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早上去公園走走,下午有一場音樂劇。”墨席文是一個辦事很有效率的人,他做任何事情都習慣留一手,所以當他聽聞方桐桐也不喜歡遊樂場,瞬間就給出了第二套方案。
“好。”方桐桐點頭,快速地把豆漿喝完,拿起餐巾擦了擦嘴,站了起來:“墨大哥,你慢慢吃,我回房間拿點東西。”
兩人吃完早餐出去的時候,才八點半。
公園裡已經很熱鬧了,現在的人更熱衷於健身,追求身體健康。
尤其是大媽們,大清早更是熱情十足,毅力超凡。
一走進公園就聽到四面八方傳來的廣場舞的音樂,熱情的大媽們扭着胯子,抖着雙手,跳着熱情的舞蹈。
廣場舞這種新興的的項目,總是讓人又愛又恨。
不過大媽們的熱情是能夠傳染的,方桐桐看着那一個個年過半百卻依舊熱情的臉龐,突然間覺得自己連大媽們都比不過。
人生漫長,就因爲失戀就要死要活,覺得人生了無興趣。
可是事實上,人生還有許多重要的事情。
而且,失戀不怕,怕的是你沒有勇氣去追求愛情!!
墨席文輕輕地握住了她手。
方桐桐手一僵,縮了縮手。
墨席文彷彿沒有注意到這有什麼不妥一般,只是淡淡開口:“到那邊去坐一下吧!”
“好啊。”方桐桐從他的手裡將手抽了回來。
墨席文十分平靜,大手並未握得太緊,她縮回去的時候,他也沒有捉緊。
應該是她想多了,這就只是正常朋友間的握手而已。
她微微側首看了他一眼,見他神色果然很淡靜,便也沒有說什麼。
她只是不習慣跟連城緋色以外的男子親近,就算墨席文給她的感覺很好,但是也沒有好到讓她願意跟他多親近一些。
尤其是當他握住她的手的時候,她只感覺得排斥抗拒,只想抽回手。
“嚇到你了?”坐下來的時候,墨席文笑着開口。
方桐桐擡頭看他,才意識到他說的是握她手的事情,於是淺淺一笑,搖了搖頭:“沒有,只是我有些不習慣。”
墨席文笑了笑:“你不覺得我們作爲一對情侶,太疏離了嗎?這在外面雖然沒有人看到,但如果回去的時候,我們連手也牽得不是很習慣,是不是很突兀?”
“墨大哥,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會慢慢習慣。”方桐桐想了想也是有道理。
既然要扮一對情侶,自然是要慢慢習慣牽手。
墨席文伸出了手,方桐桐看着他的大手,想了想,將自己的小手放在了他的大手中。
“從現在開始,我們得練習一下牽手。”他自然而然地牽着她的手。
方桐桐表情微微地僵了僵,然後也跟着笑了起來,只是那笑容有些牽強。
以往禮儀牽手倒也沒有感覺怎麼樣,此時就這麼被男人握着她,她只覺得十分古怪,混身不自在。
可是墨大哥的話極有道理,既然是‘情侶’,那如果連牽手也生疏的話,豈不是讓人一眼就看出來假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