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苓玉在面試過後,就揹着自己的吉他在校園裡四處亂逛,由於校園內的道路兩旁樹木很多,所以也沒有覺得有多麼的熱。走到月色荷塘的時候,隱隱約約的聽到有人在輕聲地哼唱着一個好聽的旋律,只是離的太遠了聽到不太清楚,正想走進近點聽清楚些。
張翔哼唱的正帶勁,手機響了,張翔拿出來一看是陸菲打過來。“喂陸菲怎麼啦?”“我們到學校門口了,保安不讓我們進,你還是自己走出來吧,我們在這等你。”陸菲很鬱悶,早知道自己就和張翔一塊過來了,那樣的話就不用張翔在這麼熱的天氣裡,用自己的是雙腿走出學校的大門了。希望自己的這份工作不會因此丟掉。
“好的我知道了,我這就過去。”張翔沒有想到這裡的安保那麼的嚴實,只要保安沒有接到校方的通知,他們就不會放任何一個非本校的車輛進來,張翔沒有辦法只好靠自己的雙腿走路了。
把手機收回,又看了一眼開滿荷花的池塘,心裡說了一句:還有一個個月,我們還會再見的。感慨了一下就站起來要走,可是一轉身又看到了剛纔坐在自己身邊的女孩,笑着點點了頭就走了。張翔表面上沒有受什麼,心裡卻想到:還真有緣,就是不知道有沒有分?
張翔走了,可是黃苓玉卻又不淡定了,她是在是想不到在這裡還能碰到張翔,她以爲張翔考試完之後就會離開學校的,畢竟張翔現在是一個正式簽約的歌手,時間會很少。而且她注意到剛纔張翔小聲哼唱的曲調不是他自己的那首歌,也不是自己聽過的,難道是一首新歌?
轉眼間時間就到了第二天,雖然因爲那首《你是我的眼》讓然外界知道了蕭煌奇這位實力巨星,時隔三年再度籌備新專輯,他的歌迷是激動了,可是那些準備發行專輯的二三線歌手可就倒黴了,要麼把專輯推後,要麼就抓緊時間提前發行。人們在關注蕭煌奇的新專輯到時候,再度提起了那個**之間紅遍大江南北的張翔,雖然她把這首歌給了蕭煌奇,可是他在面試的時候演唱的也不差,不是職業歌手或者那些製作人,很少有人能夠聽出來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只是他展現的態度卻讓是那麼的認真,沒有因爲以爲歌迷聽不出來不足,就強行錄製專輯用來騙錢。可是有好奇的人就問了:你在聽別人的歌時,竟然可以寫一首自己的歌,這也太奇葩了吧?你能不能給個其他的理由?就差直接說老子不信了。
爲此張翔的粉絲和那些個想要抹黑張翔的人展開了罵戰:
“張翔曾經也是殘疾人中的一員,爲什麼不能寫出一首和殘疾人有關的歌呢?我看你們就是嫉妒!”
“張翔曾經是殘疾人不假,可他是下半身癱瘓,是走不了路不是看不見東西,你說他知道那些和他曾經一樣的人的想法我不奇怪,可是他是怎麼知道殘疾人心中所想的?”
“俗話說得好啊,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啊?雖然這句話用在這裡不合適,可是如果按你的說法,那麼那些成名已久的作詞作曲人,他們的作品絕大部分都不是他們自己的寫的,那麼這也太可怕了吧!”
“樓上說的很對,本人的鄰居是一個作詞人,找他邀歌的人不在少數,我曾經問過他是怎麼寫出來那麼多的好歌的?他對我說全都是靠自己的大腦去構思,只要大腦的想象力夠豐富,編故事的能力還不錯,那你就可以把你大腦中的故事用手中的筆寫下來,不出意外就是一首不錯的歌詞,然後就是慢慢的雕琢了,真正靠經歷寫出來的歌,好是好,可是一生都寫不出幾首來。當初本人在知道了這個秘密後也想着寫首歌,可惜自己編故事的能力實在是太爛了。”
張翔在知道有人在抹黑自己時,他就想出來解釋了,可是他是在是不知道該怎麼解釋,說抄的?可是抄得誰的呢?這個解釋不通不能說。說是自己想象出來的?可是自己的想象力也未免太豐富了點?還是不能說。張翔實在是沒有辦法了,他就盯着那些摸黑他的人和替他辯白的人有沒有好的說法,如果有自己立馬就用。
當他看到有人說歌曲大多數都是編出來的時候,他太高興了,高興的在自己臥室裡大喊大叫:“謝謝道祖,謝謝三清,謝謝玉皇大帝,謝謝王母娘娘,謝謝佛祖,謝謝那個爆料的哥們還有他的那個鄰居。以後你們再質疑老子歌時怎麼寫出來的,老子就說是編出來的,反正有那位不知名的作詞人在前面頂着,出了問題也是先找他。再說了,老子還是個小說作者,編故事的能力還不差不是,啥?你們不信,那是因爲你們的表達能力太差了,所以才寫不出好歌來。幸好房子的隔音效果夠好,否則鄰居還以爲有人發瘋呢!
張翔把自己知道的諸天神佛感謝了一遍,忽然想起來自己感謝的諸天神佛好像可以構成一部小說,可是是哪一本呢?張翔又開始撓頭了,是哪一本小說來着?張翔就是想不起來了。“不行得好好捋捋,道祖是鴻鈞,三清是太上老君,元始天尊和通天教主,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都是道祖身邊的童子,佛祖是多寶如來,他原本是通天教主的徒弟,是後來被太上老君弄到佛教的,佛教是接引準提創立的,他倆也是道祖的弟子。”張翔廢了半天的勁終於把思路捋順了,可還是想不起來是哪本小說。
張翔嘆了一口氣心說:不管了,先記下來以後再說。咦?先記下來,先記下來,對了是《佛本是道》,是這本開創了洪荒流派的小說,是誰寫的來着,想不起來就算了,反正當時看的也是盜版,現在寫出來讓這個世界的人知道這本書,就當給他賠罪了。
張翔準備吧這本書當成自己的第二本書,可是打開文件夾才發現自己那本已經寫了二十萬字的都市小說,一下又不好選擇了,一咬牙:抄一本是抄,抄兩本也一樣,乾脆兩本一塊寫,回頭在一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