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章、酒
“滾!帝王歌城是吧?老子馬上來!”
程空將手機掛斷,隨即招手,一輛的士停了下來。
“師傅,帝王歌城!速度!快!”
到了這個時候,程空哪裡還有上網的心思。
最美不過初戀,更別提程空就這麼單初戀了一會。
接過程空遞來的二零卷,司機高興的應了一聲:“要的,坐好!”
轟,的士就如同離弦之箭衝了出去,颳起的風甚至將一個空垃圾桶都帶飛了出去。
帝王歌城名字聽來霸氣無比,實際上就是一個歌城,也就是在A縣這個窮地方名氣不錯,若是A縣之外的人,看見這帝王歌城都會搖頭。
帝王歌城原本是縣川劇團的場子,在川劇團徹底被解散後,就被現在的老闆租用了。
當然在開業的那幾年,這個歌城成爲了縣城青年男女耍朋友的必去場所。
但現在,不管從裝飾還是面積,帝王歌城比其它真正有名氣的歌城差遠了。
最關鍵的問題在於,這裡已經變味了,不太乾淨。
不少社會小青年混跡在裡面,什麼麻古,什麼粉粉都有人販賣,據不完全統計,最近三年,帝王歌城裡打架鬥毆造成的傷者不下數十人了。
總之,帝王歌城就是一個魚龍混雜的地方,不過由於縣城的娛樂地點太少,這裡的生意始終不會太差。
下了的士,程空又打了個電話,詢問了一下包廂號,朝着帝王歌城裡大門內走去。
門口站着兩個迎賓門童,最初時,是兩個迎賓小姐,後來出了事,一個迎賓小姐被喝醉酒的混混給糟蹋了,引發了一陣風波。
那帝王歌城老闆是求財,而不是求麻煩的,因而就換上了兩個門童,不管怎麼說,即便是出事,影響也小些。
“先生這邊請。”門童一口的A縣普通話,聽上去怪異無比。
程空報了包廂號,在門童的帶領下來到了七號包廂。
說實話,別看程空以往喝酒打牌什麼都來,可到了這帝王歌城裡,四處傳來的勁爆音樂聲,怪異的尖叫聲,讓他心裡煩躁無比,這裡似乎與他並不處於同一個世界。
七號包廂裡的音樂節奏並不像其它包廂那樣勁爆,程空站在門前就有些茫然,不知道是該進去還是就這麼離開。
等到一首山路十八彎響起後,那清純的嗓音使得程空再也無法站立下去,右手伸出,扭開了房門。
房間內此時有十多人,其中男性佔了大半,畢竟像同學聚會這樣的場合,女生比較少。
不是有句俗話麼,同學會同學會,搞散一對算一對。
俗話都這麼說了,那些女生的老公哪裡會放心讓自己老婆去參加同學會的,那不是給自己找綠帽子戴麼?
楊臨此時正拉着幾個同學打麻將,幾個男同學在聊天,而幾個女同學則是霸佔着麥克風。
此時的程空眼裡根本就沒有了其他人,有些呆愣的看着那個白衣女子。
她也應該結婚了吧,指不定孩子都上學了,程空感覺自己的腳都快不聽使喚了。
“耶?程空來了啊,傻站在這裡幹毛,快進來啊!”
“就是啊,程空,聽說你小子升官了?”
“來來來,跟我喝一杯。”
隨着楊臨發現程空,一幫男同學就涌了上來,七手八腳將程空拉到了沙發上坐下。
有了這幫男同學的干擾,程空可沒法分散精神去注意雲小飛了。
喝酒就喝吧,心頭生出莫名煩躁的程空盯着那個叫喚着要與自己喝酒的男同學,這長得有些賊眉鼠眼的小子叫什麼?好像叫做黃長征?
記得上初中的時候,這小子成績最好,經常去騷擾雲小飛,結果被自己與楊臨聯手整蠱了一次,從此之後見到自己就躲。
沒想到現在踏入社會了,這小子倒是長本事了,難道以爲自己酒量很大麼?
“喝啤酒有什麼意思?那是漱口用的,要喝就喝白的,黃長征,你敢麼?”
程空不懷好意的朝着黃長征笑了笑,轉即朝着楊臨吼了一聲:“楊臨,讓服務員送一件A縣白酒來!今天同學聚會,我請客。”
一聽到程空的吼聲,不管男女同學都顯出了驚色,說實話,在這裡喝白酒的不是沒有,可問題是,很明顯能夠看出程空現在與黃長征之間有些不太對付。
從同學聚會開始,楊臨就對黃長征有些不太爽了,什麼吊玩意,不就是S大畢業生麼,不就是進了縣委辦公室當了個破秘書麼,一臉橫傲,好似大家都是他下屬,一個勁的指手劃腳。
說實話,程空他們那一屆的同學裡,都不算是混得很好,沒來聚會的就不說了,大多在快破產的國營企業裡,或者出去打工了。
就算是來聚會的,一些在鄉鎮上班,而另外一些則是做點小生意,屬於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那種。
要說黃長征也算是混得不錯了,沒見着之前一些男同學都圍在他身邊麼,在這些同學眼裡,在縣委辦裡當秘書,那就是可以天天見到縣領導的人物,宰相門房七品官啊。
沒一會,酒送來了,程空抓起兩瓶白酒,開了瓶,往茶几上一放,看着黃長征嘿嘿一笑:“長征啊,聽說你現在是領導身邊的人了,以後還要多多支持我們這些同學的工作哦,來,我先乾爲敬!”
話音落下,程空在衆人驚駭的目光中,抓起面前的白酒,一仰頭,瓶口對嘴,散發着酒香的液體咕咚咕咚的灌入胃中。
二十多秒後,程空將酒瓶往茶几上一放,略微打了個飽嗝,噴出一股酒氣,看了看黃長征笑道:“長征,怎麼?需要點下酒菜麼?”
此時衆人的目光已經轉移到黃長征臉上。
黃長征一陣臉燒,自己的酒量自己知道,雖說自己在縣委辦上班,但也就是一個普通的文字秘書罷了。
平日裡也沒多少時間喝酒,也沒人請他喝酒,原本酒量就不行,上班後也沒鍛煉出來。
再說了,這A縣白酒,分量十足,一瓶足有一斤一兩,三十九度,以黃長征的酒量,喝下去,恐怕當場就得出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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