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眼神,羞澀中帶着嬌嗔,似乎在說:你聽見了,可是要記住。
遊弋心情美的都快飄起來了,今天對他而言,當真是太過美好了,聶秋娉爲他吃醋,當衆說他是她的男人,叫他老公,他的眼睛都捨不得從他臉上離開半秒鐘。
今天的聶秋娉給他太多驚喜了,讓他見識到了她和往日格外不一樣的一面。
今日,見到她如此,他才終於知道,原來……她也是個有點小任性,有點小脾氣,可愛的讓他幾乎快要控制不住自己。
他低聲湊到聶秋娉面前小聲道:“不用看,我也不會被搶走。”
聶秋娉臉頰微紅,她轉移話題:“好了,我腳不疼了……”
遊弋將消炎藥塗上,這才依依不捨的鬆開她。
“這兩日,後腳跟千萬不要碰水。”
聶秋娉覺得,遊弋實在是有點小題大做了,她道:“腳上的傷只是一點點罷了,並不嚴重的,明天就好了。”
遊弋輕聲道:“那麼好看的腳,我可捨不得留疤。”
聶秋娉咬脣,這人,怎麼就……這麼會說情話呢。
火車上的時間過的緩慢,聶秋娉拿出了還沒給遊弋織好的毛衣,“還剩一隻袖子,說不定,等到站的時候,就好了。”
“那你慢慢織,不要急,火車上有些搖晃。”
“嗯,我知道。”
遊弋則是拿出了鋼筆和習字本,握着青絲的手,交他練字。
那大媽在一旁看着,心裡一個勁的再感慨,這一家三口,不管大的還是小的,模樣一個賽一個俊俏,關鍵是,老婆溫柔可人,老公體貼入微,孩子乖巧懂事,一家子和和美美,這天地精華,好像都落在人家家裡了,看着實在是讓人羨慕啊。
車子經過兩三站之後,遊弋不經意發現,漸漸從他們這經過的人越來越多,而且大多都是男人,幾乎所有人在經過的時候都會刻意的將腳步放緩滿,眼神一直往這邊飄着。
身爲一個男人,遊弋若是不明白,那些男人的眼神是什麼意思,那他真是白活了。
定然是聶秋娉太漂亮,引起了別人的關注。
遊弋壓下心頭的火氣,他忽然後悔帶着聶秋娉做火車了,早知道就應該坐飛機。
他太討厭,那些男人看聶秋娉的眼神,他真想將她藏起來。
聶秋娉自己是沒發現,她的注意力,要麼是關注在手裡的沒完成的毛衣上,要麼就是在看遊弋教青絲練字。
至於別人看她,她根本就沒注意。
遊弋拿起毯子蓋住聶秋娉露在外面的腳踝,將她擋住。
在車上搖搖晃晃這麼久,青絲漸漸的精神就跟不上了,遊弋將她放在中鋪鋪好的牀上,讓她好好休息。
他轉身看見,聶秋娉正拿着青絲寫的字在看。
她擡頭對遊弋說:“你寫的字,真好看。”
她看遊弋的時候,眼神帶着崇拜,讓他格外的受用。
遊弋的字,其實不太適合小姑娘練,太陽剛,太鋒利,他尚且還年輕,還不曾將筆鋒間的鋒芒一一斂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