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白.黑蘿蔔
紐約長老會醫院,曼哈頓下城分院。
“病人的情況並不嚴重,休養一個月就好。”
“好的,謝謝醫生。”
見醫生轉身離開,一號調查組組長布若森把目光轉向病房,看到費舍爾躺在牀上大聲哀嚎,雙腿還被架起的姿勢,臉色一沉,低聲罵道:
“一堆人還打不過人家一個人,真廢物!”
羅安-格林伍德有奧古斯罩着,布若森覺得自己不好現在就下手,但據手下人說,羅安-格林伍德現在正在查那件公園殺人案
“只要三天內他沒有查出兇手,事情就好辦了。”
沒有和費舍爾這個倒黴外甥見面的意思,布若森轉身離開。
五號調查組辦公區,組長辦公室內。
羅安坐在椅子上,看着辦公桌後面的大肚子黑人,面色淡然。
離開培訓部的審訊室後他就被莫娜帶到了這裡,羅安簡單一想就猜到對方就是那位把自己調出來的長官,看來自己之前揍費舍爾等人的表現是入了他的眼。
至於對方不說話,只是緊盯自己的這點小手段羅安沒什麼感覺,一個簡單的下馬威而已把對方當成白蘿蔔,額,黑蘿蔔就得了。
黑蘿蔔奧古斯看着眼前神色淡定,不卑不亢的羅安是越看越喜歡,當下也不廢話,直接說道:
“我是五號調查組組長奧古斯,說實話,羅安,我很喜歡你。”
羅安眉頭一皺,感覺這句話好像哪裡不太對。
“但你現在的情況很麻煩,打架總歸是不對的。”
聽到這話,羅安心下點點頭,來了來了,接下來就該是胡蘿蔔加大棒了。
奧古斯喝了口咖啡,繼續說道:
“這是公園槍擊殺人案的一部分資料,現在是中午十二點,我給你三天時間抓住兇手。如果成功,我立即把你調入五號調查組,並給你轉正成正式探員。如果失敗,”
奧古斯把桌面上的文件夾扔給羅安,笑到:
“我也會把你調進五號調查組,但之後的半年你負責整理文件和寫案件報告,明白了嗎?”
“OK。”
羅安點點頭,然後擡頭問道:
“如果我成功破案,賞金怎麼分?”
“你自己破案,賞金自然是你的。”
“謝謝長官。”
羅安不再廢話,拿起文件夾就離開了辦公室。
看到羅安挺拔的背影,奧古斯讚賞的點點頭,讚歎道:
“年輕帥氣有腦子,性格果決有禮貌.太像年輕時候的我了!”
在衆探員好奇疑惑等各式各樣的目光中,羅安面不改色的走出五號調查組辦公區,拍了拍站在辦公區門口等待自己的莫娜肩膀,笑到:
“走吧,隊友,我們有三天的時間拿到賞金。”
“怎麼,你覺得三天的時間很長?”
莫娜白了羅安一眼,接過文件夾走向電梯,一邊看資料一邊問道:
“接下來我們去哪?”
“先去拿武器。”
裝備庫內,莫娜申請了一件防彈衣和一把格洛克19,整理完畢後,轉頭看向羅安的裝備,頓時愣在原地。
只見羅安穿着一身漆黑的作戰服,手拿戰術頭盔,胸前套着攜板背心,腰上幾個包裡塞滿了煙霧彈,震撼彈,槍套裡還裝着兩把衝鋒手槍格洛克18,莫娜再仔細一看,羅安還拿了六個手槍加長彈夾。
“格洛克18的加長彈夾裡能裝33發子彈,你居然足足拿了八個彈夾!”
莫娜感覺自己要瘋了,大聲質問道:
“這裡是紐約,我們是去查案!你以爲這是上戰場嗎?”
“就因爲這裡是紐約,所以我纔拿了這麼多東西。”
聽到莫娜的叫喊,羅安雙手一攤,神色無奈:
“要不是裝備庫不允許,我還想拿幾顆手雷和衝鋒槍呢!”
“.Fu-k!”
莫娜手捂着額頭,低聲自語道:
“我真是瘋了,居然答應了和這種人組隊。”
羅安一本正經的解釋道:“聽着,莫娜,生命只有一條,我可不想還沒賺到錢人就沒了。走吧,我們的時間只有三天。”
看到羅安大步離開的背影,以及路人探員詫異的眼神,莫娜嘴角直抽,猶豫幾秒還是跟了上去。
只是一路都沒敢擡頭。
中心公園,下午三點。
二人開車抵達案發現場那條小路,此時已經是白天,公園內有不少遊客正在閒逛。
看到羅安全副武裝的身影,路人全都下意識避開,幾個巡邏的警察更是上前詢問羅安的身份,但都被手持FBI證件的莫娜擋了回去。
看到四周疑惑的目光和各種各樣的眼神,莫娜強忍着壓下一口氣,歪頭問道:
“我們來這裡幹什麼?案發現場已經被紐約警局拍完照片和搜查線索後收拾乾淨了,這裡什麼線索也沒有。”
羅安站在照片裡麥克屍體的地方沉思,聽到莫娜的疑問後回答道:
“不,屍體的死亡位置就是最大的線索。”
“?”
看到莫娜臉上的問號,羅安嚴肅的說道:
“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那就是兇手爲什麼要在這個位置殺死麥克?”
“額,因爲當時這裡除了兇手和死者外,沒有其他人?”
“這只是原因之一。”
羅安點點頭,繼續說道:
“更重要的原因是這裡夠隱蔽,而且殺完人之後方便離開。”
羅安伸手指向四周對莫娜介紹道:
“這個位置的西面是河流與湖水,幾個路人的證詞裡都沒有提到有船隻經過的聲音,所以兇手殺完人不可能從河流的方向逃跑。而南邊和北面是通往馬路的小道,東面則是一大片樹林,案件報告上顯示紐約警局並沒有在樹林裡發現有用的線索,所以.”
莫娜眼睛一亮,接話道:
“所以兇手是從南面或北面的小路逃離案發現場的?”
“不,兇手是從樹林裡逃跑的。”
羅安搖頭,繼續說道:
“證詞裡那幾個路人聽到槍聲的時候,都在從案發現場的南北小路結伴而行,所以兇手只能從樹林裡逃跑。”
莫娜簡單思考發現證詞的確如此,轉念一想又問道:
“但紐約警局是帶着警犬在東面的樹林裡搜尋的,它們都沒有發現線索”
“狗不能,我能。”
“???”
新書求追讀!求推薦票!感謝各位!
之前有人問作者,主角羅安爲什麼不拿步槍,這裡我解釋一下:
根據規定,FBI的探員主要工作內容是查案,尋找線索。
所以允許攜帶的武器大部分是手槍,不允許攜帶步槍衝鋒槍,遇見敵人,上面對FBI探員的要求是“立即尋求支援“以及“以保全自己爲優先原則“。
所以沒有哪個FBI的探員,拿着步槍,敲人家房門,尋問線索的。
長槍和短槍是兩回事。
能拿步槍,衝鋒槍的,屬於FBI裡的swat行動隊,這個部門纔是和犯罪分子硬碰硬的。
至於swat行動隊的裝備,在下一章開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