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蕪的使徒荒原之上有了一束光,一束照耀在中央的光。
這束光不知是從何時來的,也不知是從何而來的,不過這些都不重要,因爲注視着這道光的也只有一個人,或者說並不是人,它是這片荒原上唯一的使者。
它就坐在這束光的旁邊,渾身漆黑,沉默而又執着地始終仰望着這束光明。
初也不明白爲什麼她要向那個聲音索要一道光,她只知道當這道光落下的時候,她感覺到了一種源自心中的嚮往和寧靜。
這道光束在使徒荒原中顯得那麼幹淨和純粹。
所以即使在這光明下,初身上的漆黑變得更加醜陋和扭曲,她還是忍不住仰望着它來的方向。
光束就落在初身前不遠的地方,觸手可及,可她一直沒有伸手去觸碰,只是安靜地望着。
初不想去觸碰嗎,不,其實她想,只是每一次她要伸出手的時候,她就會看到自己漆黑的手掌。
她太污濁了,她想。
對於這道原本就不屬於這裡的光,她甚至感覺自己不應該去觸碰,即使這是被賜予她的東西。
初抱着腿坐在光的旁邊,就像是這束光明下的陰影,一動不動地盤踞在那裡。
她保持着不動的原因還有一個,她現在還沒有適應自己的身體。
在完成了B3068的任務,回到使徒荒原了之後,初的身體已經經過了又一次的強化,而同時,不出所料的,在多次任務之後,她也徹底失去了觸覺。
這其中包括了她的身體對外界的一切感應,痛覺,冷暖,這些她都已經感覺不到了。
現在的她有些難以控制自己的身體,她做的每一個動作,都需要通過惡這跟“線”來操縱。
就像是自己操縱着自己身體做成的人偶一樣,她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
不過聲音和任務可不會給她太多的適應時間,而且她在荒原的時候大多數的時間都在發呆,這一點倒是和一個木偶一模一樣。
在荒原這個地方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因爲一切都像是靜止的,一點也不會改變,除了每過一段時間就會下上一場的雨。
不知道是多少場雨之後,那個聲音終於再一次出現,和從前一樣,它出現的時候就會帶來新的任務。
“初,新的召喚者已經提出了他的請求,你準備好了嗎?”
聲音向初問道。
可能是沒有適應,也可能是太久沒動了,初僵硬地擡起頭來,停頓了半響,纔對着天空回答道。
“是的。”
“那麼這一次。”
聲音說道:“去帶回暴怒的罪惡吧。”
話音落下,通向罪惡的大門緩緩出現在初的門前,第四次開啓。
······
霧之都。
這座城市如同它的名字那樣,到處都是淡淡的薄霧。
這裡的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可以好不誇張地說,其中的三百六十天,這座城市都會被籠罩在潮溼的霧氣裡。
這層薄霧就像是遮掩在城市上的薄紗,讓它看起來總是那麼的神秘和難以捉摸。
而這座城市的脾氣,也確實是難以捉摸的。
這裡有着財富,有着名望,有着權利,幾乎有着人們想要的一切。
同時,這裡也有着其他地區難以仰望的犯罪率,還有着可怕的殺手,到處橫行的竊賊和盜匪。
霧之都的難以捉摸在於,你一個不小心,就會丟掉你自己性命。
甚至就連警察都不願意來這裡工作,知道嗎,霧之都有一個名揚在外的景觀,那就是空的警察局大樓。
這裡的警察很少,而且他們幾乎從不上班。
這裡是一片法外之地,也是在這裡,你可以看到人們掩蓋在文明下的所有的骯髒與污穢。
這裡有一句名言,也許可以當做你要進入這座城市前,要記住的第一件事。
你永遠不知道你面前的是一個什麼人,就像是你看不穿這座城市的迷霧一樣。
白天和夜晚,這座城市和這座城市裡的人都有兩個樣子。
天空陰沉地下着小雨,本就因爲霧氣潮溼無比的街道變得更加潮溼了,路上的人們拉緊了自己的外套和大衣,快步地走着。
只有一個人腳步緩慢地走在街道上,和行色匆匆的行人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這是一箇中年男人,身材中等,算不上高矮,也算不上胖瘦。
但是作爲中年人,他的身材已經算是保持的不錯了,至少沒有啤酒肚,也沒有發福的身體。
他的臉龐顯得有些消瘦,棱角分明,看起來冷酷銳利,給人一種難以接近的感覺。
臉頰和下巴上帶着沒有剃乾淨的鬍渣,讓他看起來有點邋遢。
他穿着一身棕灰色的短風衣,頭頂戴着一頂圓帽,帽檐壓得很低。雙手插在自己的口袋裡,一雙淡藍色的眼睛時不時打量着路過的行人的模樣和臉色,眼中帶着掩藏不住的厭惡。
他叫做勞倫斯,是一個警察,被調職到這座城市的警察。
因爲警察局幾乎從來不上班,所以作爲警察他幾乎沒有工作,而據他所知,除了他之外,這座城市裡只有四個警察,幾乎每一個都是遊手好閒,渾噩度日。
至於警察局爲什麼不開門,因爲不敢開,在這個全是犯罪的城市裡,警察反而成了弱勢的那一方。
如果警察局正常運作,說不定第二天就會被哪個瘋子炸掉。在這個城市裡,身爲警察能夠活着就已經該謝天謝地了。
但是勞倫斯不一樣,他和別的警察不一樣,他的心中堅持着一個名叫正義的東西。這是很少見的,在這個年代裡,居然還有人堅持這種東西。
但就是因爲他的堅持,他纔會感到無比的憤怒,爲這座城市裡,正義的無力而感到憤怒。
這個城市無可救藥,沒有力量的正義,根本就稱不上正義。
勞倫斯看着街上的人,狠狠地擰緊了眉頭,冷哼了一聲。
從來到這座城市起,他就在一直尋找機會,在這座城市重建制度的機會,但是他從來都沒有成功過。
最近的一次,他幾乎就要能改變一些什麼了,卻又被現實無情地挫敗了下去。
什麼都沒有改變,他還差一點死掉,被打斷了一隻手臂,右手留下了永久的後遺症。
勞倫斯走到了一條小河邊,小雨裡,河面看似平靜地流淌着,卻無時無刻不在泛起着波紋。
他冷着眼睛,凝望着遠處,凝望着這座霧中的城市。
沒人知道他平靜的神情下,到底壓抑着多少的憤怒。
他要改變這座城市,爲了他堅持的正義。
······
當正義開始扭曲的時候,也就成爲了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