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隨機投骰的平均值3.5做比較,不難發現“法術極效”帶來的收益相當於平均值的1.714倍,至於爲此付出提升3環法術位的代價是否值得?就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了。
對喬安而言,用“神話之力”施法時經常會遇到魔力過剩的問題。
一道“神話之力”相當於一個5環法術位,如果直接用來釋放2環法術就太浪費了,這種時候就應該搭配“法術極效”,充分利用魔力,將法術的效用提升到最大化。
喬安先把“法術極效”謄寫下來,而後查看從弗洛迪的血液中解析出的法術,絕大部分他已經學過,只有10組法術構型是初次接觸。
首先是四個5環法術,“弱智術”、“龍之力量”、“碎骨術”和“操控風向”。
【煙雨紅塵小說 】惑控系的“弱智術”,很可能是專門創造出來噁心奧術施法者的。
中招者倘若意志不夠堅定,智力和魅力屬性瞬間降低至只剩1點。
人們常說“魚的記憶只有七秒”,1點智力屬性就是一條傻魚的水平,而1點魅力屬性……說是神憎鬼厭毫不過分。
依賴智力或者魅力屬性施法的職業,比如法師與術士,倘若不幸中了“弱智術”,基本上也就告別職業生涯了。
更令人髮指的是這種“弱智”效果是永久性的,除非接受神術治療,還得是“高等復原術”、“醫療術”或者“神蹟術”這個檔次的高等神術,否則終生無望康復。
喬安謄寫的第二個5環法術是變化學派的“龍之力量”。
法術持續期間,受術者體表覆蓋一層金色細鱗,力量、體質和魅力屬性均獲得5點增強,天生防禦增加4級,相當於額外穿上一套鍊甲衫,並且臨時獲得對“睡眠”和“麻痹”這兩種負面效果的免疫力。
“龍之力量”提升的屬性,無法與其它增強身體屬性的法術——比如“牛之力量”、“熊之堅韌”和“鷹之威儀”——疊加生效,但是其他功能仍可正常發揮作用。
5環死靈系法術“碎骨術”,使受術者的骨骼劇烈震顫直至碎裂,最多可以造成15能級傷害,並且因極度痛苦而陷入衰竭狀態。
這個法術的有趣之處在於對骨製品以及生長鱗片、甲殼等外骨骼的目標造成雙倍殺傷,對沒有骨骼的受術者,比如軟體生物,則不會造成絲毫傷害。
5環“操縱風向”,通常被歸入自然神術的範疇,弗洛迪擁有風系術士血統,故而能夠覺醒這個法術。
“操縱風向”的法術構型帶有“加密印記”,好在這對喬安早已不是什麼難題,將半身人術士的血液調配成喚醒劑,自行注射過後即可解除加密印記。
“操縱風向”可以憑空創造出強烈的氣流,並且在一定限度內約束氣流的幾何形狀與強度,施法等級越高,製造出的風力也越大,具體劃分爲“強風”、“烈風”、“暴風”、“颶風”和“龍捲風”五個風力級別。
以喬安當前的施法等級,可以輕鬆創造出一團龍捲風,摧毀施法範圍內未經加固的建築,連根拔起大樹,致使千噸船舶當場傾覆!
喬安還從弗洛迪的血液中解析出三個6環“法術”,分別是憑空創造出金屬牆壁的“鐵牆術”,暫時提升施法等級的“法力增強”,還有以破壞力巨大著稱的“解離術”。
抄錄完這三個法術,喬安接着查看半身人術士的三個7環法術。
“律令·致盲”,屬於一類特殊的惑控法術,生效與否與受術者的意志力無關,只取決於生命等級或者職業等級。只要等級低於20,又沒有提前加持防護惑控效果的法術,聽到律令的剎那立刻雙目失明。
當然,“律令·目盲”對沒有眼睛這種器官的生物不啓作用。
7環“震懾徽記”,需要提前舉行長達十分鐘的施法儀式,在物體或者平面上描繪出一組複雜的魔法符文,然後將之遮蓋起來處於待機發狀態,需要的時候激發這一徽記,對自身周圍60尺內的生物,造成羣體震懾效果。
這個法術還是挺厲害的,但是喬安沒見弗洛迪在戰鬥中施展過,也不知是他沒有提前準備“震懾徽記”,還是壓根就沒來得及施展。
最後一個7環法術是“幻化靈體”,喬安已經見識過好多回,隨手抄錄下來。
書桌上還有三瓶血液樣本,前兩瓶採集自“迷誘魔”和“四臂蝠魔”。
這兩種高等惡魔都擁有強大的施法天賦,迷誘魔相當於16級術士,四臂蝠魔更是相當於19級術士,只不過他們掌握的法術比起正牌術士少的多。
喬安從迷誘魔的血液中解析出兩個新法術,7環“反重力場”和8環“律令·震懾”。
“反重力場”如同其名,可以使一片區域內的重力暫時反轉,原本平穩站在地上的生物都會向上“墜落”。
“律令·震懾”與“律令·目盲”屬於惑控學派的同一個子類,有着相似的法術構型和作用機理,生命力低於20級的生物,聽到律令的剎那便會遭受震懾,至少在接下來6秒內無法動彈——海拉爾就吃過這一招的苦頭。
喬安從四臂蝠魔的血液中獲得的新知識更多,包括5個法術。
死靈學派的4環“弱能術”,施法時指尖射出帶有一串細碎爆裂聲的黑色負能量射線,對受術者造成10能級黯蝕傷害,倘若受術者因此被殺死,屍體也會受到負能量污染,蛻變成一隻食屍鬼。
如同大多數死靈系攻擊法術,“弱能術”無法傷害不死生物,反而會給予對方10能級的治療效果——事實上,死靈法師們經常用這種方式來治療自己的亡靈隨從。
喬安接下來抄錄的是7環“羣體人類定身術”,以及9環“羣體怪物定身術”。
這兩個法術都歸屬於“惑控學派”的“脅迫”子類,前者只對類人生物有效,後者對任意物種都有效,可謂定身系法術的終極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