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下樓後的林鹿,長舒了一口氣。
她坐上了自己的白色小奧迪,將車子啓動後,忍不住嘀咕道:“我爲什麼沒敢跟她直說呢,寧寧明明也不是那種愛八卦和會起鬨的人。”
“就算她知道了我今天和程逐單獨吃飯,以她的性格,也不會多想的,更不會誤會的。”
“算了,不想了,等會要遲到了!”她開始驅車前往約飯地點。
等到到了炸雞店的時候,只見程逐正站在娃娃機店的門口,愣愣看着前方,也不知道在想着什麼。
元氣少女看着走神的他,便想着過去嚇唬一下。
結果,她剛剛跟個刺客一樣悄悄靠近程逐,他就猛地轉身,嘴裡發出了一聲低沉又響亮的“昂——”,把林鹿給嚇了一跳。
“啊!煩死了!你這人身後是長了眼睛的嗎?”林鹿咬牙。
“地上有影子的。”程逐指了指:“剛剛那道影子太鬼鬼祟祟了,怪猥瑣的,我一猜就是你。”
“去死啦!你才猥瑣!”林鹿大怒。
“走吧,進去吧。”程逐指了指邊上的炸雞店,然後幫她推門。
炸雞店的老闆娘今天不在,女店員是認得程逐和林鹿的,心中只想着:“啊!是隔壁店的那對小情侶來了啊!”
她早就留意到他們了,女生特別漂亮,特別可愛,男生也高高帥帥的,看着可般配了呢。
炸雞店的生意還可以,來外帶的人有不少,堂食的卻是少數。
二人落座後,程逐看着她,道:“想吃什麼,我去點。”
“你看着點唄,我晚飯不會吃很多的,美女都是有自己的身材管理的啦!”她單手託着腮幫,看了一眼牆上掛着的各種炸雞套餐道。
“那行。”程逐起身,然後隨意地掃了她一眼,道:“今天還戴了耳環啊,還挺好看的。”
林鹿聞言,微微側了側頭,然後擡起自己的一根手指,輕輕拍了一下耳墜,持續臭屁着:“就是很普通的款式啦,興許我的美貌給它加分了吧。”
程逐笑了笑,過去點單。
他其實並沒有過多的留意這個耳環,只是他作爲一個開過直播公司的人,旗下那麼多女主播在公司的化妝間裡鼓搗自己,他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林鹿妝容上和穿搭上的變化。
“女孩子的精心打扮和盛裝出席,其實就是對你的帥氣與魅力的肯定,她在用自己今日份的美麗狠狠地誇你。”
“誇一句回去,這是最基本的禮貌。”程逐反正是這麼認爲的。
最終,程逐點了份甜辣炸雞套餐,並要了兩瓶聽裝可樂。
他個人不是特別喜歡一些小店裡的自制沖泡可樂,感覺味道不正。
說起來,這家店的炸雞隻能算還可以,但對於注重身材管理的少女而言,吃一次炸雞便算是在放縱自己了。
而放縱,又總是能帶來喜悅的。
所以,林鹿吃的還挺開心。
嗯,應該只是因爲這個。
說起來,這算是二人首次單獨約飯,從某種層面上看,其實就等同於是第一次約會。
有些人吧,對於第一次約會的地點,要絞盡腦汁,甚至不惜花費重金,去一些自己平日裡都不會去光顧的高檔地兒。
程逐覺得這種做法是不怎麼明智的。
而且伱把起點拉這麼高,有些女生還會嫌你後面越來越沒誠意。
林鹿是那種很簡單的女生,她對於吃飯地點的檔次沒什麼要求。
她現在對娃娃機店可有感情了,所以也本能地把這家炸雞店視爲了自己的鄰居。
這一頓晚餐,二人吃的有說有笑的。
但程逐老是氣她,她這人情緒又都寫在臉上,所以在旁人眼裡,他們就像是一直在打情罵俏。
“你還真只吃這麼點啊?”程逐問。
“對啊,這可是炸雞誒!”林鹿其實還有點饞,但美少女要學會剋制。
絕大多數說自己是吃貨的苗條女孩,大多不是在綠茶,就是在裝逼。反正她不是那種吃啥都不胖的神仙體質,她也很清楚這樣的女生少之又少。
“我本來還想請你喝杯奶茶的,既然如此,那等會只能我自己喝了,不過你得陪我一起去排隊。”程逐說着。
“我纔不陪你呢,我等會就開車走!”
“那可不行,你還得陪我去娃娃機店看一看,作爲老闆,我要好好地檢驗一下你這位監工的成果。”程逐說着。
“神經病,我這麼辛苦,你居然還想考覈我!”林鹿又被氣到了。
啊啊啊!我和他呆久了會不會被氣得乳腺增生啊?
我胸型很好看的,我不想做手術啊。
“走吧走吧,先去買奶茶,咱們飯後消消食。”程逐衝她招手。
就這樣,程逐帶着林鹿來到奶茶店,最後還幫她也點了一杯。
“我真的不喝!”林鹿眉頭一皺,面露糾結,你這個壞蛋簡直是有在考驗我!
“無所謂,買都買了,那你等會帶回去給沈卿寧好了。”程逐擺了擺手,兀自朝着娃娃機店的方向走去。
林鹿本來拿着吸管,內心頗爲掙扎。這會兒不知爲何,呲得一聲就把吸管插了進去。
她小小地噘了一口奶茶,一雙靈動地大眼睛都微微眯了一下。
吃炸雞已是放縱,吃完炸雞又和奶茶簡直就是破戒。
——不自律也太舒服了吧~
她一手拿着奶茶,一手拎着包包,黑色小皮鞋在街上噠噠作響,快步追上了程逐後,她故意落後他兩個身位,每一腳都踩在他影子的腦袋上。
娃娃機店的頂燈還沒有徹底裝好,所以裡面黑漆漆的。
程逐摸黑進去,並衝林鹿招手,道:“來啊!趕緊的!”
聲優少女看着裡面黑黝黝的,還有點不敢進,準備打開自己的手機手電筒。
“別開,你就跟着我走就是了。”程逐對她道。
“爲什麼啊。”林鹿費解,但也乖乖跟上。
結果,她一進門,程逐直接一把就將捲簾門給拉了下來。
娃娃機店的玻璃大門都還沒裝呢,現在只有一層捲簾門。
林鹿先是被嚇了一跳,然後就意識到自己和程逐在一個幾乎完全密閉的空間裡,心跳不由得都隱隱加速。
除此之外,周圍的一片漆黑又讓她有幾分緊張與害怕。
“你幹嘛拉門啊!”她說話的聲音越來越輕,並覺得有點熱熱的。
“你等下就知道了。”程逐道:“你站這別動,裡面還有點亂,等會不要絆倒。”
說完,他就自己一個人來到了牆壁旁邊。
“啪嗒。”他按下了開關後,牆壁兩邊由霓虹燈組成的發光圖案立刻亮起。
這些東西都是下午裝好的,林鹿還沒見到過。
“呀!”突如其來的五顏六色的光亮,映入了她的眼眸。
這些用來組成圖案的霓虹燈燈條,使得整個店鋪裡不再一片漆黑,但又沒有那麼明亮。
它們純粹只起到了營造氣氛的效果。
程逐走到林鹿身邊,道:“效果還不錯吧?”
“啊?喔,挺挺好的呀。”在封閉的店鋪裡,在不算明亮的光照下,她和程逐站的很近,連忙低頭喝了口奶茶。
“下午剛裝好,你是第一個看到的。”程逐說着。
“這樣的呀!”林鹿左看看又看看,把店裡所有的霓虹燈都給看了個遍。
“反正到時候所有東西都弄好了,店裡肯定看着會挺不錯的。”程逐說着。
“那我好好期待一下!”林鹿答。
程逐看着她臉上的笑容,以及那可愛的小梨渦,便低頭打開了一個抽屜,從裡頭取出了一個會發光的蠟筆小新小擺件。
“喏,霓虹燈廠家送的,我知道你是《蠟筆小新》資深愛好者,這個你是想放在店裡,還是帶回家去?”程逐說着。
這話就很妙了,明擺着是送她的,但卻問她:你想把它帶回家,還是把它放店裡。
這不是在給她出選擇題,這是在給這家店賦予意義。
如果這是一家和她完全無關的店,那它就不應該和家這個地方,處在同一道選擇題裡。
“那放店裡!”林鹿立刻做出決定。
小小的娃娃機店,就這樣有了屬於林鹿的個人符號。
聲優少女還挺開心的,看着蠟筆小新的發光擺件,還學着蠟筆小新說話的聲音:“你好,請多指教,我叫野原新之助,今年五歲。”
二人離開了店鋪後,程逐提議去邊上看看。
這條街再往前走,然後再穿過一條馬路,也是一塊夜裡很熱鬧的區域。
自知今天罪孽深重的林鹿,也想再走走路消耗一下熱量,便點頭答應了下來。
兩人在夜色中慢悠悠的走着,吹着微涼的夜風,還有着幾分愜意。
“想玩啊?”路過一家扔飛鏢的小攤時,程逐留意到林鹿看了好幾眼。
“不了吧,小孩子玩玩的。”
“咱倆比賽?”
“那你死定了喲!來來來!”
程逐聞言,哭笑不得。
這種路邊攤,扔完飛鏢後,只要分數夠高,是可以兌換獎品的。
一人十個飛鏢,程逐扔的很慢。
他確實也不擅長這個,但每扔出一個,他就會吸取經驗,仔細觀察,然後扔下一個時進行新的嘗試,並做出總結。
林鹿那邊哪管什麼角度啊、力度啊、弧度啊……扔就完事了!
“我扎!”
“我扎!”
聲優少女還給自己配音呢,且因爲命中率實在不高,所以越喊越大聲。
她很快就扔完了十個飛鏢,然後數了一下後,沮喪地道:“啊?距離三等獎都還差三環……”
結果,她都還沒嘀咕完呢,就忍不住驚訝出聲:“啊!”
因爲她眼睜睜的看到又一個飛鏢突然從旁邊射了出來,卻命中了她的那個靶子!
一道無奈的男聲在她耳邊響起:“哎喲,我脫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