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廠房門口的大胖子身材實在魁梧得可怕,幾乎將偌大的廠房門給擋住了,本來如水銀一般傾瀉進來的陽光,就因爲他往那麼一站,廠房裡就幽暗起來。
腳上一雙破舊的拖鞋,下身是一條破舊到已經磨出洞的牛仔褲,上身一件如同擰乾的榨菜一樣的豆湯色短袖。
大胖子的穿着,給人的感覺就是,破舊不堪。這種層次的破舊,比起搬磚的都不如,倒是和撿破爛的有得一拼。
極品,穿着打扮和週末一樣,都是極品!
尤其大胖子也喜歡傻笑,或者說,他的長相,那大臉盆一般的模樣,本來就給人一種憨傻的感覺,和週末裝出來的憨傻,有着不一樣的地方。
如果不是他現在手裡拿着一直森然的手槍,如果他現在站在菜市場或者小學門口,指定要被那些大媽、孩子當傻子欺負,因爲,他那雙眼睛,實在是太木訥了,木訥到沒有半點神采。
不過,這雙木訥的眼睛,卻有着比鷹還銳利的洞察能力。
幾乎是週末看向他的同時,他木訥的眼睛就捕捉到那個躺地上、雙手捂着頭部、臉部的小青年在瞪視自己,他彷彿已經透過週末的指縫,看到了那雙乾淨純粹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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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來。”大胖子沒有絲毫猶豫,手中的槍緩緩舉起,手槍在他寬大的手掌中,就跟擺弄玩具似的。
圍攻週末的人聽到大胖子發話,急忙住手,各自退到一邊。
打了週末一頓,對這些人來說,根本算不上什麼事,他們退到一邊後,開始用一種看好戲的目光欣賞週末和大胖子的表演,週末是不是會被一槍爆頭,他死了他的父母家人會怎樣難過,這些人壓根不會去想。
被打得頭腦發懵,渾身麻木的週末,在暴打結束後,他並沒有站起來,甚至沒有把捂着頭部和臉部的手拿開,因爲他渾身實在使不上一點勁,要不是有一口意念強撐着,估計早就暈厥了。
大胖子沒有因爲週末動彈不得而有絲毫的手軟,他的手槍對準週末的腦門,眼中閃過一道森寒,扣動扳機的手開始往後拉,而他的牙關,也開始顫抖起來。
這一刻,除了週末,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大胖子舉着的手槍上面,張志偉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憤怒在他的眼中就如同熊熊燃燒的烈火。憤怒讓他話都說不出聲,他長着嘴巴,不停地在顫抖。
無論什麼人,即使是十惡不赦的大惡人,他都是一顆人心。
人心都是肉長的,將心比心,週末這麼對張志偉,張志偉哪能不知道感激?
如果說當初張志偉選擇投靠週末,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阿偉的關係和利益使然,那麼,此時此刻,他是真的信服週末了。
先不說週末的能力是不是值得張志偉心甘情願地稱他一聲“老大”,光是週末敢單槍匹馬來救他,張志偉就甘情願一輩子報答。
如果可以,張志偉甘願選擇爲週末擋下這顆子彈!
大胖子顯然不是用槍的老手,這一點,光從他握槍的動作就能看得出來,很顯然,他握槍的手在發抖,以至於他本來是要瞄準週末的頭部的,卻總髮現不對。
捂着臉部、頭部的週末將大胖子顫抖的手看在眼裡,突然,他動了,本來渾身使不上半點勁的週末,如同打了雞血一般,整個人突然貼地打滾,朝旁邊十步開外的一根水泥柱子滾去。
同一時間,大胖子木訥的眼睛裡迸發出一道森寒的光芒,就跟野獸的兇光一個樣,食指瞬間扣動扳機。
嘭!
槍聲驟然響起,這是真正的槍聲。
場中所有面色同時慘白,無論是誰,紛紛蹲下,就連大胖子,也因爲扣動扳機,壯碩的身體朝後退了半步,有一種失魂落魄的感覺。
週末差點沒嚇傻,似乎還感覺到子彈從他頭頂飛過,這種感覺,能讓人魂飛魄散。不過,週末不敢因爲心中的恐懼就停下來,因爲他害怕大胖子的第二槍會突然飛來。
如狸貓一般,週末一個箭步就躲到了水泥柱子後面。
心臟猶自撲通撲通挑個不停,在大胖子開槍的瞬間,週末渾身上下就被冷汗浸溼,甚至於頭髮都有根根倒立的感覺。
背靠在水泥柱子上,週末呼呼地喘着粗氣,比平時最累的時候還要累無數倍。
若不是有求生的本能支撐,在槍聲響起的時候,週末就已經躺下。
“爽!”擡手,抹了把臉上的汗水和血水,週末大呼出聲。
下一秒,腳步聲驟然傳入週末的耳中。
聽腳步聲,週末可以感覺,大胖子正在一步一步接近自己,如同已經發現小白鼠的大臉貓。
週末的心一下子就沉到了谷底。
槍的威力,光是看電視就能想象,雖然大胖子不是專業的用槍高手,但週末敢肯定,如果逃跑,那是一點機會都沒有。
既然逃不了,那倒不如……
彎腰,從地上撿起一塊碗口粗的石頭,週末貼身躲在柱子後面。他打算好了,只要一看到大胖子,他就一石頭砸下去。
拼的節奏!只不過,石頭對手槍,夠寒磣的。
結局沒有懸念,無論是武器裝備還是自身能力,週末似乎都不是大胖子的對手。
貓捉老鼠的遊戲並沒有堅持多久,週末蓄勢待發,準備用石頭砸大胖子,但他壓根就沒看到大胖子的影子,後腦勺再次被手槍抵住。
“不要動!”大胖子的聲音依然渾厚、低沉,不過,因爲之前那一槍,他現在說話的聲音明顯有些顫抖,但是,這並不影響他舉槍的動作。
“你確定要殺我?”週末扔掉手裡的石頭,冷冷一笑,說,“大胖子,你真要殺我?”
“你……”聽到週末說話,大胖子頓了頓,尤其是聽到“大胖子”三個字的時候,他木訥的眼睛明顯瞪得圓圓的。
毫無徵兆,大胖子的手壓在週末的肩膀上。
在這一刻,週末從兜裡掏出一支菸點上,抽菸的動作那叫一個瀟灑,根本不像是將死之人,完全沒有掙扎,他就這麼被大胖子壓着肩膀,輕輕轉身。
大胖子高舉着的手槍,槍口平移,從週末的後腦勺到週末的腦門。
如同久別重逢的戀人,在看到週末的長相時候,大胖子的瞳孔驟然一縮。
“就你也配玩槍?”週末眉頭一挑,擡手就抓住了大胖子手中的槍,手腕一沉,手槍便被週末奪下來。
下一秒,週末的拳頭砸在大胖子的腹部,後者身體向後倒退,如坍塌的高樓大廈,一下子跌坐在地。不過,他的臉上並沒有被打的難看之色,相反,還衝着週末傻傻地憨笑。
衝着大胖子眨眨眼睛,週末回頭,舉槍,槍口對準場中的所有人,他用最有震懾力地聲音命令道:“都給老子跪下!”
戰局變化之快,讓大胖子的同伴們反應不過來。
因爲有水泥柱子擋着衆人的視線,所以,他們並沒有看到週末是怎麼把大胖子手中的槍奪過來的,更沒有看到大胖子怎麼被撂倒了。
槍眼對準衆人,而且週末說話的語氣夠狠,幾乎是咬牙切齒說出來的,雙重威懾之下,衆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終,一股腦的,全都跪在了週末面前。
週末來廢棄工廠的時候是孤零零的一個人,不過走的時候卻是三個,多了張志偉和大胖子。
張志偉和週末並肩,有說有笑的,至於大胖子,則悶着頭跟上兩人的身後。
大胖子有個很文藝的名字,金瑞年,當初虎頭幫和洪門在廢棄工廠火拼,週末救的,就是他。
兩人在醫院躺着,後來週末因爲急着出院見李昊天,所以就把昏迷不醒的大胖子留在了醫院,順便一咬牙,把醫藥費給墊付了,天知道平素節儉到令人髮指的週末爲什麼會爲了一個陌生人付醫藥費。
大胖子金潤年的個頭比馬眼和黃輝還要大上一些,跟在週末身後,給人的感覺就是壯實,高大。
他耷拉着頭,始終不說話,偶爾週末回頭看他,他就傻笑,這讓週末覺得,自己救回來的,是個傻子。
在阿偉的心裡,週末有着通天徹地的能力。
阿偉自己都不清楚,爲什麼會這麼看重一個比自己還要小上好幾歲的小青年,他也動搖過,畢竟,這個年代,通天徹地的人物,真心沒有。
當週末三個人回到ac酒吧的時候,阿偉再度吃驚了。
“老大……”在阿偉的帶領下,衆人蜂擁着將週末圍住。
無疑,現在的週末就是凱旋而歸的大英雄,所以,衆人就在ac酒吧門口,將小身板的週末整個給舉起來,賣力往上拋。
慶功宴是在ac酒吧舉行的,當天晚上,張志偉以個人名義做東,把半個ac酒吧的場子都包了,阿偉將週末手底下的人全都叫來,幾百個兄弟在酒吧瘋玩。
週末不太習慣於這種鬧鬧哄哄的環境,而且,他畢竟是衆人的老大,有他在,別人也玩不開,尤其是手底下那些人。和大傢伙走過場喝了點啤酒後,週末信步來到一間無人的卡座,跟在他身後的,是大胖子金瑞年。
大胖子喝了點白酒,滿面潮紅,憨笑起來的時候,給人的感覺就是彌勒佛。
兩人一前一後來到卡座,週末很隨意地坐沙發上,指了指對面的沙發,說:“大胖子,坐吧!”
大胖子衝着週末搖頭,很憨厚,但給週末的感覺只有一個,傻。
“不坐?”週末饒有興趣地反問。
“不坐!”大胖子很堅決地點頭。
“那你要怎樣?”週末遞給大胖子一支菸,同樣是三塊錢一包的那種。
大胖子眉開眼笑地接過週末遞來的煙,半點沒有嫌棄的感覺,就好像撿到了寶一樣。而且,他並不像週末那樣,拿了煙就抽,而是把煙很仔細地放在兜裡。
“你不抽菸?”週末將他的動作看在眼裡,很好奇。
“不抽。”大盤子憨笑着搖頭。
“那你幹嘛要我的煙?”看到大胖子那種憨傻的笑容,週末覺得自己被人模仿了,很想抽大胖子幾下,不過他挺忌憚的,揚了揚手,最終沒能真打大胖子。
就在週末把手收回去的時候,大胖子突然跪倒在週末面前,很突兀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