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歌嘆道:“如果一箱軍火就能讓馬丹娜對付將臣,那妹子你多多少少有些看不起老將。按照劇中的設定,盤古族是上一劫中完美的‘人’,將臣的強大不僅僅在於他的實力,更多的是盤古族的智慧。《僵約2》中,若非將臣一心求死,不斷激發況天佑的潛力,完全可以在主角團成長起來之前,一根小拇指就能將他們摁死。”
頓了頓,林歌用調侃的語氣說道:“換句話說,將臣除了眼瞎這一個缺點外,幾乎毫無破綻可言。”
黃霓笑了笑,說了幾個字:“但他被困在盒子裡。”
這八個字堪比“九字真言”的威力,直接將林歌給幹沉默了。但就在這一瞬間,林歌腦海中靈光一閃,感覺有一個十分關鍵的信息一閃而逝。
黃霓繼續說道:“強與不強,完美與否,這要看你怎麼看……曾經的我修煉到《雙瞳》世界中的極致,滅世創世只在一念之間。盤古族能做到的,我在那個世界一樣能夠做到。然而,無論你在盒子中如何強大,卻依舊被困在盒子中,就必須遵守盒子的‘規則’。”
“而按照你以往給出的線索,主神發佈的任務無論什麼難度,一般都會給輪迴者完成的‘可能’,而非絕對的死局。”
“即便是被標記的‘紅門’,給出的主線任務也有完成的‘可能’,當然,《倩女幽魂》這種接近於零的可能,你也不能說沒有可能,對吧?”
“所以,這個世界的噩夢效果‘你被命運盯上’,成爲盒子中的一員,受規則束縛,這就十分關鍵。”
“你作爲輪迴者,命運無法主宰你的‘命運’,但如果你成爲這裡的一員,你就會像劇情中的那些人,被他玩弄於股掌之間。”
“因此,我認爲出現難度不合理的‘主線’和‘支線’,要嘛你已經被主神標記,它擺明了要弄死你;要嘛……它給你的‘試管’和‘魔方’,就是完成任務的關鍵。難度是有,但絕非無解。”
林歌試着回憶自己經歷過的幾次“噩夢級輪迴”,確實都有一定難度,但並非完全的“無解”。
甚至只要備足了輪迴點作爲懲罰,完全可以苟到迴歸。
“難度是其次,其實我比較在意的是這個世界。你說,真會這麼‘巧’讓我進入被我影響、且又沒有‘重啓’的世界?”林歌沉聲道。
黃霓道:“這也是我想不通的一點,畢竟這麼‘巧合’的事,裡裡外外都透着‘你被標記’的結論,但是就從任務和主神給你的道具來看,又不是那麼一回事。我認爲,至少要清楚將臣到底有多強,或者說盤古族有多強,藉此來判斷主線任務的難度是否符合規則,就能搞清楚你是否再次被標記了。”
“將臣嗎……”林歌沉吟一陣,要說這位《僵約2》的boss,實際上在劇情開篇的英國之行就已經露面。
只是開局就接觸最終boss,這無疑是在玩火。
“所以我覺得,還有第三種可能……”黃霓正說着,突然聽到窗外傳來一聲尖叫,接着便是一陣急促的求救聲。
“救命!”
“救命!”
“殭屍!”
“有殭屍!”
聽上去是個女人的聲音,林歌走到窗前往外一瞧,只見一個裹得嚴嚴實實的女人,正朝着遠處跑去,在她身後追着兩個黑袍人。
沒跑幾步,那女人就被黑袍人撲倒,求救聲慘嚎聲越來越小,那女人顯然已經凶多吉少。
林歌將旅行包背上:“去瞧瞧。”
剛一開門,正好碰到馬小玲開門出來,她看到林歌第一句話就問:“你也聽到聲音了?”
“街上,有殭屍襲擊一個女人。”林歌道。
馬小玲聞言眉頭一簇,回身抓起牀上的化妝包背上,快步走向樓梯口:“我去看看,你最好回屋裡待着。”
林歌無視馬小玲的告誡,直接跟了上去。
兩人出了酒店,卻見街上空無一人。
馬小玲看向林歌問道:“人呢?”
“你問我?”
“不是你說在街上嗎?”
林歌道:“作爲一名專業的驅魔人,你至少得有點追蹤妖魔鬼怪的手段吧?要不你找找?”
“果然除了長得好看,一點用都沒有。”馬小玲白了林歌一眼,從化妝包裡取出一面你化妝鏡,打開之後,裡面是一個小型的羅庚。
馬小玲拿着羅庚對着兩邊街頭方向,只見羅庚的指針微微一陣抖動後,開始偏向左邊的街道。
而左邊的街道,正是之前林歌在窗戶前看到女人被襲擊的那條街。
馬小玲跟着羅庚的指引朝左邊走去,路過女人被襲擊的位置時,林歌放慢腳步觀察了一下地面,卻見地面乾乾淨淨,連一點血跡都沒有。
“我看天色這麼晚了,不如先回去休息,天亮再找。”林歌停下腳步,朝繼續向前走的馬小玲說道。
馬小玲回頭沒好氣的說道:“天亮再找?找什麼?找屍體嗎?”
林歌用腳點了點地面說道:“我在窗戶看到女人被襲擊的位置就是這裡,連滴血漬都沒有,擺明了是陷阱。”
“哦,那正好,揪出來一起解決了。如果你怕的話可以先回酒店,跟着我也只會礙手礙腳。”馬小玲毫不在意的說,可以看出,在此之前她已經“領會”過很多次這種手段了。
正說着,只見前方街口突然跑過兩道黑影,正是之前在街上襲擊女人的那兩個黑袍人。
馬小玲見狀,立即追了上去:“站住!”
“跑跑跑,一天就知道跑!”
“跟個老鼠似得,煩死了!”
“喂!”
“你們不是要殺了我嗎,跑什麼跑!”
從馬小玲充滿怨氣的抱怨可以看出,這幾天她追這些殭屍就跟追老鼠一樣,被折磨得苦不堪言。
也難怪聽到這是“陷阱”,反而更有鬥志。
林歌跟着馬小玲一路追到小鎮中的教堂,那兩個黑袍人跑進了教堂,二人也跟着追了進去。
教堂兩邊的牆上點着蠟燭,僅靠燭光照明,顯得昏暗的教堂有種莫名的壓抑感,而在正前方的十字架前,有一個穿着筆挺西服的男人,正拄着一根造型獨特的“柺杖”,面向十字架,低着頭,也不知是在懺悔還是禱告。
“先生,你有看到兩個穿黑袍的人闖進來嗎?”馬小玲問道。
那男人緩緩回過身,看向林歌和馬小玲十分紳士的笑,隨即搖了搖頭。而看清男人的面容時,林歌險些一句“酒劍仙,似泥”脫口而出。
此人不是別人,正是《僵約2》開篇英國之行錘死況天佑,引出真男主況國華的殭屍boss,四代殭屍,萊利。
只是,萊利不在他的城堡裡待着,跑這小教堂裡來做什麼?
馬小玲親眼看到兩個黑袍人跑進教堂,顯然不會因爲萊利一句話就走了,並且,她此時已經將萊利當成了那兩個黑袍人的同黨。
萊利淡定的看着馬小玲在教堂裡找來找去,最後繞到了十字架後面的小門,淡淡地說道:“兩位是旅客嗎?”
“哦,我是驅魔人,來抓殭屍的,你信嗎?”馬小玲從後面走了回來,她查看了後面小門,外面已經沒了黑袍人的蹤跡。
而羅庚的指針回指教堂,顯然教堂裡的那人也不是“普通人”。
“殭屍?”萊利笑了笑,說道:“這個小鎮裡確實有殭屍的傳聞……據傳在這裡,殭屍就代表‘不幸’,如果不想被厄運纏身,最好不要提及這個名字。不過,我對小姐你的驅魔人身份很感興趣,有沒有興趣交個朋友。”
馬小玲笑道:“可以啊。不知先生怎麼稱呼?”
“萊利。小姐貴姓?”
“免貴姓馬。”
“馬小姐。”萊利笑着點了點頭,又看向林歌,微笑着問道:“那這位先生該怎麼稱呼?”
“趙德柱。”
“趙先生。”
馬小玲目光掃向教堂周圍,最後看向萊利,語氣隨意的問道:“萊利先生,這是你的教堂?”
“不,這是鎮上的教堂,只是馬上到精靈節了,我習慣到這裡來坐一坐。”萊利笑着回答。
萊利的一舉一動盡顯紳士風範,舉頭投足之間都讓人覺得十分舒適,短短几句話,馬小玲感覺心中的“戒備”莫名其妙的降低了幾分。
林歌順着萊利的話問道:“萊利先生,我很好奇既然快到節日了,爲什麼這鎮上一個人都沒有?”
“不是沒人,他們只是害怕過節,所以躲在家裡沒有外出。不過,這小鎮確實沒有多少人。”萊利回道。
“怕?爲什麼?”馬小玲故作不知的問。
萊利微微一笑,朝着教堂門口走去:“這是一個很長的故事,你們想聽的話就隨我來吧。”
說完,他也不等馬小玲和林歌迴應,徑直走向門口。
馬小玲跟了上去,走過林歌身旁時,小聲說了句:“小心一點,這人不簡單。我建議你最好不要湊熱鬧,先回酒店。”
“多謝關心。”林歌顯然知道的信息比馬小玲更多,按照劇中萊利的設定,不至於騙兩個人去古堡殺掉。
相反,萊利一心求死,想借馬小玲的驅魔之力,破掉他的殭屍不死之身。
沒了男主況天佑,林歌本來還在頭疼該怎麼推進劇情,現在萊利自己送上門來,哪怕將臣住在古堡裡,他也得去會一會。
兩人隨萊利走出教堂,萊利擡起柺杖指向遠處晚霞下顯得陰森森的古堡說道:“我的家,有興趣去坐一坐嗎?”
“當然。”馬小玲毫不客氣的說道。
三人一邊走,萊利一邊向二人介紹起小鎮的情況,他擡起柺杖指向古堡右側的一片森林說道:“那片森林,叫做精靈森林。”
“相傳每隔五十年,當天上的仙女星座最亮時,森林裡某個神秘的地方,就會有一個新的精靈誕生。它會和其他的精靈一起,過着無憂無慮的生活。一起保護這片土地,免受俗世的紛擾。”
“幾年前,我偶然認識了一位無所不談的朋友,他每年這個時候都會來這裡一次,他說只有心靈純潔的人才能聽到精靈講的故事。故事內容,包括古往今來喜怒哀樂,甚至是一些你聞所未聞的奇聞軼事。”
“因此小鎮每隔五十年就會舉辦一次精靈節,少男少女們聚在一起虔誠的祈禱,希望能夠聽到精靈的故事。”
“而五十年前,小鎮上參加精靈節的人一夜之間全都消失了,沒有人知道他們去了哪裡,或許變成精靈了也說不定。”
“對於這樣的解釋,你們滿意嗎?”萊利笑着問道。
“不錯的故事,你覺得呢?”馬小玲點了點頭,隨即看向林歌問道。
林歌聳了聳肩,語氣很隨意的說:“類似的故事我也聽過,不過我所知的那些精靈都是藍色的,而且還有個天敵叫做格格巫。”
“趙先生真是個幽默的人。”萊利淡淡的笑道。
林歌笑了笑,沒再說話。萊利講述的故事中,實則給出了不少情報,比如那個“無話不談的朋友”,便是將臣。
在劇中,馬小玲等人將萊利埋在了精靈之森,而況國華則將死去的況天佑也埋在了森林裡,等他走後,將臣出現,擡手點了點況天佑的墓碑,就從裡面飛出一隻金色的精靈,盡顯將臣盤古族人“造物主”的本色。
三人聊着小鎮和精靈的話題,雖然那古堡看上去不遠,但實則走了將近半個小時,纔來到古堡大門前。
馬小玲站在大門前,擡頭看向華麗且陰森的古堡,問道:“萊利先生,你家可真有錢。”
“很多年前攢了些錢。”
萊利走向大門,剛到門口,就聽“嘎吱”一聲響,門緩緩向兩側打開,兩名穿着英式女僕裝的女人候在門口。
“主人。”
萊利回頭看向馬小玲和林歌說道:“我有客人,去準備些吃的招待。”
“是,主人。”
萊利向林歌二人做了個“請”的手勢:“二位,請。”
馬小玲看向那兩個女僕,眼神一冷,但隨即又恢復如初,笑了笑,跟着萊利走進古堡。
林歌剛走進古堡大門,突然覺得身後就像有一雙冰冷的目光盯着他,下意識的回頭看去,然而晚霞下的精靈之森靜悄悄的,並沒有看到任何人影。
兩人在萊利的指引下來到餐廳,萊利指向大長桌前排的主位:“兩位,請坐。這個點,相信你們還沒有用餐吧?我已經讓下人去準備了,稍等片刻。”
馬小玲笑着說道:“初次見面,萊利先生就如此客氣,倒讓我們有些不好意思了,這是我的名片,如果萊利先生以後有降妖除魔的需求,一律八折。”
“謝謝馬小姐。”萊利道了聲謝,接過名片看清上面的排頭後,眉頭一皺,默唸道:“驅魔龍族,馬家……”
馬小玲問道:“萊利先生有聽過我們馬家?”
萊利淡淡的笑了笑,說道:“很早以前有聽過,沒想到馬小姐就是大名鼎鼎的馬氏一族傳人。說起來,我還真有件事想要拜託馬小姐。”
“哦?是什麼事?”馬小玲問。
這時,女僕陸陸續續的端上來一些美食,烤雞烤鵝牛排等等,很快就在馬小玲和林歌面前擺的滿滿當當,接着女僕還很貼心的爲兩人倒上紅酒。
萊利端起紅酒杯,做了個“請”的姿勢:“二位不用客氣,如果還有別的需要,吩咐一旁的僕人即可。”
馬小玲看着滿滿一桌的美食,一開始還有些興趣,拿起刀叉比劃了一下,最終還是放了下來,笑着看向萊利說道:“不如回到之前的話題,萊利先生,你想請我替你做什麼事?”
萊利放下酒杯,而林歌卻注意到,萊利從端起酒杯做出“請”的姿勢,到放下酒杯,實則根本就沒有喝酒。
當然,林歌認爲萊利會在酒中下毒的可能性比較低,而是按照《僵約》中的設定,除人血以外的東西,殭屍吃了都會拉肚子。
萊利雖然注意到林歌和馬小玲都沒有動桌上的食物,但他並不在意,緩緩講起了他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男人爲了追求長生不老,竟然甘心變成殭屍。但後來他開始後悔,因爲他意識到,他只是一個怪物。以血爲生,爲世人所不容。原來長生不老的代價,卻是永恆的痛苦。”
“於是,他帶着同樣是殭屍的女僕人,去到一個偏僻的小鎮,以爲可以遠離人世,可以苟且偷生。”
“但是,不幸並沒有放過他。”
“有一天,這個男人遇到一個令他心動的女人,一個大膽開朗,但又很容易哭的女人。”
“兩人相識,相愛,到走進婚姻的殿堂。”
“然而結婚那天,一羣強盜衝進教堂,搶奪男人送給女人的寶石——‘天使之淚’,殺死了新娘。男人釋放殭屍之力,殺掉了所有強盜,卻無法救治重傷的新娘。男人做了第二個讓他餘生都在後悔的選擇,他咬了新娘,將她也變成了殭屍。而女人變成殭屍之後,就離開了男人,一去不回。”
“而當晚死去的賓客,就化作怨魂,留守這個古堡。他們在這裡等,希望有朝一日,親眼看到那個男人贖罪,才肯安息。”
“今天請你們來,是希望借用馬小姐的驅魔法力,來了結這個延續了半個世紀的悲劇。”
馬小玲看向萊利問道:“所以,你請我來是想讓我幫你殺殭屍?”
“沒錯。”
“可我爲什麼要幫你?”馬小玲問。
萊利微微一笑,說道:“第一,我有錢。”
林歌:……好的,不用說第二了,就這一個條件就足夠。
“第二,據我所知,驅魔龍族馬氏一族一向以除魔衛道爲己任,遇見殭屍絕不會放過。而這個男人深受殭屍之血困擾,哪怕他已經在爲自己的所作所爲懺悔,但不知何時,他又會狂性大發。相信馬小姐一定不希望這種情況發生。”萊利說道。
馬小玲笑道:“那不一定……時代變了,就算要除魔衛道,那也要先填飽肚子,況且殺殭屍也要錢。我覺得還是談錢比較靠譜。”
“馬小姐你開個價。”萊利道。
馬小玲毫不猶豫的豎起一根手指:“一百萬。”
“成交。”
“我說英鎊。”
“沒問題。”
萊利答應的如此爽快,馬小玲頓時愣了一下,下意識的看向對面正在切牛排的林歌,那眼神像是在說“我是不是要少了”。
林歌讀懂馬小玲的眼神,很想說“是”,因爲就萊利真正的身份,再加一個零,對方也不會猶豫。
“嘖,萊利先生的故事挺不錯,就是有些不合理。”林歌切着牛排,淡淡的笑了笑,說道。
“哦?哪裡不合理,願聞其詳。”萊利看向林歌問道。
林歌不慌不忙的放下叉子:“照萊利先生所說,故事裡的主人公費盡千辛萬苦追求永生,卻在變成殭屍之後只因爲‘吸食人血’這點小瑕疵,就開始後悔,那隻能說明兩個問題,一,這人求長生的意願不高;二,這人鼠目寸光,難成大事。”
萊利聞言,表情微微一變,正向反駁,但林歌卻沒給他開口的機會,繼續說道:“首先,如果一個人真心執意要求長生,那絕不會因爲只能吸食人血,就覺得自己是一類。想想古往今來那些傳聞中的求道者、修仙者,誰不是‘異類’?甚至還有以‘殺’入道,一將功成萬骨枯的仙人。就算除去那些虛無縹緲的仙人,萊利先生你想想古往今來那些‘天才’,哪個不是世人眼中的‘異類’?”
“如果只是因爲吸食人血這種小瑕疵就牴觸殭屍的身份,那隻能說這人的意志太不堅定,太容易動搖了。”
萊利聽了林歌的話,總覺得哪裡不對勁,但一時間又無法反駁,反問道:“這麼看來,趙先生覺得吸食人血不會被世人所不容?”
“當然。這只不過是‘口味’的不同,你去打聽打聽,有錢人吃的花樣多了去了,人血在那些玩意兒面前,根本不值一提。如果我變成殭屍,永恆的歲月足以讓我家財萬貫,那我只需要拿出一筆錢,那麼自然有人願意拿血來交換,甚至……我可以養幾個忠心的僕人。”
“而我有了永恆的生命,我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去回饋這個世界。你試想一下,如果一些偉人,他們擁有永恆的生命,這世界將會是什麼樣?”
“比如我們大天朝的千古一帝,秦始皇嬴政。如果這位始皇帝擁有永恆的生命,當年大秦的版圖還僅僅是‘一統六國’嗎?以始皇帝的能力和眼見,當他有了永生的生命,瞭解到這個世界有多大,早就橫跨歐洲,打遍天下,將這個世界……”
林歌說得眉飛色舞,直接將始皇帝吹得天上有地上無,彷彿始皇帝真有了永恆的生命,這個世界都會插上“大秦”的旗幟一樣!
然而聽到林歌將始皇帝吹上了天,萊利的表情變得有些微妙起來,淡淡的補充了一句:“其實那時候的版圖也不止六國……”
“這不重要!”林歌大手一揮,畢竟他哪還記得大秦時期的版圖,他的記憶本就是虛構的,上學時期的記憶就更模糊了,但這並不影響他吹捧秦始皇。
“始皇帝的問題在於什麼?在於英年早逝,如果他能擁有永恆的生命,別說僅僅是吸食人血,爲了天下蒼生,就算是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他也會爲後人打下一個大大的江山,爲子孫後代鋪好路。始皇帝能有永恆的生命,哪會像你故事裡的主角,還什麼遠走他鄉,苟且偷生……就這麼說吧,不說一統世界,但後世什麼靖康之恥、倭寇之亂絕不可能出現!”
聽着林歌一頓亂吹,不止萊利有點蒙,就連馬小玲也是一臉古怪的看向林歌:“看不出來,你還是秦始皇迷?”
林歌笑道:“當然,你缺錢的時候,給我發條‘我,秦始皇,打錢’的短信,我立馬給你打錢過去。”
“真的假的?”馬小玲表情微妙的看向林歌,顯然她把林歌的這句玩笑當真了:“你電話多少?正好我現在就缺錢了。”
“……我就是舉個例子,畢竟在我看來,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凡事都有他存在的合理性,哪怕真有一天始皇帝變成殭屍了我也不會意外,因爲那必定是上天對他的考驗。”林歌忘記馬小玲是個小財迷,趕緊轉移話題,繼續吹捧秦始皇。
“況且變成殭屍並不是什麼大問題,問題是變成殭屍之後的所作所爲。只會自怨自艾,那別說變殭屍,就算變神仙也是空談。更何況變成神仙后,餐風飲露,無慾無求,那換做萊利先生故事裡的主人公,豈不是還是會走上要死要活的路?”
“要換做是我,哪怕變成殭屍只能吸食人血,我拿永恆的生命去搞科研,怕是國家還會拿血供着我。”
“況且,鴨血都能人造,誰說不能人造人血?”
“所以我覺得故事裡的男女主人公很傻,都永恆的生命了,想辦法解決血的問題,再換個沒人認識的地方重新開始,雙宿雙棲,這下真的是廝守終生,守到天荒地老的那種。”
“而女主角一去不復返,那隻能說‘不夠愛’而已,既然不夠愛,爲什麼要爲了一個不愛自己的女人,消極餘生?”
“爲了一棵樹,而放棄整個森林?”
“那隻能說,你故事裡的主人公是個戀愛腦,這種腦殘劇情也只會出現在愛情片中,所以,我覺得故事不合理。”
萊利:……
馬小玲:……雖然你每句話聽上去都“很有道理”,但我可以肯定,你就是在詭辯而已!
“明明很感人的一個故事,從你的嘴裡說出來,怎麼就變成八點檔的愛情劇了?”馬小玲嘆道。
林歌聳了聳肩:“事實而已,真話往往不中聽。所以在我看來,萊利先生故事裡的主人公,無論是變成殭屍只能吸食人血,還是後面遇到女人,導致一系列悲劇的發生,只能說是上天給他的考驗。又或者是,上天原本就已經給了他力量,是他自己沒能利用起來,去保護心愛的女人。”
“永恆的生命,這不就是最大的寶藏?照我看,男人也並非全心全意的愛女人,如果他真的愛這個女人,在經歷瞭如此多的痛苦與不幸之後,爲何不想方設法將永生的生命利用起來,去保護女人?”
“說白了,就是不夠愛而已。”
馬小玲沒好氣的說:“沒想到你除了是個‘始皇帝粉’,還是個愛情學的專家,那你說說,怎麼才叫‘夠愛’?”
林歌笑道:“權利、力量、財富,但凡一個活了幾百年、見多了痛苦和不幸的殭屍,不會不明白這三件東西的重要性。如果男人真的很愛那個女人,他就會將一切的隱患都考慮進去,將資源利用起來,保護自己的女人。”
“別的不說,如果遇到危險,女人死在男人的前面,那對這個男人而言就是恥辱。至少於我而言,在我倒下之前,沒人能動我女人一根毫毛。”林歌笑了笑,又道:“眼睜睜的看着自己的女人被山賊殺死,還殭屍之力,嘖嘖,編故事都編不出這麼不合理的劇情……”
林歌還在不斷的“吐槽”,卻見萊利聽着聽着,臉色變得慘白,雙手抱着頭,額頭浸出冷汗,顯得十分痛苦。
“主人!”
“主人!”
候在萊利身後的女僕見狀,趕忙上前查看萊利的情況,萊利擺擺手,表情痛苦的說:“兩位抱歉,我身體有些不舒服,先失陪一下。”
說完,萊利便在兩位女僕的攙扶下離開了餐廳。
馬小玲看着萊利離去的方向:“他這是怎麼了?”
林歌端起紅酒杯晃了晃,放在鼻尖聞了聞,抿了一口,面帶笑意的說:“可能cpu燒了。”
“嗯?”馬小玲一臉不解的看向林歌。
林歌插起一塊牛排放進嘴裡,笑着說:“味道不錯,你不嚐嚐?”
“你不怕有毒?”
“放心,好歹是‘始皇帝’,還不至於做出下毒這種事。”林歌笑了笑,又吃下一塊牛排。
馬小玲雖然沒聽明白,但她早就對滿桌的美食按耐不住了,之前是對萊利的身份有所戒備,而聽了萊利的故事後,又覺得不太像是自己想的那樣。
萊利是殭屍,故事中的主人公很顯然就是他,按照他的故事,萊利的本意是想請馬小玲殺掉自己。
但是在林歌的“攪和”下,萊利的狀態似乎出了點問題,也有可能是“愛情觀”有些動搖。
當然,馬小玲不知道的是,林歌在試圖用“語言”卡bug。
林歌在得知這個世界很可能是自己所經歷的《殭屍道長》的後續世界後,就一直在思考破局的手段。
而黃霓的一番話,無疑給他打開了一條新思路。
劇中的將臣再完美,但他依舊被困在了“盒子”中。換句話說,無論是將臣,還是後面的人王、聖母,甚至是盤古族,只要沒出盒子,那他們就必須按照盒子的“規則”行事。
主神在一個盒子中創造世界,爲了“偷懶”,採用“復刻”的手段,直接將電影電視等人類創造出的“劇本”搬進世界。
這就導致出現“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相同的名字,在不同的世界中天差地別。
比如港島一帶世人景仰的“黃大仙”,現在正在某人的右手印記中潛心修煉。
又比如世人眼中的千古一帝“秦始皇”,現在就在這個偏僻的小鎮,躲在古堡中自怨自艾,一心求死。
沒錯。
萊利,便是《僵約》世界中的秦始皇。
他爲了獲得永恆的生命,派徐福去尋找仙丹,卻不料徐福變成殭屍回來,將他也咬成了殭屍。
然而隨着時間的推移,嬴政發現自己只能吸食人血,變成不人不鬼的怪物,於是遠走他鄉,苟且偷生。
但是,就如林歌所說,這本身就和秦始皇嬴政的人設有着巨大的衝突,一統六國,史上第一個稱帝的嬴政,就算變成殭屍獲得永恆的生命後沒有打穿歐洲,也不至於躲到一個偏遠小鎮,自怨自艾,一心求死。
如果硬要找個“合理”的解釋,那就只能說這個世界的嬴政患有多重人格,打天下的是一個人格,厭世的又是一個人格。
因此在林歌“言語”的刺激下,一統六國的秦王嬴政,與躲在偏遠小鎮一心求死的萊利,兩個截然不同的“人格”產生衝突,導致萊利的意識混亂。
當然。
這也僅僅是林歌的“猜測”,他也是在爲之後的劇情做準備,如果成功卡bug,那麼後面有些事做起來就會輕鬆得多;而若是失敗……那對他也沒有任何損失,畢竟萊利這個《僵約2》新手村boss,橫豎都要打。
正當林歌和馬小玲美滋滋的享受美食時,走廊方向突然傳來一個女人的怒喝:“你們對萊利做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