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無表情的按下抄在日曆牌上的號碼,在指示下按完一行早已爛熟於心的數字,聽完電話裡機械一樣的甜美女聲吐出那一個個冰涼的數字,稍稍有些停頓。然後再重複一次剛纔的動作,聽完那一遍一樣的數字,然後苦笑一聲掛掉了電話。
我擦擦手,揉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臉,摸了摸擦得亮晶晶的金屬門把手,然後又放下。重複幾次之後,還是慢悠悠的擰開了把手。門外,和我預料的一樣,爸媽的眼睛亮晶晶,我微笑了一下,說:“天太冷,我出去透透氣。”然後在沒有得到任何迴應之前就衝出了家門。回想剛纔的那一句話,呵,還真是漏洞百出。
我拉了拉身上的黑色棉布衫,捏了捏大腿上的贅肉。呃,它還是那麼興致勃勃的長在我身上,看來我沒在做夢。面對現實吧,韓小莫,你中考失利了。
事實上我從來沒有預想過會是這樣的結果,儘管從上學以來不管是託兒所,幼兒園,小學,還是初中,我都沒有所謂的認真學習過,但說一句比較自戀的話,本人自認爲本人比較聰明,所以一直成績很好,雖然一直跟班上的那些“混混”一起混跡於校園,但從來不至於擔心中考的問題。
想起來爸媽的臉,想起來鄰居親戚以後的挖苦諷刺,不禁心中一片煩亂。我低着頭,不住的踢着腳下的石子。忽然看見前方路燈下,有一個既模糊又清楚的身影,那個形象如此清晰,但記憶中的影響卻模糊的讓我不敢再擡頭。
“韓小小。”隨意的但略帶沙啞的聲音還是響起,從他故意停頓的尾音,我偷窺到了一絲疲憊和緊張。不出所料,他的腳邊放着一隻卡其色的行李箱,一隻輪子上還有一半的淺藍色油漆。
“……”我沒有說話,只是擡起頭看着那雙遮擋在細碎劉海下的雙眸,企圖看清這個男孩的靈魂,這個世界上唯一會叫我“韓小小”的男孩,這個好久不見的男孩,這個我恨着的男孩,這個我愛着的男孩。
段楓。
我想,或許那就是傳說中的愛情。在我遇到他的第19個小時,我告訴自己,順便宣佈了自己的愛情所有權,屬於這個男孩。
或許是一年前,或許是366天前。我騎着新買的自行車,照例關上大門,卻看到一把吉他放在我家門口。
然後,我看見了他。相遇沒有六月的煙雨濛濛,沒有聖誕的大雪紛紛。只是在一個普通的初夏,在一棵有些歪脖的香椿樹下。
他擡起頭,看着我,然後面無表情的轉過了那張俊臉。我撇撇嘴,繼續蹬着我的自行車開始了一天的上學旅程。
在接下來的四個半小時內,我的腦海中不停地閃現着那張臉,以至於當我咬着那根已經掉了些許顏色的圓珠筆看窗外的空氣時,天空的雲彩也拼成了那張臉。然後,當放學的鈴聲如天籟般響起後,我像屁股着了火的火箭飛速的回到了我異常想念的家鄉……
午餐時間,我裝作無意的問着媽媽:“媽,咱們原來的鄰居搬走了?”
“嗯。”我媽看樣子對飯菜更有興趣。
“那,又搬了新鄰居?”
“嗯。”
“……”我沒有接着往下說,這些已足夠。
吃過了午飯,我無比殷勤的拿着一卷報紙跑到那我神往已久的鄰居家。在躊躇了半天之後還是敲響了那扇門。
“請進。”不鹹不淡的聲音響起來。
我盡平生最大的力氣把腦袋往下壓,把那捲報紙放在地上。用自己都聽不見的聲音說:“那個,新來的。我們這兒天氣比較潮,東西下面墊一點報紙會比較好。”然後再次以火箭的速度退回自己的營地。然後摸着自己的心口說,啊,你真勇敢。好吧,我承認,我一直生活在自己編制的謊言裡,自我陶醉着……
我失眠了。嗯,再次。
好像一個剛剛上了初一的小屁孩會失眠是一件很匪夷所思的事情,但無奈,一般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都有這個特點。
這次不同的是,在我失眠的時候,腦袋裡浮現的不是美食,也不是女鬼,而是那張臉,凌晨3點,我想我戀愛了。
我總是在計劃着一套又一套的方針,比如在他家扔一顆□□,導致他無家可歸,然後善良有愛心的我收留了他然後展開一段驚天地泣鬼神的戀愛……又比如往我自己家扔一顆□□,把自己搞得無家可歸,然後同樣善良有愛心的他收留了我,然後再展開一段悽美的愛情故事……那個時候的我總覺得,只有悽慘,才能絕美。
當然,這兩個計劃在我某天上了化學課知道了□□不止能把我家或者他家炸飛,還能同時把警察局和縣政府大樓,還有那家新開的麻辣燙店也炸飛之後就被我捂死在了被窩裡。
不過黃天一般是不負苦心人的。正所謂,有意種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
在我某天傍晚發現我們家的小狗失蹤,並且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的時候,我聽見了我們家小狗發出了近乎國家級交響樂一樣悅耳的叫聲,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它是在我的鄰居也就是段楓同學家叫的。
我躡手躡腳的跑到他家門前,扒着他家的門框看到了很有愛的一幕,他修長的手指撥弄着狗狗的耳朵,而我們家那隻好色的小母狗正舒服的躺着,還不時的發出“嗚嗚”的叫聲,而正在門後躲着不停揪着自己衣角的小怨婦韓小莫又怎麼能忍受?
“狗!”
呃,好吧。我們家的狗很直接的叫“狗”。名字這種東西沒啥意思,自從我得知我爺爺當年在我出生的時候要給我取名叫韓小花的時候,我就對名字這兩個字產生了一種無力感,所以我在給我們家狗取名字的時候,捨棄了“毛毛”“球球”“大黑”“阿黃”“旺財”等等或者可愛或者有明星範兒的名字,直接取名叫“狗”。
女人在自己喜歡的男生面前都是一種和奇怪的形態,比如此刻我邁着的小碎步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發生,除非內急。
“是你的狗?”他的聲音如同炸雷一樣在我耳邊響起。
“啊?呃,呃,是。”我想,我的臉此刻肯定想在油鍋裡掙扎的蝦米。
“你……”
“我不是來找狗的,啊,不不,我是來找狗的。呃,也不是,我……”還沒等他說一句話,我就搶先回答,而事實證明,搶答是不對的。這樣的結果不是回答錯誤就是自討苦吃。
“呵……”他輕輕的笑了一聲。我覺得最近的一個月應該都有好天氣了,至少在我的天空裡是這樣。
“段楓。我叫段楓,你呢?”
“我叫韓小……小……莫。”我最近花椒吃的有點多,舌頭總髮麻,結巴之類的事情實屬正常。
“嗯,韓小小。”他笑笑,看着我。
我看着他似笑非笑的表情,忽然就失去了更正的勇氣,他的眼睛是琥珀色的,臉很白,很瘦,卻帶着一股倔強。
他繼續蹲下襬弄着我的狗狗,我也蹲下看着他,雖然表面上我也在看我那隻小母狗。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他站起身。我知道也是我該回去的時候了。
簡短的道別之後,他看着我抱着狗狗慢慢的走出家門,輕輕的說了一句“回去把它洗洗。”
……
那天,我真正認識了他。
那天,我真正認識了他。
……
這句話在我的日記本里寫滿了一整頁,歪歪胖胖的字體擺出了我當年青澀的喜悅和卑微的愛情。
……
“好久不見了。”他咧咧嘴角,手伸到了半路又縮了回去。然後尷尬的笑了笑。
我知道他是想摸摸我的頭。以前他說,我是小孩兒,他比我大三歲,我們之間有條代溝。我揮舞着拳頭說,那我就找來我們學校所有的小屁孩,都在那條溝裡大便,把坑填滿爲止!他總是拍拍我的腦袋說:“你惡不噁心啊!”那個時候,我幸福的像個孩子,或許,那個時候的我本來就是個無憂無慮的孩子,不管是愛還是恨,都是那麼分明。那麼單純幸福。
“嗯。真是好久不見,半年了。”我努力的想擠出一個笑容,證明我還是我,但成功了又有什麼用?他離開之後,我早就已經不是我了。
我不想質問他這半年去了哪兒,更不敢質問他,回來又是要來做什麼。我沒有資格。我想,我沒有資格。我只是個孩子。
他習慣性的摸了摸鼻樑,還是那雙手,能在那一根根繃緊的弦上彈奏出輕鬆慵懶的音符,指尖有微微的白繭。我曾經無數次的幻想過那雙手,幻想那雙手緊緊的抓着我的手,幻想那雙手能牽着我往前走,不管前面有什麼,我都能忍着眼淚,永遠不回頭。
永遠,都不會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