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三大神器當然是救明的關鍵法寶,但其實這個事情絕對不是想象中那麼簡單——搞到種子就夠了嗎?
高務實前世在黨校進修的時候,曾聽黨校老師粗粗地講過一下三大高產農作物在中國的推廣,聽完之後,他一點都不覺得這三大農作物能夠很快的在中華大地上全面鋪開。
這個理由要說明白,得從這三大農作物的引進說起。玉米何時被引入中國,後世觀點不一。有觀點認爲,玉米早在明憲宗成化十二年(1476年)之前就已經被引入了。當然,主流觀點是明朝弘治五年(1492年)哥倫布到達新大陸之後才傳入的。
然而,具體的時間點還是有分歧。有1500年、1531年、1560年、1572年等多種說法,其流通渠道的說法也很不一致,有經過西北(西班牙-麥加-中亞細亞-西北)、西南(西班牙-印度、緬甸-西南)、東南海路(西班牙-菲律賓-中國商人-東南沿海地區)三大觀點及三大觀點的組合。
高務實當時是去進修經濟課程,對此研究不深或者乾脆說根本沒有研究,其實就是聽老師提了這麼一嘴,所以他也沒法判斷到底哪一條纔是真的。不過單從感覺上來說,他覺得海路似乎可能性更大,只是這玩意光靠“感覺”可沒用。
反正,玉米直到韃清前期,雖然全國各地都已經有了種植,但是並不普及,這一點是肯定的。真正被大規模推廣時間是在乾隆、嘉慶年間,因爲人口大規模增長的壓力下,韃清政府纔開始大規模推廣。相對來說,南方早於北方普遍種植,北方甚至到了清末、民國初年纔開始大規模推廣。
那麼,番薯呢?以前有一種說法,說中國在漢晉時期就已經有了番薯。但農業史普遍不認可這種觀點,主流觀點認爲漢晉時期發現的是甘薯,也就是山藥。真正的番薯引入中國的時間,最早認爲洪武二十年(1387年)引入,但同意的人也很少,主流觀點還是認爲萬曆年間中國才引入了此物種。
番薯到了明末,在福建、廣東有大規模種植,江蘇、浙江有少量種植,也就是說在韃清前期之前,番薯只在長江以南地區廣泛種植。乾隆時期因爲人口壓力,除了邊疆地區和甘肅(包括現在寧夏在內)等外,纔開始了全國性種植。於是到了嘉靖、道光時期,番薯成爲主糧之一。
再說馬鈴薯。此物引入中國時間最早應該也是萬曆年間,但因爲證據比較模糊,學術界公認的是清初,具體時間是臺灣省在1650年的種植記錄。而其最晚的引入時間記載,是晉商通過俄羅斯經商從哈薩克傳入,也有人認爲“回回山藥”也即馬鈴薯是回族同胞從西北引入的。
可是,因馬鈴薯的屬種的退化問題,經過多次、各種途徑引入,同樣是到了乾隆時期,才獲得大規模推廣。
也正是因爲這三大神器都是經過多年發酵,到了乾隆時期才發的威,所以虜酋乾隆明明是個敗家子,卻居然能混成某些人口中的聖君,歷史有時候就是這麼諷刺。
反過來看,引入三大神器的明末也是夠倒黴,沒扛到三大神器認主就先一命嗚呼了。
正因爲知道這些情況,明白新物種推廣不易,甭管是因爲屬種退化還是老百姓需要接受時間,反正這事兒肯定不是三年五載能辦成的,因此高務實也只能一邊派人蒐集種子,一邊另想它法緩解北方災情引發的動盪。
能有什麼辦法呢?無非是南糧北調。因爲哪怕就是小冰河期最嚴重的時段,南方受到的影響也不大,並沒有出現什麼大的減產。
但南糧北調可不是容易的事,朝廷爲了南糧北調,每年花那麼大工夫維護運河、管控漕運,最後還是不得不另開海運,而哪怕開了海運,到現在也只是維持局面——當然,這個局面比歷史同期要好一些。
這麼一看,朝廷可沒有餘力繼續南糧北調了啊,要加大這個“調”的力度,需要搞定的方方面面可是太多了。比如這些漕糧,雖然南直隸已經幾乎全面普及了一條鞭法,改交糧爲交銀,但拿着銀子可以買糧,而南方糧價低於北方,即便加上運輸消耗和花費,也比在北方買糧划算。
這還是單從經濟效益來看,如果換個角度,這筆錢直接押解進京,在北方買糧,那北方就更缺糧了!所以漕運海運的南糧北調絕不能動搖,不僅不能動搖,可以的話甚至還要加強。
然而這是不夠的!這些糧食主要作用不過是供應京畿,京畿之外的地區可享受不到多少好處,一旦大規模天災爆發,該缺糧仍然要缺,朝廷不會有那個餘力去廣泛賑災的,了不起給個別受災嚴重的地區“免賦三年”之類的待遇,別的就只能大眼瞪小眼了。
而且,目前漕糧大半是從南直隸一代往北送,但實際上南直隸的糧價也不算特別便宜。因爲所謂南直隸就是後世的蘇南、皖南一代,這片區域雖然土地好,但由於是經濟發達地區,特別是紡織業十分發達,所以很多的土地其實都沒有用來種糧食,而是去種植一些經濟作物了,所以繼續從南直隸這一片搞南糧北調是很困難也很不划算的。
現在真正能夠提供餘糧支持北方的,只有湖廣和四川。
但是四川的地形誰都知道,從四川盆地運糧出川到北方,那可真是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差不多就是諸葛亮北伐的難度。就算捨得大本錢強行去運,效率也肯定是慘不忍睹,哪怕放寬裕了想,也頂多能支援陝西一些了罷了。
所以主要目光只能放在湖廣。
高務實的這個思路,可不光是因爲他知道“湖廣熟,天下足”,而是有實際數據做支撐的,這個數據就來自於高拱在萬曆朝這六年的清丈田畝工作。
高拱的清丈田畝與歷史上的張居正清丈田畝得到的數據大致類似。本次清丈其實是自“洪武清丈”之後,大明朝廷第二次大規模的全國性耕地普查。在這次清丈後,朝廷編制了新的魚鱗圖冊,較明初的《賦役黃冊》更加完備,體現在以下幾點。
首先是土地清丈比較徹底。這次不止百姓的土地,宗室、親王的佔地也被重新丈量,高拱以皇帝名義下達的詔令是:“丈國均糧,但有執違阻撓,不分宗室、官宦、軍民,據法奏來重處。”由於此前就先給了地方官“考課法”強大的政治壓力,最終保證了土地清丈的順利實施,一共清理出1.55億畝的瞞報土地。
其次是統一了畝制。原先北方存在“大、小畝”現象,這次高拱借“土地清丈”統一了全國的畝制,一律以二百四十步爲一畝。“統一畝制”減少了稅糧徵收的麻煩,基本杜絕了底層官員利用“大小畝”牟利的漏洞。
再次則是簡化了賦稅徵收規則。土地清丈後,朝廷將土地分成三等:上等水源肥田、中等瘠薄田、下等無水高田。交稅的時候,無論官田還是民田,規則一樣,上等田1畝實爲1畝、中等田以1.5畝折爲1畝、下等田以2畝折爲1畝。
這次清丈後,兩京、十三布政司的耕地總面積爲7.58億畝,較洪武14年第一次土地清丈增加了3.91億畝。而從結果看,湖廣、山東、四川的土地瞞報最爲嚴重,分別清查出5519萬畝、3658萬畝、2645萬畝的耕地。
根據這個數據,一個最簡單的道理就擺出來了:湖廣的糧食一定是充足的!
但問題在於,這並不代表湖廣的糧食是憑空多在市面上了,而是多在掌握田地的官紳地主、勳臣王室手中,朝廷現在不過是能在這裡頭多徵收一點稅罷了,真正要想做到湖廣支援中原,關鍵問題在於怎麼把這些人手裡的糧食弄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