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易經――生之大原則(公告欄) 44點石成金 睽
44點石成金:睽
細心的讀者一定發現,我們在講上經的時候,比如乾坤、屯蒙、需訟、師比等錯卦與綜卦總喜歡放在一塊對比着說,而且那樣做也確實是卦體本身的需要。而下經我們卻幾乎放棄了這種錯綜對比的。爲什麼呢?是這樣,在萬物之初,起主導作用的是外部環境,對於弱者,環境是起了決定作用的。所以錯或綜對事物最初的進展影響就十分的大,以至於我們無法忽視不得不將它們放在一塊來講,來考察這種外界影響對事物的作用。象乾坤、三難基本上都屬於外界的影響,事物只是被動地迴應。
而下經則不然。下經事物幾乎已經成長爲一種勢力,外界的影響並不能左右他的方向。甚或至於,他已經開始運用自己的力量來規避甚至左右外界的影響。這樣再講什麼錯和綜就幾乎失去了意義。那麼又有人要問了,下經最後四卦不是又講錯綜了麼?其實最後四卦是全書的總結,講的是行事的方式、方法、原則,就是我們一開始就拉出來的那十三條原則,他們原本就不再上下經之列,無所謂錯與不錯綜與不綜。
所以家人卦與睽卦雖屬綜卦卻風馬牛不相及。卦到家人大使已成,如此勢力不是一錯一綜所能改變的。這樣錯和綜在這裡就沒有太大的意義了。
睽(卦三十八)
?(兌下離上)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
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
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
《象》曰:“見惡人”,以闢咎也。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途,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
雨則吉。
《象》曰:“遇雨之吉”,羣疑亡也。
睽,象形卦。蚌、鱉等甲殼類本來在水底生活的東西浮上水面,有點違逆常規(爲什麼?)。君子觀此,要想到水底是不是有條大魚?要不就是有大的危險?
睽,出現了違逆常規的事,小事無礙,但大事就說不準了。因爲可能會有大利或者大災。
初九:塞翁失馬,安知非福?誰知道今天的敵人會不會成爲明天的朋友,後天的恩公?與人爲善,富以其鄰,沒有害處。
九二:可能陌生人是舊主人,舊主人是陌生人,也可能新對頭是老恩公,老恩公是新對頭。隨你,心中有主人則是主人,有恩公則是恩公。
六三:破車、老牛、殘卒、敗兵,別人都搖頭說不好,唯有眼光的人看出還行。事在人爲,開始不行,不見得後來不行。行不行,不在表,而在裡。小米加,不照樣推翻三座大山。
九四:有條件要懂得利用,誰又是誰的真命天子?無非是把陌生人變成舊主人,把新對頭變成老恩公。如此而已,雖然嚴厲,沒有災禍。
六五:當所有的陌生人都成了舊主人,所有的新對頭都成了老恩公,大家一塊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再去幹事,還會有災禍嗎?
上九:可千萬別把朋友也當成對頭看待嘍!記住,雪中送炭的是朋友,落井下石的是敵人。
睽,描述的是一種眼光,以非常規的思索去思索非常規的事情。
睽是逐鹿天下的第一利器:眼光。看見金子是金子,人皆能之,你亦能之,算不得超人。看見石頭內地金子則需要眼光。沒有誰擁有點石成金的本領,但你卻能發現一塊最最不起眼的石頭,打磨之後――原來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