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爍和保甲長們商量一天,兩個新的法令誕生了。
一個,是隴中官吏新法。規定,從甲長,里長、村長到亭長、鄉長到縣令,不再經過朝廷考試任命,完全由百姓選舉產生。先各里、村落選出里長、村長,然後從里長、村長裡選出鄉長,鄉長裡選出縣令,管理地方。縣令以下由各鄉推舉一名代理人組成參政會,選出會長,負責監督縣令施政。其他縣尉、典獄、教習一類縣級官吏由縣令任命,參政會同意方可算數。鄉以下以此類推。
第二個法令,就是隴中土地新法。規定,百姓開墾無主土地完全歸自己所有,只每季向公家交二分租子。租種地主土地,地主和佃戶之間必須四六分成,地主四,佃戶六,地主的四分裡,必須拿出二分做爲官家的稅收。任何人不得撂荒土地,如經發現,土地充公。所有土地,荒年免租免稅。舊賬一概作廢。
這兩項法令,實際就是議會制和好多國家工業革命以後實行過的土地改革制度的粗糙模型。限於這個時代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和老百姓的接受能力,王爍只能這樣大致規定一下,以後再視執行情況不斷豐富和改進法令內容。
這兩個新法給了老百姓不少好處,使王爍很快得到了老百姓的擁護。但是那些地主利益受到了損害,他們當然不幹。
不幹不要緊,老子手裡有軍隊。你敢不出租撂荒土地,我就真敢沒收;你敢多收一分租子,我就去你家裡搶回十倍的糧食來還給佃戶,看咱們誰厲害!有本事你就去告老子,連守土大將軍都是老子自己封的,老子還怕狗屁朝廷不成?
接着他又出臺了一個兵役法。家裡有一人當兵,種地租子免一分,經商稅收減半。兩人以上當兵,不管種誰的地,不交租;經商免稅。當兵陣亡,其直系親屬未成年的,由公家養到十八歲成年,喪失勞動能力的,由公家救濟,逃兵不算。
那個時代的農民,沒有幾個明白《大明律》是怎麼回事,全是文言文,又那麼複雜,老百姓想弄明白也白搭。可王爍這三條法令大家卻都明白,這關係到他們的切身利益。關鍵,還是簡單,通俗,好記。
漳縣城裡和四周鄉村的老百姓紛紛擁護,爭着當兵。
王爍嚐到了甜頭,索性連大明刑法也改成了簡單好記的白話,同時去掉不合理和其許多殘暴的內容,讓它變得更加簡單,倒真是有劉邦入秦約法三章的意思了。
新政不斷出臺的同時,王爍還得加緊組建新軍,防止敵軍的進攻。
他已經有了五千人的新軍,只是還缺乏訓練,武器也不足。
他只好利用手中現有的武器,先武裝起一千五百人來。這一千五百人都是挑選出來的精壯漢子,由方大楚帶着,按照明軍標準軍事訓練的方式訓練。
剩下的三千五百人,則讓王小二帶隊,用山裡的樹木臨時做成武器,演練進攻防禦陣型和單兵格鬥。
看着士卒們互相間格鬥,王爍就又想起了日軍拼刺刀的辦法。那****帶領大家殺出伏羌城,這辦法還是起了大作用的。
於是,他立刻回去思考,結合自己會的武術招法,創造了一個一人持短刀盾牌,兩人持長矛的刺殺防禦陣型,讓王小二先帶着幾個人學會練熟,然後讓他把這幾個人組織起來,和兩倍於己的新兵對抗。
結果,大家拿着木製的盾牌刀矛一頓拼殺,王小二這一組大獲全勝!
大家看到了這個辦法的好處,紛紛仿效。連方大楚那一千五百正規軍也開始訓練這個方法。方大楚久經戰陣,又在伏羌城親自使用過,很快就把這個方法結合到他訓練的大陣裡面去,提高了大陣的殺敵能力。
王爍又命人到處蒐集馬匹,組建騎兵。漳縣資源匱乏,想造出更先進的武器不現實,只能先組建騎兵這種古代最厲害的兵種了。
天災人禍,老百姓都吃不上飯,又哪裡有能力飼養牲口?搜遍了全縣的大戶,才湊了幾十匹勉強能用的戰馬,和原先的騎兵混在一起,由張二猛在全軍挑人,組織訓練騎兵。
當然,對徵用戰馬,不管是大戶的還是一般百姓的,王爍都照價付錢。那班土匪搶了上萬兩銀子放在縣衙裡,足夠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