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人應該有反抗痕跡,衣服凌亂,胸口心臟位置有兩英寸多長扁平刀口,胸口血跡也不是很多,說明兇器扎入心臟後抽刀很快,傷口沒有來得及大量出血,出血全都留在胸腔內。而最後法醫給出的死因結果更令人震驚,兇器是把寬不到3英寸(1英寸=2.54釐米)、厚度7毫米左右、長度超過7英寸的雙刃勻厚尖刀,沒有血槽,使用的是同一把兇器。插入心臟的手法很準,從第二和第三肋骨間橫向插入,經過肋間隙(Spatiumintercostale),穿過間隙肋間外肌和肋間內肌,沒有碰觸到肋骨。入刀時可能因爲有反抗沒有從正面刺入,而從靠近胸骨處斜刺,但沒有碰到胸椎橫突肋凹直接扎到心房,一句話概括就是插得非常準。
客廳裡是孩子和鋼琴老師的屍體,同樣都是割氣管的方法,現場顯示沒有掙扎痕跡,衣服平整,仰面朝上,手形還是捂住咽喉的姿勢,有部分血跡噴濺在鋼琴的黑白琴鍵上,觸目驚心。經過警方調查,案件爲復仇性質的惡性殺人案件,男主人爲房地產公司董事,懷疑因爲涉及地產開發中經濟利益糾紛,導致仇家報仇殺人滅口。兇犯是個職業殺手,經驗豐富,也具有很強的反刑偵調查能力,一家三口滅門速度很快,鄰居都沒有聽到任何動靜和可疑噪音。推測鋼琴老師應該是當日正好來此單位給孩子上課,結果撞上職業殺手,於是殺手就把自己送上門的鋼琴老師也一起殺害了,殘忍至極。
案件發生後,很長時間內都沒有進展,因爲物證顯示疑兇在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線索,只能從被害人一家的社會關係中調查。在走訪兇案現場的鄰居時,多家鄰居和值守警員反映,在連續幾日的晚間9點左右,也就是平時孩子學習鋼琴的時間,有鋼琴聲從警方封鎖的命案現場房間內傳出,而且跟平時教孩子的曲目都差不多,有時彈奏幾個音符就停下來,可能是給孩子講解,有時連續彈奏,旋律優美,但是一想到是從有四個人被殺害的兇案房間裡傳來,就開始覺得恐怖,旋律也變得詭異,彈奏越久,琴聲越像針紮在心頭,令人渾身起雞皮疙瘩。警方的兇案封鎖現場是沒有人可以出入的,而且前期還有警員在門口把守,屋內清理後更不可能留下屍體。當時值守警員聽見琴聲後進入兇案現場內察看,打開門進入時琴聲立刻停止,如同有人操作一樣,警員沒有發現任何人,而且鋼琴也沒有被動過的痕跡,仔細檢查後也沒有機關和秘密,排除一切人爲控制可能。
聽警察朋友說,曾經有案件中的命案現場夜晚總有女孩子哭聲傳出來,而這裡傳出來的是叮咚的鋼琴聲,這些是不能作爲官方文字記載在檔案裡的,如果說沒有鬼怪,可是又作何解釋呢?子不語怪力亂神,只能理解爲世界以外還有我們渺小的人類遠未了解的領域和知識。
房間成爲凶宅,鋼琴也充滿懸疑,不知今時今日鋼琴已經被毀還是被人轉手,如果成爲二手物品,新的主人不知是否又會忌諱這個鋼琴背後恐怖又讓人惋惜的事件呢?老師的內心一定充滿對音樂的喜愛,最終死在喜歡的樂器旁邊,不願離開,繼續彈奏延續生命的優美樂章,餘音悽美。
受影視作品的影響大家好像存在一個誤解,就是香港警察經常會碰見鬼魂或靈異案件,在大家所信仰的科學世界觀裡已經沒有物理學、化學、高等數學原理了,只有撞鬼、案件無法解釋、差人靠夢破案等。需要解釋的是,這些僅僅是真實案件中極其少數的一類,百分比微不足道,即便有也是一瞬間的事情,只是被集中記錄所以顯得很多。這些案件發生在跨度長達幾十年的時間裡,許多年前也許也存在警方工作方法問題或檔案缺失等各種原因,所以不盡詳實。
我見過很多世界各地的同行們,我們偶爾也會說起這方面的事情,大家身穿軍裝,由於諸多因素如正義、形象、民心、職責、紀律等都是基本相同,但是在內心深處,每個警察應該都有自己的觀點,無可非議。記得曾經碰到馬來西亞的警察同行,有人就說:“我們很多人都信,本身這些靈異事情在大馬和東南亞就很多,而且有人也在辦案過程中親身經歷過類似事情,下蠱、降頭、古曼童、陰牌就在身邊發生,叫我們怎麼不相信?”我知道他們說的是實話,在香港都有好多師父研究古曼童和降頭巫術,但是太過邪惡和陰毒,很多人都不敢接觸。我去過臺灣,碰見的臺灣警察有好多見解,總之工作還是要工作,怕也只能放在心底,有人坦蕩蕩不信,也有人把警察當成一種職業,養家餬口,各有看法。
這些國家和地區對靈異事件的觀念可能都是和不同信仰及亞洲傳統文化有關。我曾遇見世界有名的FBI組織的一個督察級人員,想起從前看過很多X檔案的電影,我一時興起,跟他詢問到底在FBI裡有沒有X檔案和那些靈異事件。他回答說,其實所謂大衆和媒體所熱衷的X檔案只是一個分支單位——檔案小組,這個小組會處理和人類行爲科學有關的案件,只要是怪異類的、精神類的、不正常的犯罪行爲,他們都會參與,也就像性犯罪、BTK殺手、連環殺人案件等,事實上FBI不需要建立X檔案,因爲還沒有碰見外星人,人類的奇怪事情已經應接不暇。我又問他是否相信有鬼之類的存在,他很肯定地說相信,而且說自己就是個基督徒,《聖經》裡都說有靈魂、魔鬼和撒旦。我最後問他相信有鬼和FBI或警察工作有衝突嗎,美國人很有意思地回答:“FBI是我的工作,鬼有鬼的事情,但是最好別讓我們碰上。”
本章記錄一下警界之外的事,也是行政部門的一分子,法院的靈異事件,這個事件很有名。事件發生在九龍城的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是香港的一個裁判法院,位處於九龍何文田亞皆老街147M號九龍城法院大樓,正門衝南,兩根高大的入口門柱一直延伸到四層,右邊是旗杆,懸掛五星紅旗和紫荊花區旗。樓高13層,裡面有其中11層對公衆開放,最高層是圓形露天陽臺,可以俯瞰周圍樓房,是九龍城至九龍西的最初級的刑事法院。順便說一句,陳冠希的豔照門案就是在這裡審判的。
裁判法院大樓主樓部分位於九龍亞皆老街及露明道交界,於2001年7月正式建成,便取代了接近30年曆史的新蒲崗裁判法院,裡面共有11個法庭,包括成人法庭、兒童法庭和專門處理保護令的法庭等。大樓的外牆基本上都是用玻璃作爲外圍幕牆,整個結構和設計構造使得室內的大廳有很好的視野和採光,顯得通透明亮,同時也象徵着裁判法院是公開和透明度高的地方。這個設計能令陽光照進室內,使法院十分光亮,整體設計由澳大利亞在港的一家專業建築設計公司設計,後來的西九龍法院大樓也是他們設計的,具體哪一家就不說了,因爲設計得實在是有缺陷啊。這座大樓可能在建築學上得高分,但在風水學上分數不高,甚至完全不及格。他們可能連羅盤都不知道是什麼,因爲這些鬼佬(外國人)的設計沒有結合中國的風水元素和八卦方位之說,讓這座法院大樓內部在白天也異常陰森,感覺詭異。
這座法院的低樓層對着的是對面馬路的教堂十字架,路上沒有樹也沒有其他建築,所以是直接對視。有師父說風水學中兩個門派,巒頭主形勢,理氣既神韻,五行。有氣無勢爲潛,主沉浮不定;有勢無氣爲庸,德才難濟,所以形神兼併者爲上也。那大樓和十字架的位置在所謂的巒頭風水學上犯了衙前廟後的招陰大忌。什麼是衙前廟後呢?就是指官府衙門(特別是檢察院、法院、警署和軍隊等)的前面和寺廟的後面,這些地方均不宜居住,因爲衙門前煞氣都比較重,如果在它的正對面,便會首當其衝煞氣直衝,承受不住便會有人口傷亡之災。寺廟是陰氣凝聚之處,住得太近也不太妙。另外,九龍城法院的內部設計也有點古怪,羈押室位於地下一層,而出入口正門卻在一樓,雖然每天也有很多人從亞皆老街和露明道的樓梯進出法院,公差、民衆、記者、公職人員、法官等人氣極旺,但地下一層卻沒有多少人進出,羈押室被設計在一條長廊的盡頭,而且別無其他路線,在人羣聚集的一樓下面,便形成了聚陰之地。
當年碰見靈異事件的是一位在職SSGT(警署警長),負責值守羈押室工作和調動嫌疑案犯,如今已經成爲地區警署的督察了,前些年共事的一位夥計就在他組裡做過一年。某日晚班,這位SSGT從九龍城警署接到調令,有一批疑犯要從法院大樓的羈押室移倉到警署拘留,於是這位夥計命令警員清倉合併準備等待疑犯出來。說一下羈押室的構造,羈押室在法院大樓地下一層,出口在地面一層,從地面一層到地下一層有電梯也有迂迴長廊,而且這個長廊很長,是通往羈押室的唯一路徑,走到盡頭就是羈押室。裡外有三層鐵門:第一層是登記科,有值班室和監控室;再往裡面是警員看更室,負責看管羈押的疑犯們,有一層鐵門把守;最裡面就是每個單獨的羈押房間了,每個房間有鎖和鐵門,三面是牆,一面是鐵門,非常牢固,一般人根本進不來,來只蒼蠅都會被前兩層值班警員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