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俊朗陽光的外表,有時候就會不經意的忘了這一點,可是寧月香記得很清楚,他開槍射殺駱桓的那一幕,臉上是帶着笑的。
這時蔡萱又低聲說了一句:“如果你早點下定決心殺了他,就不會有那麼多無辜的受害者了。”
寧月香聞言不禁詫異的看了她一眼,無辜的受害者?她不是殺手組織的一員嗎?爲什麼這句話聽起來依然是正義感十足?
難道殺手還會在意有沒有無辜的受害者?
蔡萱感覺到月香驚奇的注視,愣了愣,略有些臉紅的偏過頭。
她是不是還沒有從警察那個角色中轉換過來?
月香有些驚奇,但也沒有太過深究,問星星說:“所以你們說的‘做了多餘的事’是指……?”
難道指的是胡滋被挖了眼的事?
法醫鑑定說是死前傷,也就是說,挖掉胡滋雙眼的人是節制?
星星不屑道:“要是我根本就不會做這種多餘的事,反正已經引開了那些笨蛋的關注點,還有必要畫蛇添足嗎?”
節制不服氣的說:“雖然是一幫笨蛋,但也不全都是傻子啊。我要是不模仿一下那傢伙的作案手法,怎麼混淆視聽。”
月香古怪的看着他,不知道他回到自己的作案現場帶領警方進行搜查是怎樣的心情,原來他那時說的模仿作案,其實就是指他自己?
這個還真想不到。
案情的真相似乎比她想的還要複雜。
最後一個案子的死者是前面一系列案子的兇手,而殺死這個連環殺手的人卻是僞裝成刑警的更可怕的殺人魔。
爲了拖延時間,順便混淆視聽,這個殺人魔還用死者的作案手法,挖掉了死者的眼。這樣一來,案情確實破朔迷離了許多。
警方不可能找到“吳潔”前幾起案件的作案證據,但是如果不知道胡滋就是剖眼狂魔這件事,他們極有可能將所有罪名一股腦的丟給“吳潔”。
節制都乾脆利落的承認是自己殺的胡滋,這麼誠懇,彷彿根本不在意自己身上的人命多一條還是少一條,自然沒必要在其他事情上撒謊。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柏十三的聲音忽然在她對面響起,笑意很濃,“有些惡趣味,但這樣不也很好嗎。”
她擡了眼,看向柏十三的面容。
依舊白淨的臉龐,帶着淺淺的微笑,一如春風拂面般溫暖,絲毫感覺不到殺人魔應有的壓迫感。
又或許,是她習慣面對柏十三了吧,明明是那麼可怕的人。
照他們所說,胡滋挖了很多人的眼睛,所以節制殺了他,也挖掉他的眼睛作爲懲罰。
不過共犯胡晁還沒死,如果警方抓到他,他把胡滋殺人的事都招了,那麼節制也不用背額外的罪名了吧。
她不是爲節制着想,而是就事論事,定罪量刑,一個都不能多,一個都不能少,必須恰到好處,查出真相才能算是公平公正。多一個罪名,那是冤案;少一個罪名,就是疏漏。
從這點而言,她似乎跟節制一樣都有精神潔癖,毫無道理的執着某個近乎藝術感的東西。
“就模仿作案而言,你有一個嚴重的失誤。”蔡萱板着臉訓斥道。
月香沒有接觸過對之前的調查,眨眨眼,不知道她指的是什麼。
應該是指節制的作案跟胡滋原本的作案有決定性的不同吧……但是失誤?她沒看出有哪裡失誤了啊?
“啊,你是說那個啊。那是不小心的嘛。”節制撓撓頭,很是心虛。
“……嗯?”
“呵,是說勺子吧。”柏十三看她疑惑的表情甚是可愛,微笑着爲她解惑。他雖然沒有參與案子,但是知道的卻比任何人都清楚。
月香瞬間想起來了,沒錯,在胡滋那起案子裡雖然沒找到兇器勺子,但是在死者眼部區域找到了食物殘渣,呃,咖喱。這是之前沒有的。
她還記得當時在車上,蔡萱跟“吳潔”談論起這件事的時候,兩人的表情都有些古怪,只是當時寧月香心思不在這上,並沒有將他們的微表情放在心上。
原來那是不小心的失誤嗎……神馬!所以沒洗乾淨勺子的不是人家敬業的連環殺手,而是你這個模仿作案的?!
節制又被衆人懟,索性把臉一抹,厚着臉皮說:“幹嘛幹嘛,我也是很不容易的好麼,時間那麼緊,我連午飯都沒吃,你讓我去哪兒找乾淨勺子去!能撿到一把就不錯了!”
撿……
寧月香嘴角不禁一抽,果然,她就覺得專業的連環殺手應該準備好充足的兇器纔對,勺子的話,肯定帶好幾把,纔不會那麼隨便。反過來說就是……節制你有多隨便啊!
不知怎的,越聽他們在這裡討論真相,她就越是心塞塞。
這些殺人魔怎麼都這樣啊!能不能有點高智商反派的氣場,你們策劃殺人不要這麼隨便好嗎!
她基本搞清楚了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只覺特別哭笑不得。
相比個性暴躁、喜怒無常、炸彈一爆就波及大片無辜人士的星星來說,節制殺人自帶一種隨隨便便的風格,而且慢條斯理的,就連他的同伴蔡萱都看不下去催促他快點殺。
雖然聽起來他殺胡滋的理由並不是義務警察那麼正義,好像還有交易和藝術感什麼亂七八糟的,但是從結果上說,他殺了胡滋,讓胡晁落荒而逃,避免了胡滋再去傷害更多的無辜者……吧?
仔細想想,星星殺人似乎也是有原因的,而且不是爲了他自己,而是因爲他的目標傷害過或者要傷害別人。只是星星並不在意自己在殺死目標之外會不會波及到其他人,或者說是他的殺人方式決定的吧。
“說起來,這個東西也該給你保管了。”柏十三從袋子裡取出一個牛皮檔案袋,遞給寧月香。
寧月香順手就接了過來,一看上面角標的數字寫着一個大大的“13”,頓時就是一愣。
數字13,寫字檯,檔案袋……這個是柏十三從殺人現場拿走的東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