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俊美的公子是個傻缺吧,怎麼這麼奇怪。”
“長的是真不錯,可惜腦子壞了。”
路人紛紛感嘆,倒不是遇到了什麼太奇怪的事情,只不過在金鵬最繁華的大街上,一位身穿紅衣,面目妖異的公子行爲有些怪誕,他撐着一把遮陽傘,右臂曲弓,像是挎着什麼東西,然後小心翼翼的將前面擁擠的人羣散開,禮貌且帶着關切的樣子看着自己的右臂,腳步緩慢,神色尷尬。
“老婆姐姐,您小心。”
“老婆姐姐您熱不熱,那個我的問題是不是趕緊給我解決了,你知道街上有很多美女在散步,這就算了,比起你還差得遠,我不是太有興趣,可是光天化日之下,您老人家光着身在在街上走,胴體曼妙,撩人心絃,我的魂快要被你這惹火的身體給燒滅了,你把我下面給禁錮了,我會很痛苦。”
達婆美目含笑:“你受不了可以不看,要不然我顯出原型給別人看看?”
“別!您這一現身,只怕街上的男的當場就受不了了。別人雖然看不到你,但這樣總歸不好,你還是進來吧。”
“我喜歡這裡,爲什麼不能好好看看?空色之間並非極端,一個地方再美再熱鬧,如果僅僅用眼睛看又有什麼趣味,當然要走幾步,身臨其境一番體會,你戰法難以突破,就是平時太禁錮自己,凡塵之間自有法則,只是你沒看到。”
達婆心情似乎很好,語氣也溫柔許多:“你看到的只有我的身體,滿腦子裡也就全是男**欲,倘如你能心平氣和的好好看看其他的東西,必有意想不到的收穫,我這麼做就是在磨練你。”
“我善了個哉!”呂牧尷尬的看着身旁幾個用異樣眼神注視他的小女孩,這些小女孩陽光曼妙,踝骨光滑,嘴角帶笑,探着頭觀察着他,他只好訕笑着,表情精彩極了。
“哥哥,你是不是中邪了?”
“小哥哥,你一定是陪着你的愛人在散步了對不對?”高盤着髮髻的曼妙少婦,眨動着長睫毛,想笑又忍住:“小哥哥,你身旁的這位真是美豔不可方物,小女子都覺得自慚形穢。”
呂牧驚道:“你看得到她?”
“當然看得到,你這麼認真的呵護她,一定是個好男人。”那美妙少婦媚聲連連,和身邊同行的小丫鬟悄悄話道:“這少年真是太有趣了,一定是思念某個人中了邪,總是幻想自己的愛人就在身邊。”
呂牧完全免疫,這本來都是絕好的搭訕機會,如果達婆不在身邊,他倒能一個個的搭訕,在民風開放的金鵬國裡,街上游逛的女子很多都想尋一個意中人或者在某一方面(你覺得是哪方面就是了)很需要,男人可以隨意搭訕,看中哪個,或者互相看中之後就可以成親、戀愛、偷情。對於民風溫婉平和的飛歌國,這裡簡直就是迷亂之地,所以飛歌國和鄰近的幾個民風相對保守的國家的大富商和禪武者都喜歡在這裡風流快活。
重要的是,再多的女人,完全比不了達婆不言不語,不動不聲的美,那種美可以是任何你想象到的美好的東西,她的腰肢可以是扶風楊柳,可以是麴院風荷,也可以是水蛇,既美又豔,既柔又妖。她的眼波可以是吹皺的池水,可以是無雲碧空,也可以是妖魅,遼遠
、柔和、引誘、平淡。她的發被後腰臀間的曲線拖着,如飛瀑也似錦雲。她可以讓你想起某個時間裡最愛最思念最流連的溫柔鄉,也可以讓你熱血沸騰爆發山洪般的慾望,又可以風輕雲淡,陪着你臥看天階繁星,她的腳踝如同立在水中,給你無限的安定。
唯獨一件事——和她在一起,你絕不希望再有別的人看到她,你會十分嫉妒,十分難過。
呂牧再想還有什麼美好的詞語來形容她,眼前就出現了一個令他頭疼的女人,金勝男。
“你很有閒情嘛。”金勝男一反常態,再與呂牧訂婚之後她一直穿的是比較閨秀華麗的衣服,今天卻換了一身勁裝,還是以前的那副巾幗豪傑,英氣逼人,媚態隱在那顆痣裡,乾脆利落,十分清爽。
“三小姐今天看起來不太一樣啊。”呂牧故意色迷迷的看着她,讓她覺得很氣憤。
“看來你不是瘋了,不是傻了,而是病了,你有病!我看到別人說這裡有個傢伙像是中了邪,便來看看,沒想到是你,你到底在搞什麼?”
“我也沒什麼事,陪老婆逛街,散散心,怎麼?”
“你老婆呢?”
“旁邊就是。”
“你佔我便宜!”
“不是,我是說我挎着的女人,不是你,你別誤會。”
“果然是病了。”金勝男瞪了一眼,道:“你正常點吧,這樣我也許邀請你陪我逛街,怎麼樣?”
話音剛落,別人都看不到、唯獨呂牧能看到的達婆,便突然煙消雲散了,呂牧右臂忽然一空,垂了下去,只聽腦海裡達婆似嗔的聲音道:“你就陪你的小女友走走吧,我累了,放心,你做什麼事,我都是看不到的。”
——騙鬼呢你。
好吧,總算用不着像剛纔一樣的發神經了,看來做一個正常人還是比較幸福的事。
“走吧,我們去哪?”呂牧問。
她挽起了呂牧的右臂——金鵬國民風如此,不代表什麼。紳士淑女,自然這樣走起來比較讓人順眼。
即便這樣,呂牧和金勝男同時都尷尬了一下,呂牧微微一笑,很紳士的開步了,路上羨慕的目光不時投來,呂牧笑道:“看來你是愛上我了。”
“隨便你怎麼想去,本小姐只不過想找個小廝跟着,你就當我的小廝吧。”
“工錢怎麼算?”
“少貧嘴,咱們去吃東西。”
“三小姐看起來並不像一個吃貨。”
“你管我,今天要大吃一頓,好好玩一天。”
“看來你已經從喪夫的陰影裡走出來了,真是好得很,那麼說,我真的有機會了。”
又是一陣白眼,他們已經走進這條街上最大的一處酒店,先不說這裡的裝修的確是華貴大氣,大有金鵬的氣魄,也不說來的人各色各樣都帶着不錯的修爲和不少的金錢,更不說這裡匯聚了多地有名的琵琶高手,店裡不時飛起琵琶聲,高昂婉約應有盡有。
最要命的是這裡的菜香,走進來之後就不可自拔,即便你吃飽喝足之後進來,這裡的香味立刻讓你告訴自己——老子餓了,老子想吃,吃死都值了。
大有香氣沖天、飛鳥聞之可成鳳,糟粕入水,遊
魚食之便化龍的意味。
“太奢侈了點吧。”
“有的是錢,快坐下。”金勝男拉着呂牧坐下,他們不選雅間,正是要體驗一下這裡熱鬧不凡的氣息。深呼一口氣,呂牧試着讓自己靜下心來不去想別的,這位金勝男金三小姐未婚妻一直爲他的死感到傷心,今天好不容易擺脫出來,他應當陪着她找點快樂,所以拋卻修煉上的事大快朵頤一番。
豁然——
嗯?
這位是?
“怎麼了?”金勝男正問起,呂牧便指了指不遠的地方,一位看起來有二十多歲的青年,長得相貌端正,最奇怪的是他有着不同於這個年齡的長鬚,穿着一身老氣的米白汗衫,袒胸**,懷抱着整個桌子,滿滿一桌子菜只剩下一片菜葉,被他捏在手裡放進了嘴裡,品味之後,身旁的夥計單手擒着一個托盤,慢慢放下之後,又是一桌品相不凡的菜,這人唯獨不喝酒,大口的吃着,時而回味思考,時而搖頭不語,時而又拍案稱快,看起來像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美食家正在品評食物,看的周圍幾個桌上的人都開始不耐煩了。
“這人好奇怪。”呂牧皺了皺眉,陷入了思索。
“這有什麼奇怪的,在這裡不這麼吃東西的纔是奇怪,這裡美食可是整個金鵬國最好的,嗯——”
金勝男拉長了語氣,正在回味吃下的一口肉粒。呂牧搖搖頭道:“這個人給人一種超脫的味道,我覺得很不凡。”
能完全無視別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這個人當然不凡,可金勝男卻嗤之道:“我看不是不凡,是傻缺吧,看那個吃像,比呂牧還要令人噁心。”
——我善了個哉,竟敢說我噁心!
總之,呂牧是死死的盯着這個人,越看越有趣,中年長鬚,衣着落拓,從容自若,旁若無人,吃相又是那麼可愛,呂牧忍不住走了過去,笑道:“照你這麼吃,不要把人吃壞了?”
這人一頓首,撫了撫露在外面的肚子,見那肚子圓潤飽滿,卻無一絲贅肉,這種吃法不把人給吃胖了還真是不多見,只見他用手巾擦了擦嘴,又嚼了幾下,緩緩道:“我是來吃飯的。”
呂牧道:“我知道,我覺得你像是再吞飯。”
“你看錯了,有時候我也吃得很仔細。”這人緩緩一笑,道:“怎麼?你有意見?”
霍然擡頭,一雙深邃如夜空的眼睛立刻讓呂牧打了一個寒噤,呂牧急忙把眼神一移,禮貌道:“不知無名可否請兄臺飲一杯?”
他早已看出這人桌上無酒,之所以這麼說,是覺得這是禮貌,他懂禮貌,可對方有些不懂,淡淡道:“不是不給你面子,我不喝酒。”
“那太遺憾了。”
“吃飯的時候,特別是享受美食,要是吞下了酒,美食的味道就變了,那是糟蹋,我最討厭的就是有人在享受夠美食的時候喝酒,看到這樣的人,我總忍不住想打他一頓。”
“你指的是我?”呂牧搓了搓鼻子,瞪眼道:“是不是?”
做出一副要打架的樣子,而對方再次用那雙深邃的眼睛看了看他,微微一笑,無奈的搖了搖頭,轉身就離開了,把呂牧一個人丟在那裡對着一桌空盤子,臉上浮現一絲黑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