呆在炊事班,是因爲牛大叔能鎮住他。牛大叔能開口同意王小三這個好惹事的酸臉猴子調到九連,可不是不忍心看他挑糞,而是因爲王小三是小丫頭的真正走狗,從王小三來到獨立團的那天起她們就狗對眼了。
比如小丙小豆鐵蛋之流,現在都成了排級了,見了王小三這個小小炊事兵照樣客客氣氣必須打招呼,這就是面子,不是牛大叔的面子,而是小紅纓的面子。哥們朋友照樣有親疏遠近,他王小三是小紅纓的死黨,小紅纓雖然是個屁丫頭,可至少得算個連級幹部,是獨立團臭名昭著的大惡霸,這王小三常常就是她手裡的刀,誰敢不給面子?
王小三是個熱血的年輕人,正因爲他是個年輕人,所以他的熱血全都用錯了地方。比如現在,他這個年輕的戰士不去多想眼前的處境,不去考慮這場戰鬥是爲何,只想知道丫頭去了哪,要去做什麼。
無論那是什麼,他得幫忙,兩肋插刀共同浴血,纔是兄弟!
他已經在酒站裡偷盯了一宿,最終盯到了小丫頭出門,於是隨便抄了一支宿舍裡其他戰士的槍,尾隨而出。
他知道前面那影子是傻子,他以爲傻子這個丫頭的跟屁蟲肯定對一切瞭如指掌,所以他只要跟住傻子就行了。但是現在……傻子忽然慢下來了,他是在哮喘麼?
……
特麼賤!大狗又一次在內心中這樣狠狠咒罵他自己。
他是個言不由衷的人,總是喜歡用暴力和惡毒的語言攻擊那些未必與他相關的人,只爲了掩飾他的悲傷與脆弱,其實他不堪一擊,他早已經倒下了,像一具屍體。只有一個人真正看透了這一切,那是胡義,大狗也知道,那個神經病從第一次見面就把他給看透了。
他討厭那個呱噪的無良丫頭,真的討厭,這世上就沒有他不討厭的人!
不過他最終還是出來了,不是要幫忙,而是要挽回他認爲的錯誤。他覺得他得去把那個神經病丫頭給拖回來,沒心情任她蠢到死!
很久都沒有做那個夢了,昨晚卻又做了,還是那個一模一樣的夢。夢裡什麼都沒有,只有一隻血淋淋的手,緊緊攥着他的手不肯鬆開,越攥越緊,那指甲甚至已經摳進了他手心的肉;那隻手攥碎了他手上所有的骨頭,攥碎了他的心,也不肯放開,直到他痛苦得醒來。
然後,他便一直坐在黑暗中的牀上發呆,一直到聽到外面有人離開的輕微響。
現在,他知道前面還有兩個人,不過他根本沒興趣猜那是誰,是誰都無所謂,一樣的神經病而已。
猛然間覺得不對勁!
止步,返身。
電光火石間掛在肩頭的那支馬四環步槍槍托已經抵住了他的肩,屏息半跪在黑暗裡槍口穩穩指向來路,用極其緩慢的速度一點一點拉開槍?,慢得居然沒有發出金屬摩擦響。
一會兒之後:“半仙?你特麼有病啊!”
“可嚇死我了!還不把槍放下!你別走了火!”
“你幹什麼來了?”
“廢話!跟你走啊!太不仗義了吧你?一個人悶頭跑啊,連個招呼都懶得打?”
“……”
“天一亮這方圓到處是戰場,好不了了。一箇中隊鬼子哎,那治安軍不得上了千?就這他們還琢磨着把鬼子往這拉呢!你算說對了,這不全是神經病嗎!還以爲投了八路能過幾天老鼠日子,可這些老鼠非要撓貓,更能作死……你還發什麼愣,咱趕緊走啊?”
半仙話音才落,前方突然傳來了一聲出人意料的回答:“走你麻個蛋!”
嚇得半仙一哆嗦,大狗倒是沒什麼反應,這聲音是王小三。接着有兩個人影從前方的黑暗裡逐漸清晰出來,一個是炊事兵王小三,端着步槍子彈上膛槍口悠閒對着大狗;另一個是傻子吳石頭,提着他那柄工兵鏟,像個模模糊糊的殭屍。
“把你的槍撇開,跪下!”王小三停止在了大狗跟前幾米遠,語氣冷而猙獰。
從這聲音語氣裡,半仙聽出了一絲殺機,他不明白,大家都是草頭兵,何至於這樣?不就是我們倆想當逃兵嗎?何況大狗他根本沒當八路,怎麼能算逃兵?就算是逃兵,又不是戰鬥中賣陣地,至於斬立決?再說你個炊事兵算幹嘛地?輪得到你斷案行刑?
想是這樣想,狀態卻是一副驚弓之鳥樣:“兄弟,有話好說,有話好說……”藉着黑暗,和驚慌動作,一把刺刀柄倒着滑出了半仙袖口一截,隱蔽落入他的手心。
黎明前的冷夜,被這一幕驚得連風都停了,四個兩兩相對的雕塑般身影,模糊在蕭瑟的隱約中,靜得只有他們相互粗重的呼吸聲。
大狗沉默良久,卻並未撇下他手裡的槍,半仙也許不清楚狀況,他心裡當然知道怎麼回事。沒錯,王小三?殺人,他那槍是隨意地低端着,說明他已經不介意了;而那個傻子手裡提着的工兵鏟,鍬面不是橫着的,而是豎貼在他的腿側,這樣掄起來的時候,不是拍,而是砍!
如此深仇大恨的狀態,怎麼可能是因爲逃兵呢?只能是因爲小紅纓昨晚來找他商量被王小三看到了,他沒找到小丫頭,於是要幹掉出主意的人泄憤。他不希望開槍,而會在大狗扔掉手裡的槍之後與傻子一起把他和半仙活活砍死,因爲槍響會驚動距離還不算太遠的酒站,他沒時間毀屍滅跡。
大狗忽然很想笑,那麼個黃毛丫頭片子,水竟然這麼深,這麼渾,荒唐罷?在那些老實的戰士眼裡,小紅纓是個被寵壞的頑孩子;在那些有虛榮心的戰士眼裡,小紅纓是長在大樹上的金枝玉葉;但現在大狗看來,這缺德孩子是個真正的惡霸,這是真正要人命的兵痞!這纔是禍害!自己與之相比……小巫見大巫了。
“我說把你的槍撇下。聾了?”
“你特麼當老子是嚇大的?開槍啊?你特麼倒是開啊!”大狗深知撇下槍的話立即會血腥四濺,他不能上這個當。
王小三不再說話了,他的左手緩緩離開槍身,擡起來,摘掉了他自己頭上的那頂八路軍軍帽,若無其事地揣進側邊衣袋。
大狗在判斷自己有多大的機率在對方的一槍之後還能喘氣反擊,距離不夠遠,幸好子彈還在槍膛裡,只要不是一槍死,扣動扳機的時間還有,只要還能有力氣能調轉槍口。
半仙的心跳的他自己就要暈過去了,雖然他收手裡攥着刺刀刀柄,可那手在抖,因爲那個殭屍般沒反應的傻子和那柄工兵鏟……他覺得他擋不住。
時間,彷彿凝固在了這一瞬。直到……
“姑奶奶我還沒死呢!你們着個屁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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