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阿拉斯加”級也並非一無是處。
在防護上,“阿拉斯加”級明顯超過了“北京”級,達到了“沙恩霍斯特”級戰列巡洋艦的水準。事實上,其接近三萬噸的標準排水量中,有很大一部分就用來加強防護,不然至少能減輕數千噸。
如果不考慮裝甲鋼的質量,“阿拉斯加”級完全能夠在通常交戰距離上應付二百四十毫米穿甲彈的直接攻擊,其關鍵部位甚至能夠擋住二百八十毫米普通穿甲彈。只是,在考慮到裝甲鋼的質量後,就沒有這麼理想了。根據中國海軍在戰後做的測試,“阿拉斯加”級只有關鍵部位能夠擋住二百四十毫米穿甲彈,全艦的所有地方都無法應付二百八十毫米穿甲彈的直接攻擊,更別說是二百八十毫米新式穿甲彈。
當然,如果“阿拉斯加”級的對手是“北京”級,這個問題並不嚴重。
原因很簡單,“北京”級的防護本來就不強,而十二英寸艦炮的威力足夠大,就算使用普通炮彈,也能在通常交戰距離內打穿“北京”級的裝甲,因此在“北京”級能夠擊沉“阿拉斯加”級的時候,“阿拉斯加”級也同樣能夠擊沉“北京”級。如果算上十二英寸穿甲彈擁有更大的裝藥量,那麼“阿拉斯加”級的火力還要更加強大一些,能夠用更少的炮彈重創“北京”級。
只是,要把主炮火力發揮出來,關鍵得看火控系統。
說白了。已經有足夠多的戰例證明,艦隊炮戰的距離已經拉得非常大,火控系統的重要性已經超過了艦炮本身。如果沒有足夠先進的火控系統。無法確保擊中敵艦,那麼威力再大的艦炮也只是擺設。
事實上,這也正是“阿拉斯加”級的特長。
因爲“依阿華”級的設計完成得更早,在建造之前沒有考慮安裝雷達火控系統,是在建造的過程中,準確的說是在開始舾裝的時候,才安裝了雷達火控系統,所以“阿拉斯加”級是美國海軍中第一種在設計與船臺建造階段就使用了雷達火控系統的戰艦,只是其服役時間略晚於“依阿華”級。所以不是美國海軍中第一種在建成的時候就安裝了雷達火控系統的戰艦。
相對而言,“阿拉斯加”級的火控系統更加出色。
主要就是,在設計的時候就考慮了進去,因此做了最大的優化,能夠最大效率的利用雷達火控系統所提供的作戰能力。比如,“阿拉斯加”級上有火控中心。而該中心能夠直接指揮所有艦炮作戰。又比如,“阿拉斯加”級的每一座主炮炮塔都有備份的火控設備。能夠在火控中心被摧毀之後,由炮組的軍官進行火控計算。要知道,這兩者在其他的美國戰艦上都沒有。
事實上。“阿拉斯加”級高昂的造價,就與其先進的火控系統有關。
根據戰後公佈的資料,“阿拉斯加”級的造價中,電子設備佔了百分之四十,而且主要就是雷達火控系統。
戰後。中國海軍用繳獲的美艦做的測試,證明了“阿拉斯加”級火控系統的先進性。
在對兩萬米外的目標進行炮擊的時候,“阿拉斯加”級的命中率是“依阿華”級的兩倍左右,比“南達科他”級提高了四倍。即便把交戰距離縮短到一萬五千米,“阿拉斯加”級的炮擊命中率也高於其他美艦。更重要的是,在保證命中率的情況下,“阿拉斯加”級的主炮開火速度最高。
除了先進的火控系統,“阿拉斯加”級還有一項較爲突出的性能。
這就是,六艘“阿拉斯加”級都具備充當艦隊旗艦的能力,每一艘戰艦上都有完善的艦隊指揮系統。
顯然,這也是臺高造價的主要因素。
這個能力,在絕大部分時候用不上。
原因很簡單,“阿拉斯加”級的主要任務不是制海,而是掩護艦隊航母,而有艦隊航母在的時候,艦隊旗艦肯定是艦隊航母。也就是說,如果編在艦隊航母裡,“阿拉斯加”級最多隻能充當備用旗艦。
只是,這個能力,讓“阿拉斯加”級能夠輕易扮演一個更加重要的角色。
這就是,在必要的時候,“阿拉斯加”級能夠充當防空指揮艦使用,即指揮防空戰鬥機作戰。
在隨後的戰鬥中,這個能力被美軍充分利用。
當然,這與對海作戰無關。
與中國海軍的“北京”級一樣,在主力艦隊裡,“阿拉斯加”級只是次級主力艦,其火力與防護都不足以承擔戰列交戰任務。只是,美國海軍的主力艦也不是很多,至少沒有對中國海軍形成絕對優勢。結果就是,“阿拉斯加”級也落得了跟“北京”級一樣的命運,即充當主力艦。
要知道,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殘酷戰鬥已經證明,在戰列作戰中,防護性能十分重要。
別說大型巡洋艦,即便是一向以防護能力出色而著稱的德意志第二帝國的戰列巡洋艦都不適合執行戰列決戰任務。
顯然,在正常情況下,讓大型巡洋艦去進行戰列決戰,與送死沒有太大的區別。
問題是,美國海軍還有別的選擇嗎?
在兵力處於嚴重劣勢的情況下,別說排水量超過了三萬噸的大型巡洋艦,哪怕是排水量只有一萬多噸的重巡洋艦,也被美國海軍當成了主力艦。正是如此,美國海軍才把四艘“巴爾迪摩”級重巡洋艦編入了第72艦隊。
顯然,在這場戰爭中,最先被淘汰的就是重巡洋艦。
實戰已經證明,這種高不成低不就的戰艦,在絕大部分時候都能夠被其他戰艦取代,並不是必不可少的艦種。
要知道,中國海軍壓根就沒有建造重巡洋艦。
參戰前,美國海軍就認識到了重巡洋艦的侷限性,即在此之前,受到日本海軍高度重視的重巡洋艦並沒有發揮積極作用。說白了,在對海作戰中,重巡洋艦打不過主力艦,對付中小型戰艦的作戰效率不如輕巡洋艦,執行偵察任務顯得過於浪費,而用來防空由存在火力偏弱的問題。
問題是,美國海軍沒有更好的選擇。
在一九四一年,除了開工建造“阿拉斯加”級之外,美國海軍能夠建造的比輕巡洋艦更大一些的戰艦,也就只有重巡洋艦了。
正是如此,在一九四一年,美國海軍開始建造“巴爾迪摩”級重巡洋艦。
有趣的是,在大戰爆發前,美國海軍對這種戰艦抱很大的希望,認爲這是一種較爲理想的多用途戰艦。當時,美國海軍甚至希望“巴爾迪摩”級能夠承擔起主要的防空任務,成爲防空主力艦。
當然,這個希望很快就破滅了。
受此影響,“巴爾迪摩”級的建造工程進行得並不順利,首艦“巴爾迪摩”號在一九四三年四月才完成舾裝,隨後花了半年才完成了全部訓練,在一九四三年十月底正式編入了美國海軍的戰鬥序列。
這個工期,跟其他戰艦相比,確實太長了一些。
有趣的是,“巴爾迪摩”級的總建造量高達十四艘,是美國海軍在大戰期間建造數量最多的大型戰艦。
當然,這也反映出,美國海軍設計新式戰艦的能力並不強。
說白了,如果能夠及時設計出更好的戰艦,美國海軍也不會建造這麼多重巡洋艦。
如果說大型巡洋艦是次級主力艦的話,那麼重巡洋艦就連主力艦的邊都沾不上了。要知道,在主力艦面前,重巡洋艦的火力顯得過於單薄,而其防護又十分脆弱,不但不可能威脅到主力艦,還難以獲得生存機會。
當然,重巡洋艦也不是毫無用武之地。
在艦隊決戰中,重巡洋艦的最大價值在於偵察。說得簡單一些,用重巡洋艦執行偵察任務,要比使用輕巡洋艦更好一些。主要就是,重巡洋艦在遭遇了敵人的偵察艦的時候,至少不會吃虧。
此後,美國海軍中的重巡洋艦,大部分時候都在執行偵察任務。
可以說,這給中國海軍制造了很大的麻煩。要知道,中國海軍沒有重巡洋艦,用於執行偵察任務的都是輕巡洋艦,而在與美軍重巡洋艦遭遇的時候,中國海軍那些噸位偏小的輕巡洋艦根本佔不到便宜。
所幸的是,這個影響並不大。
主要就是,隨着中國海軍獲得越來越多的艦隊航母,加上水上飛機母艦,偵察機基本上取代了偵察艦。
此外,重巡洋艦還有一個用途。
這就是,在艦隊決戰中,負責掩護主力艦,專門對付敵人那些用來發起魚雷攻擊的中小型戰艦。
只是,重巡洋艦並不是該任務的理想艦種。
主要就是,重巡洋艦的主炮射擊速度偏低,在對付快速艦艇的時候,遠比不上射速更高的中等口徑艦炮。
顯然,對第72艦隊來說,四艘“巴爾迪摩”級重巡洋艦就是雞肋。
當然,對於缺乏大型戰艦的太平洋艦隊來說,有四艘重巡洋艦顯然比沒有好,多少總能發揮一些作用。(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