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新聞
最終,孔朝成得到了五百萬的鉅款賠償,但是對他來說,賠再多的錢,女兒都不可能再活過來了,最終他心灰意冷,帶着妻子去了國外,現在下落不明。
如果不是從出入境管理局那裡知道,孔朝成自兩年前出境外一直沒有回來的記錄,他幾乎是百分百符合兇手的特徵。
不知不覺,五天過去了。
兇手前四起案件的作案時間間隔基本都在一個星期左右,眼看着時間一天天過去,表面上沒有發現出來什麼,但是每一個警察內心都是焦急的。
還會出現第五位死者嗎?原本在會議期間鬧出一樁連環殺人案已經很丟臉了,要知道,b市可是國都,對外的窗口,裡裡外外多少雙眼睛盯着的。現在警方集中大部分警力全力偵察此案,在這種情況下,警方毫無頭緒,還要任兇手來去如入無人這境再殺一人?讓警方的老臉往哪擱?讓政府的老臉往哪擱?所以羅沁此時的壓力可想而知。、
不管羅沁內心深處焦不焦急,她還是一如既往該幹嘛幹嘛,甚至還有那閒情逸致調侃文沫:“哎,你那小情郎這幾天怎麼沒消息了呢?那孩子一跟你說話就臉紅結巴,純情可愛極了,你可別狠心拒絕人家啊。”
文沫又是一個大白眼奉送。以前不太熟,怎麼沒有發現在羅沁彪悍的外表下是雞婆加八卦的本質呢?現在知道得太晚,已經上了賊船,自己又打不過她,每每都在她的高壓淫威下老實吐口,算了,咱不自虐,還是老老實實交代吧。
“自從上次吃完一次飯,那小子就跟人間蒸發了一樣,這幾天連個電話也沒有。”這句話文沫說得很平淡,她對齊冉的感覺現在還僅限於不討厭階段。無所謂難過不難過。
“這個不行,沒關係,等姐給你介紹個更好的。要我說,能理解咱們警察的還得是警察自己人,我們局可有好幾個不錯的。遠的不說,你看張洪亮怎麼樣?”
能怎麼樣?那鐵塔般又胖又黑的身材,一個能頂文沫倆了,傳說中站在身前能擋住手機信號的,人是大大的好人,可惜。文沫一直只喜歡斯文些的男人。張洪亮顯然不屬於這一行列。
“還有心思跟我開玩笑?想想這一團亂麻的案子吧!再破不了案。我看你這刑警隊長也當到頭了!”
“這不是有你呢嘛。我可是仔細打聽過了,你接手的案子,破案率百分之百啊。”
百分之百嗎?文沫迷茫,怎麼可能?這個世界上沒有完人。自己也只是人不是神,怎麼可能什麼案子都破得了,所謂百分之百,不過是系統內想樹立典型才這麼宣傳的。
十二年從警生涯,文沫的辦公桌左下角的抽屜裡,還有十七份沒有偵破的案件資料,每一起未能偵破的案件,都成了文沫胸口無法忘懷的硃砂痣。
猶記得,第一起沒能偵破的案件發生在八年前。那是文沫參加工作剛剛轉正第三次自己獨自跟進案子,案情沒有多複雜,被殺的三名死者都是那座城市被警方打擊處理過的妓女,死者被虐待,先奸後殺。死狀慘不忍睹,文沫的分析幾乎全中,什麼叫幾乎呢?就是根據她的推測確實找到了一名犯罪嫌疑人,他卻抵死不認,聲稱自己是清白的,卻又沒有不在場證據證明他的清白。兇手在虐待強姦三名死者時很小心地採取了措施,警方沒能找到兇手的精液之類的證據,還是法醫又細緻地檢查了三名死者的屍體,在第二名死者戴的耳環掛鉤處找到了一絲暗紅色的血跡,第二死者的耳朵沒有受傷,這點血跡極有可能來自兇手,果然,經過dna比對後與犯罪嫌疑人相吻合。在強大的證據面前,所有人都認定這就是他們要找的兇手。
犯罪嫌疑人被關進看守所,等待一週後上庭公開審理,就在公開審理的頭一天晚上,他用自己的腰帶上吊自殺身亡了,在死之前,他咬破了自己的食指,在監室的牆上寫下一行血字:我是清白的。
文沫至今還記得當她第一眼看到這行字時,心情是多麼震撼,同時也害怕,是不是她真的錯了,是不是因爲她的不專業,讓這個可能清白的男人死於非命?
所有人都告訴文沫這不過是兇手的詭計罷了,他早不自殺晚不自殺,爲什麼要在上庭前最後一天自殺?如果真有冤,那咱們法庭上見,當面鑼對面鼓說清楚,一次不行,還可以上訴。這麼死了,不是畏罪自殺是什麼?再說,就算警察會出錯,科學總不會錯吧?dna鑑定結論足夠說明很多問題。
所以文沫也這麼告訴自己,自己做得沒有錯,科學更不會錯,在犯人身死之後,警方又將該dna證據檢驗了一遍,第一次的鑑定結果是正確的。
犯人家屬來收屍時,什麼都沒有說,因爲估計連他們都無法在鐵一般的事實面前相信兒子是無辜的,雖然他一直都是個很乖的孩子,剛上大二,沒想到回家過個暑假卻讓他的生命時鐘在他二十歲這一年戛然而止。
犯人自殺身亡,案件當然不能算是偵破,但是所有人心中早已經認定了他。但每每午夜夢迴,這起案件始終縈繞在文沫心頭,她保存着當年的卷宗,不時拿出來翻看,希望能證明什麼,她自己也不知道,幫助那名以死以證清白的青年洗清名譽,或者證明自己當年真的沒有做錯?
羅沁等了一會,沒有等到文沫接話,轉頭一看,這小妮子不知道又出神想什麼呢?難道每一個可以稱得上天才的人實際都有二缺的一面?
算了,都多少年的沉年舊案了,還是眼前這個案子更重要,文沫甩甩頭,將青年最後一次留在她腦海中青紫的臉掃到角落裡。
“頭兒~我這有情況!”坐在牆角盯着電腦的張洪亮興奮地揮手叫羅沁趕快過去。
帝都雜談剛剛在網站上更新的一則新聞:
今天上午九時許,家住帽子衚衕羅先生周女士一家急急忙忙抱着六歲的兒子羅秋林來到了市燒傷醫院。送醫時孩子已經高燒昏迷不醒,病情危急。
周女士聲稱,孩子昨天下午趁她出去取快遞的工夫,偷喝了剛剛煉製完畢還未放涼冷卻的熱油,醫生檢查才發現,孩子的口腔內粘膜直接被燙掉,醫生掰開孩子嘴才發現內裡一片血肉模糊,傷口有的地方已經出現了感染症狀,應該不是昨天下午才燙傷的。
六歲的孩子,再沒有常識,也不會抱起熱油猛喝,試問有哪個稍微懂點事的孩子愛喝油?而且如果父母真的疼愛孩子,在意外發生後,會不馬上送孩子來醫院救治,而是等到感染高燒後纔來呢?
於是就是熱心醫生和愛事網友將羅先生一家的底挖了出來。
羅秋林不是周女士的親生兒子,故事雖老套,卻再真實不過。羅先生兩年前與前妻離婚,兒子被判歸他所有。之後沒多久他與周女士再度組成家庭,當他們的兒子出生後,這個家裡就再也沒有羅秋林的位置了。
殘羹剩飯,破舊衣裳,動輒打罵,組成了六歲的羅秋林的生活,孩子從原來的天直爛漫變得越來越畏縮,見到周女士如同老鼠見到貓一樣,當着羅先生的面,羅秋林還算能吃頓飽飯,只要羅先生看不到,羅秋林一定是沒有飯吃的。
六歲的羅秋林,個子矮小,一臉菜色,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他同父異母弟弟圓滾滾的身材和白嫩嫩的皮膚,明眼人都能看出來是怎麼回事。羅先生卻對此視若不見,雖然都是他的兒子,但是他與前妻離婚時鬧得很不愉快,兩人都是堅決不想要這個兒子的,所以羅秋林對羅先生來說,可有可無,沒了更好。
在羅先生的默許和縱容下,周女士膽子越來越大,對羅秋林也越來越不好。
但是,雖然大家看到這裡,也許都知道羅秋林到底發生了什麼,也許真是周女士親手向這個可憐孩子的嘴裡灌了熱油,但是,但是啊,沒有任何人看到過,也就是說,沒有證據表明是周女士虐待了孩子。
周女士算是個很聰明的繼母,打孩子從不下死手,羅秋林身上沒有令人觸目驚心的傷痕,再加上自孩子入院後,周女士十成十地扮演出了一個擔心孩子的母親形象,大家只能用輿論譴責她幾句,卻是動不得她分毫的。
羅秋林現在仍住在醫院的監護病房,昏迷不醒,但願他能醒來,說出當時事發情景,又或者,但願他再也不要醒來,不用再受一絲一毫的疼痛傷害。
這則新聞是剛剛掛到網上的,到底是報社自己報道的還是兇手遞來的資料還不清楚。
文沫撥打了齊冉的電話。
電話響了好久才接通,齊冉略帶興奮的聲音傳來:“文沫!真沒想到居然是你。”
“齊冉,報社新發上網的新聞,是兇手送來資料給你的嗎?”
“啊?新聞?我不知道啊,現在我出差在f市呢。報社的事我交給副主編管了。”
“嗯,那我們跟報社聯繫下吧,謝謝你,再見。”
還沒等齊冉再說些什麼,文沫急忙掛斷了電話,只留下電話那頭的齊冉神色莫名。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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