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謂霸道篇

丁謂霸道篇

1022年2月19日,宋真宗趙恆剛剛嚥氣,兩府高官立即跪倒在地,一片哭聲。劉皇后從屏風後走了出來,她格外冷靜,凜然說出了自己在正史中留下的最初8個字“有日哭在,且聽處分”都別嚎了。我有話說!多麼簡明扼要,擲地有聲,完全是一強者形象,非常符合她在歷史中的地位。但很可惜,是符合她以後的歷史地位。在當時,她說出這8個字後,就立即被踢出舞臺,一邊涼快去了。

皇帝死了,官場重新洗牌。你以爲你是第一順位繼續人就可大聲說話了?開玩笑!孤兒寡婦就是要受欺負的,不管你是皇后還是村婦!

丁謂搶佔鏡頭,八字喝令出口後,就成了他的天下。他率先聽從命令,把眼淚抹乾淨了,然後爬起來去做最重要那件事:寫遺詔!這時歷史有2種說法:1東西兩府宰執高官們當場就退出延慶宮,到外邊的殿廬去寫字,依據是趙恆臨死前遺言。2《續資治通鑑長編》裡一句話“初,輔臣共聽遺命於皇太后。退,即殿廬草制”先在延慶宮裡聽劉娥說了怎麼辦事,然後出來一一抄寫,變成書面文字而已。

到底是哪個,一點都不重要,因事情要看的是結果。不管怎樣,都是離開了死皇帝、活皇后後,大臣們單獨成圈,來寫最重要的傳位詔書及各位大人往後的具體官職。丁謂的表演就此開始。

丁相公左看看右看看,突然間大叫起來“王曾,有個字你多寫了”全體宰執的目光都轉了過來。不可能!剛纔豎耳傾聽,現在衆目睽睽,誰敢多或少一字?篡改詔書,那是要誅連九族,身敗名裂的!可丁相公就真的具體指出了錯在哪“王曾,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有這‘權’字嗎”一瞬間,所有人都變得目光兇狠,咄咄逼人。

“權”是代理、暫時的意思。即皇太后劉娥雖有權和小皇帝一起治理國家,分享軍國大權,但只是暫時而已。一切都因皇帝太小,只有13歲。但去掉了這“權”字,就等於趙恆曾親口說過,且寫成了書面法令,劉娥可終身與趙禎分享皇權,立即就成了實際意義上的武則天。一字之差。天地之別,這己超出了篡改範圍,完全成了翻寫!除非是剛纔在延慶宮裡所有宰執大臣們都悲痛過度耳膜穿孔,把字聽岔了,不然丁謂這句話就是徹底的忤逆先皇,背叛當今,是在造反!

可問題是丁謂現在己很有誠意地在造反了,請大家來狠扁我吧,但誰來出頭呢?

沉默…東西兩府全體大臣們一致決定用目光殺死他。時間在迅速遛走。眼看這“權”字就要被刪除了,但就是沒人跳出來揚名立萬。丁謂悠然自得,享受着這時的寂靜。在他來看,這是種對威嚴的敬畏。他丁謂在後趙恆時代己樹立起了無人敢犯的權位…

但事情總會有萬一的。竟真跳出一敢叫板的,且還是其中最弱勢、最微妙的那個人。那人突然把筆扔掉“我朝無太后垂簾之事!今因皇帝年幼,特地從權,己非國家之福。稱‘權’字才能勉強令後世無議。且增減制書。國家本有法度。公爲首輔,難道要自亂祖宗家法嗎”丁謂驀然回首,驚覺自己仍百密一疏。真有人不顧自身安危,敢於公然對抗他:王曾!一頂大帽子壓下來,丁謂只能忍了,在衆目睽睽下對王曾點點頭,示意他把筆撿起來,按你記住的條文來寫。即“權”字被保留了…

但別忙,事情還沒完。丁謂的考驗纔剛開始…王曾重新提筆才又寫了幾個字,丁謂又突然叫停“王曾,這次你漏寫了,楊淑妃應晉升爲皇太妃。這是先皇遺詔哦”

王曾的反應是再次把筆放下“剛纔沒聽到這一句”

丁謂這一次表演看似非常無厘頭。他爲什麼要突然提到後宮裡一個無任何參政經驗及政治資歷的嬪妃呢?是爲繼劉娥之後,再次與後宮結下深厚的工作友誼?還是在劉娥授意下才如此說?

都不對。皇太后外再出現一個皇太妃,那就是東、西兩宮的雛形了。丁謂這樣做,是在分劉太后的權!而史書也馬上記載了劉娥的憤怒“明肅(即劉娥)知之,始惡丁而嘉王之直”

但試問,丁謂前一個提議是要讓劉娥終身當皇帝,那麼第二個提議爲何就要另立太妃,分劉娥的權力呢?爲什麼呢?

其實很簡單。第一個提議是丁謂在試探羣臣對先皇的忠誠度及對當今皇帝、太后的憐憫度、期望度…更是在試探他丁謂本人此時在官場高層的認知度。結果看似很失望,被王曾跳出來當場給否決了。但丁謂定在偷笑。多好啊!我的同夥們還是堅定站在我身邊,只有死對頭寇黨的一個王曾還賊心不死,想和我較量。那就等着吧!

而第二個提議就是要試探下包括王曾在內的各高官同仁們,你們對近些年隱在幕後操縱國家的劉太后的認知度是怎樣的了。我搬出楊太妃來分劉太后的權,看看你們如何反應?

很微妙。執筆人王曾再次反對。貌似與上一次相同,可這只是表面行爲,內裡底蘊是什麼?爲了太后還是爲了己死的先帝?即王曾是想當現在時的寵臣(討好劉娥)還是要當過去時的忠臣(忠於趙恆)?

不大好分哪!知人知面難知心,就連這時殿內其他衆位同僚的內心都不好揣摩。於是丁謂哈哈一笑“這是遺詔啊!可以改變嗎”然後就走到一邊,不再搭理這件事了…

21日,大宋第4代皇帝、13歲的宋仁宗趙禎、56歲的太后劉娥正式開工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商議皇帝、太后的日常工作安排。

感覺良好的參知政事副宰相王曾率先講話。王狀元博古通今,提議要援引歷史上太后當國次數最頻繁、效果最顯著的東漢王朝爲例,請太后與小皇帝每5天上朝辦工一次,地點設在正規場合承明殿。連具體辦公桌擺放次序都找到了經典:皇帝在右、太后在左。

大臣們都沒話說。大漢,是中國正朔朝代裡的典範。引經據典找到那時候,是完全正確且堂皇正大的。正要同意,丁謂卻突然說“王曾的辦法不好。我提議,皇帝太小。太后操勞,每個月只上朝2次算了,就在朔、望2日吧!如遇大事,就請太后、皇帝召見我們大臣共同解決。如沒大事,就請太后、皇帝休息,我們大臣負責一切事務。有了方案之後,會由大太監雷允恭傳遞到後宮裡,只要太后、皇帝籤個字,蓋個章就行了…”

此言一出,羣臣大譁。王曾忍無可忍“兩宮異處。宦官攬權,這是禍端的徵兆。絕不行”一語道破天機!如按丁謂所說的辦,皇宮深處,太后和小皇帝本就不住在一起,分別被大批太監宮女所包圍,每個月只有2次、一年纔有24次可走出圍牆,到外邊見到大臣。這還不算某些必定會有的特殊情況如太后、皇帝身體突然不適,沒法上朝辦公。那這剩下的340多天,誰來保護大家的安全?太監們?

所以王曾要爭。無論如何都要爭到底。卻不料這次丁謂理都沒理他,直接跳過了他:我是首相我決定,把我的提議直接送到後宮請太后裁決。看聽我的,還是聽你王曾的!

3天后。後宮傳出了劉太后的手書,全盤同意了丁謂的提議。就這樣,大宋朝的頂級決策權落入了丁謂手中…

於是丁謂開始做事。做任何事,他都絕不跟任何人請示。想做就做。毫無顧忌。小事太多,大事有2件:1給先帝趙恆修陵、2丁謂要痛打落水狗,矛頭指向老冤家寇準、李迪。

29日。道州司馬寇準再貶爲雷州司戶參軍。戶部侍郎、知鄆州李迪再貶爲衡州團練副使。2位前宰相徹底威名掃地。貶官制由知制誥宋綬來寫。根據丁謂的要求,給寇準批了4個字“爲臣不忠”給李迪的是“附下濟惡”且丁謂要求再把他們罪名播於中外,讓契丹、党項、高麗人都知道,這2個道貌岸然、聲名顯赫的人都是什麼德性。

所謂一字定終身,這樣的考語在儒家君臣倫理中己是十惡不赦,足以爲萬世君子所唾罵。宋綬寫完,既內疚又忐忑。爲寇準、李迪悲傷,更爲自己清名所痛惜。可沒想到丁謂竟大爲不滿,你滾開,我自己來寫!他在寇準的貶官制上添了這麼一句“當醜徒幹紀之際,屬先皇違豫之初,罹此震驚,遂至沉劇”即當寇準這“醜徒”在朝廷上搞風攪雨做壞事時,正遇上皇上開始得病,是被他嚇的才病重而死!所以貶他官都是輕的,他實是個害君致死的敗類!

眼看文件就要生效下放,寇準、李迪的聲譽就要遭到前所未有的傷害。最後還是王曾走了出來,再次反對:1這樣的貶詞太嚴重了,不妥;2寇準被貶的太遠了。雷州那是南海之濱、不毛之地,讓一老人萬水千山而去,不是要他命嗎?

但丁謂靜靜凝視着王曾,緩緩說出了一句話“居停主人恐亦未免”王曾立即閉嘴。居停主人4個字是王曾的心病。當年寇準剛被罷相,他曾把自己房子借給寇準住。這事可大可小,聯繫到之前的黨爭及現在他正爲寇準說話的立場,丁謂很容易就會把此事上綱上線,把他也掃地出門。

王曾不是怕,而是還有那麼多、那麼重要的事沒做,他決不能白白被丁謂迫害擠走,於是他只有選擇明哲保身。就這樣,丁謂的政敵從官職到名譽上都被一擼到底,可這還不算。朝廷派出使者將貶官制送交寇準、李迪本人。只是在使者行囊裡多了些東西,那是丁謂的私人禮物,卻蓋上了大宋朝的官方印跡。一看這2位分別趕赴道州、鄆州使者的行囊裝扮,開封城裡稍有慈悲之心的人都不禁惻然下淚。寇準和李迪就要死了,且是身首異處,死無全屍…因在這2位使者錦囊中各包着一柄長劍。任誰都知道,那是去賜人一死的朝典…

使者直奔道州州衙,一路上面無表情,長劍半露,州兵衙役都嚇呆了,甚至忘了替他通稟。

使者高興地發現,州衙里正在歡歌宴飲。酒香撲鼻,歌聲繞梁,寇準的豪奢生活仍在道州繼續。很好!要的就是這強烈逆差!該使者很有謀略,他沒理州衙,先進了驛館,然後派人通知皇命己進城。瞬間就把所有歡樂都凍結…

道州官吏們立即迎了過來,誠惶誠恐,靜聽吩咐。可使者一來不見,二來不答。這怎麼辦呢?回去繼續喝酒?但誰敢呢?使者的冷臉,還有詔書與長劍都意味着什麼,開封人懂,道州人也懂。

可寇準不懂,他仍坐在府衙裡喝酒聽歌,無動於衷。這就是自信,更是招數。這時寇準的表現完全有別於李迪及數十年後的蘇軾,他的鎮靜擊破了丁謂的預謀及使者的招數。

相持了好一會,寇準纔派人去傳話“如朝廷要賜死寇準,請把詔書拿來我看”該使者纔不得己把詔書當衆宣讀。嚇出一身冷汗啊!原來只是貶官制,那把劍嘛,或許只是該使者走長途時的自衛武器?詔書中根本一字未提…寇準哈哈一笑,脫掉剛剛借穿的一件官袍,招呼賓朋再次入座,我們接着喝!明日天涯遠,有酒今朝樂。雷州天涯海角,我寇準可能再無歸日,但生當盡歡,死亦無憾。這一生,值了!

在鄆州,使者的表現和道州的那位一樣。李迪卻萬念俱灰,選擇了自殺。結果被兒子李東之救了下來沒死成。接下來的遭遇就更慘。李迪被剝奪了自由,關了起來。如有來探望的親朋部屬,那使者也不攔着,只是當面一一記下各人名字。如有誰送來了吃的,就擺在那裡任它黴爛,李迪半口都別想吃到。

一切都合理合法。自殺是你自己搞的,探病我也沒攔着,任誰也說不出個不字。結果終於有一叫鄭餘的賓客忍無可忍跳了出來:咱們明說了吧!你就是在討好丁謂,想害死我主人。我鄭餘不怕死,你如弄死了我主人,我就要你死!

直到這時,使者才宣讀了詔書,李迪才得以到衡州去上任,繼續當他的官。

回顧整個過程,堪稱殺人不見血。如丁謂真得逞了,他一定會嘲笑這兩位老前輩:你們真好玩,俺只是稍微暗示了一下,就都急吼吼自己去死了…

要想知道爲什麼一把藏在行囊裡的長劍就能有這樣威力,請參看趙光義執政初期的“李飛雄事件”一冒名頂替的騙子,連個詔書都沒,就能把大宋邊防重地所有官員全都拿下,且差點一起砍頭卡嚓。試問李迪的反應是否很正常,而寇準的膽魄是否很超人呢?

消息傳回開封,有人對丁謂說“李迪如真死了,您想後世史書和天下士人會怎樣議論您”沒想到丁謂根本無所謂“又能怎樣?最多不過4個字‘天下惜之’而已,能奈我何”

在文官系統裡他己唯我獨尊,在武將系統裡丁謂也震懾全國。當時軍中第一強人、北宋第一名將的二公子曹瑋被他輕鬆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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