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援武贏了比賽,眉眼帶笑,帥到沒朋友。
嶽鵬不服,捶他一拳:";主要是我們家小梅沒法蹦,等着啊,我肯定會報仇的!";
陳躍飛笑:";不服來戰!";
嶽鵬反手就是一拳:";你個奸細,給你哥放水,看我回去學院怎麼收拾你!";
陳躍飛痞笑:";誰收拾誰啊!回學院你也不是我對手!";
嶽鵬扳着陳躍飛的肩膀就摔:";哎呀!不敬老啊!";
陳躍飛用力挺住,掰開嶽鵬的手:";鵬哥,小梅姐看着呢,你就敢欺負我!";
高勝美擺手:";以大欺小是應該的,該欺負就欺負,不用給我面子!";
嶽鵬笑着使勁:";看見沒?";
陳躍飛一彎腰掙脫鉗制迅速跑遠:";小筠,你跟我哥頂住,我回家吃飯去啦!";
江蘭帶着幾個啦啦隊員還捨不得離開,看着他們打鬧。
江筠輕咳一聲:";小蘭,我送你回宿舍。";
她早已經想好了該怎麼跟江蘭說招美蘭的事。
陳援武知道江筠的打算,就不跟着:";小筠,那我回家等你!";
高勝美嘖嘖:";哎,就分開幾分鐘,還要彙報啊?";
江蘭笑嘻嘻地搶着說:";陳大哥對我姐可好了,去廚房倒水都要跟我姐說一聲!";
高勝美揮手趕人:";走走走,知道你姐好,就別在這兒顯擺了啊!";
江筠笑笑:";不用等我吃飯,我想跟小蘭多呆一會兒。";
文工團舞蹈隊這些人都是她的超級粉絲,一會兒必定會圍着她說來說去的,想走都不容易。
她們在文工團的排練廳坐着說了一會兒話,其他人知趣的把空間留給了她們姐妹倆兩個。
江蘭超興奮的:";姐,你看到我領舞了吧?";
江筠淡淡的笑:";看到了,有幾個動作還是招姨教你的!這是招姨織的綵帶,專門給你織的荷包,你最喜歡的。";
";哦!";江蘭沒有像在春城那時日夜盼望着有個荷包的興奮勁了,還有點淡淡的失望:";可惜我沒有假不能回家,從明天開始,我又要下連隊去演出,這次所有基層連隊都得走一遍,得一兩個月呢!姐,我好想咱爸來看我啊!要是招姨還沒走,也能跟着過來教教我就好了啊!";
荷包雖然款式很土,不如皮革的錢包洋氣。
不過她依舊喜歡招姨,招姨的招牌舞蹈是讓她高於別人的底牌和驕傲。
江筠心想再過一兩個月,招美蘭的肚子就該鼓起來了,就問道:";小蘭,你們這次的演出任務很重要吧?";
江蘭得意的點頭:";對啊,這次演出回來,我們團長讓我再排個新舞蹈,還讓我領舞,到時候參加全軍的文藝匯演!";
江筠暗暗尋思,以江蘭的心理素質,如果聽說江永華要再婚,估計會嚴重影響心情,就試探着問:";要是招姨不走了,以後就常住在這邊,你說好不好啊?";
江蘭瞪大了眼睛,喜形於色:";真的嗎?那當然好啊!招姨是要調到這邊來上班嗎?是什麼單位啊?在哪兒的?離咱家遠不遠?能經常看到她嗎?";
江筠輕輕點頭:";能看到!";
江蘭美滋滋的:";太好了!姐,那你能不能在我演出回來的時候再來看我啊?";
姐姐就是她的驕傲,姐姐身邊的人一個一個都是部隊裡的精英,要多神氣有多神氣!
剛纔在籃球場邊,她看着高勝美張羅啦啦隊,暗暗學會了如何成爲耀眼的存在。
好喜歡被人盯着被人仰慕的感覺啊!
";如果沒出差,就來看你。";江筠慢慢點頭,補了一句:";到時候帶招姨過來。";
江蘭猶豫了一下:";姐,我們團長老聽我說招姨,又聽說招姨還沒結婚,想給她介紹對象。";
江筠眉頭一跳,語氣不覺就變得嚴厲:";那你怎麼說?";
江蘭結結巴巴的:";呃,姐,你別生氣啊,我又沒答應我們團長。";
江筠惱火:";答應?你能給招姨做主了?";
江蘭解釋:";我,我不是想讓招姨留在京城嘛!";
江筠咬牙:";咱爸不也一個人嘛!讓招姨找咱爸多好!";
江蘭脫口而出:";不行!";
";怎麼不行了?";
";我說不行就是不行!";
";那你說個理由。";
";我不要後媽!";
江蘭委屈的嚷嚷,姐妹兩個人都靜了下來,偌大的排練廳只聽到她們的重重呼吸聲。
江筠狠狠地盯着江蘭的眼睛:";那你讓咱爸就這麼單身過一輩子啊!";
江蘭紅着眼眶:";咱媽多可憐啊!瘸了一條腿,哪也不能去,頭髮都白了,也沒個人陪她說話,有一頓沒一頓的,又胖又難看,嗚嗚~";
江蘭曾經回了師部演出,家屬院裡還有她以前的同學,把聽來的有關張秀英的情況說了幾句。
少女的虛榮心和敏感,讓江蘭特別害怕江永華會再婚,那就意味着江永華徹底的拋棄了張秀英,她們姐妹兩個就成了沒有爸爸的孩子。
而那樣的母親,也是靠不住的,不但照顧不了她們姐妹兩個,聽說還跟別人抱怨說她們姐妹兩個沒良心,跟江永華一樣是個白眼狼!
這些話,她都不敢跟姐姐說。
江筠氣極:";張秀英可憐?!要不是她,咱們能去春城?你忘了咱爸快死的時候你哭成什麼樣了嗎?你每天上學害怕的時候,誰可憐你了?啊?我在山裡遇到狼差點被咬死,傷疤在脖子上夏天不敢穿沒領子的衣服,就不可憐了嗎?";
江蘭吧嗒吧嗒掉眼淚,緊張得不敢說話。
江筠屈指敲江蘭幾個爆栗子,耐着性子講道理,低聲呵斥道:";咱爸能回京城上班,你能進文工團,那都是我努力奮鬥來的!我要是躺在那兒裝可憐,捂着傷疤整天哭,你就留在山溝溝裡生孩子去吧!";
少不更事的江蘭,去參加當地少數民族的節日,被一個十三四歲的男孩子領到樹後抱着親了幾口,正好被江筠看到,拿棍子把那個男孩子打跑,要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雖說當地有這個看上眼就能領回家的風俗,人家是真心喜歡江蘭,可是江蘭這一輩子就只能留在大山裡了。
早婚早育,種地帶娃,什麼文藝夢,都成了浮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