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布蕾妮

“我不見得見過他們,爵士先生,”主婦一邊說,一邊用指節叩了叩額頭,“但我會留意,我會的。”

鐵匠也沒見過,鄉村聖堂的修士、養豬的豬倌、菜園裡拔洋蔥的女孩通通都說沒有見過,羅斯比村中到處是木條泥土搭成的小屋,塔斯之女在這裡沒有找到一絲線索。然而她堅持不肯放棄。這是到暮谷城的捷徑,布蕾妮告訴自己,假如珊莎去那邊尋求庇護或者坐船,一定會打這兒經過。在城堡門口,她詢問兩個長矛兵,他們的紋章是貂皮上三條“人”字紅槓,屬於羅斯比家族。“這年頭,她要是在路上走動,早就不是什麼處女了。”年長的那個說,年輕的則想知道,那女孩兩腿間的毛髮是否也是棗紅色。

我在這兒得不到幫助。布蕾妮跨上馬背時,瞥到村子盡頭有個瘦瘦的男孩騎在一匹花斑馬上。我還沒問他話,她心想,但不等過去,那男孩就消失在聖堂背後了。她沒費力去追,多半他知道的也不比其他人多。羅斯比村幾乎只算是大路旁的一片開闊地,珊莎沒理由在此停留,於是布蕾妮重新上路,經過蘋果園和大麥地向東北方前進,很快便將村子和城堡甩在了身後。到暮谷城才見分曉,她告訴自己,假設對方確實是往這個方向走的話。

“我會找到那女孩,護得她周全,”在君臨,布蕾妮曾答應詹姆爵士,“爲了她母親大人。也爲了您。”高尚的言辭,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她在城中逗留得太久,打聽到的消息卻少之又少。我早該動身……但天海茫茫,往哪裡去找?珊莎·史塔克在喬佛裡國王死去當晚便消失得無影無蹤,即使後來有誰見過她,或者略微知曉她的去向,也沒有說出口。至少沒跟我說。

布蕾妮相信那女孩已離開了都城。假如她仍在君臨,無疑會被金袍子們揪出來。她一定得逃……但逃去哪裡就很難說了。假設我是個月經初潮的處女,孤獨恐懼,又處於極度危險之中,會怎麼辦呢?她捫心自問。我會去哪裡?對她來說,答案很簡單——回塔斯找父親。然而珊莎目睹自己的生父被斬首,母親大人也在孿河城遭遇謀害,史塔克家的根據地臨冬城已被洗劫焚燬,居民屠殺殆盡。她無家可歸,沒有了父親,沒有了母親,沒有了兄弟姐妹。她也許就在下一個鎮子,也許在前往亞夏的船上,一切皆有可能。

退一步說,即使珊莎·史塔克想回家,該怎麼走呢?國王大道不安全,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識:鐵民佔據了橫亙頸澤的卡林灣,孿河城爲佛雷家族的地盤,他們是殺害珊莎的哥哥和母親的元兇。假如她有錢,可以走海路,但君臨的港口仍是一片廢墟,黑水河內雜亂無章地塞滿了支離破碎的木堤和焚燬沉沒的戰艦。布蕾妮沿碼頭詢問,沒人記得喬佛裡國王死的那天晚上有船離開。少數幾條商船泊在海灣裡,用小舟卸貨,有個人告訴她,更多船隻沿着海岸繼續前進,去往暮谷城,那裡的港口從來沒有這麼繁忙過。

和詹姆說的不同,布蕾妮的母馬外表其實不賴,並且它的確能保持相當快的步伐。旅人比她預想的多。乞丐幫的人們緩步而行,脖子上用繩索吊着碗。一個年輕修士飛馳而過,他的坐騎可以跟貴族領主的媲美。稍後,她遇到一羣靜默姐妹,布蕾妮開口詢問,但她們全都搖頭不知。一隊牛車隆隆南行,滿載着穀物和袋袋羊毛,後來她又經過一個趕豬羣的豬倌,還有一個坐馬車的老婦人,由一隊騎馬的衛兵護衛。她也向他們提問,是否看到一個十三歲的貴族處女,藍眼睛,棗紅色頭髮。沒人看見。她又問了前方的路況。“從這到暮谷城還算安全,”有人告訴她,“但過了暮谷城,林子裡就是土匪和殘人的天下了。”

郊外的士卒鬆和哨兵樹仍有綠意,闊葉樹則已披上褐色與金色的斗篷,甚或脫去了長袍,裸露的褐色枝幹像爪子一樣伸向天空。每當有風吹過,壓滿車轍的路面上便激盪起無數盤旋的枯葉。枯葉沙沙地從馬蹄底下掠過,這匹大母馬是詹姆·蘭尼斯特贈予她的。在維斯特洛大地上尋找一個失蹤的女孩,猶如在秋風中尋找一片落葉。她不由得懷疑,詹姆給她的任務是不是一個殘酷的玩笑。也許珊莎已因與喬佛裡國王之死有染而被悄悄處死,埋在某個無名墓地,然後再派塔斯的大塊頭蠢女人去找她,還有什麼更好的方法來掩蓋謀殺呢?

不會的,詹姆不會這麼做。他是個真誠的男人。他給了我這把寶劍,並將其命名爲“守誓劍”。無論如何,這不是決定性因素。關鍵是她向凱特琳夫人發過誓,要把她的女兒們帶回來,沒什麼比對死者的誓言更莊嚴的了。據詹姆說,那個妹妹老早就死了,蘭尼斯特家送去北方跟盧斯·波頓的私生子結婚的艾莉亞是冒牌貨。這樣就只剩下珊莎。布蕾妮必須找到她。

黃昏時分,她看到一條小溪邊上燃着篝火。兩個人坐在火堆邊烤鮭魚,他們的武器防具堆在一棵樹下。其中一個是老人,另一個沒那麼老,但也不算年輕。相對年輕的那個站起來跟她打招呼。他穿一件斑斑點點的鹿皮上衣,繫帶緊緊繃在大肚子上,亂蓬蓬未加修整的鬍子覆蓋了臉頰和下巴,顏色猶如陳舊的黃金。“我們的鮭魚足夠三個人吃,爵士。”他大喊。

這不是布蕾妮頭一次被錯認爲男人。她摘下全盔,讓頭髮墜落下來。她的頭髮是黃色,像骯髒的稻草,而且同樣脆弱乾枯。長而稀疏的髮絲在她肩頭飄蕩。“感謝你,爵士。”

那僱傭騎士眯起眼睛仔仔細細地打量她,布蕾妮意識到對方一定是近視眼。“一位小姐,對嗎?全副武裝的小姐?諸神慈悲,伊利,看看她的個頭。”

“我也以爲她是個騎士。”年長的騎士一邊說,一邊翻轉鮭魚。

若布蕾妮是男人,也稱得上大個子;作爲女子,她就是個巨人。“怪胎”是她一生中聽得最多的詞。她肩膀寬,臀部更寬,腿長臂粗,胸肌比乳··房發達,手掌腳掌也大得不像話。除此之外,她還很醜,長了一張佈滿雀斑的馬臉,牙齒在嘴裡顯得太大。這些,她都無須別人提醒。“爵士先生們,”她說,“你們在路上有沒有看見一個十三歲處女?她有藍眼睛和棗紅色頭髮,她或許跟一位身材肥胖、第四十十多歲的紅臉男子在一起。”

近視眼的僱傭騎士撓撓頭。“我不記得有這樣的處女。此外,什麼樣的顏色算是棗紅?”

“紅棕色吧,”老人道,“不,我們沒看到她。”

“我們沒看到她,小姐,”較年輕的人確認,“來吧,下馬來,魚快好了。你餓不餓?”

她確實肚餓,但不敢放鬆警惕。僱傭騎士名聲不佳。人們常說:“僱傭騎士和強盜騎士乃是同一把劍的兩面。”這兩個人看起來不太危險。“對不起,該怎麼稱呼,爵士先生們?”

“我是有幸被歌手們傳唱的克雷頓·朗勃爵士,”大肚子道,“也許你曉得我在黑水河上的事蹟。我的夥伴是‘窮鬼’伊利佛爵士。”

即使真有關於克雷頓·朗勃的歌謠,布蕾妮也沒聽過。對她來說,他們的名字跟他們的紋章一樣陌生。克雷頓爵士的綠盾頂部有一道棕色橫幅,上面還有戰斧劈出的深深裂痕;伊利佛爵士的盾牌上則畫着黃金與白貂,然而看他的樣子,估計不曾擁有過真正的金子或者貂皮。他少說有第六十十歲,臉又瘦又窄,頭戴兜帽,連着一件打補丁的粗布斗篷,身穿的鎖甲上斑斑點點的鏽跡就像雀斑。布蕾妮比他倆都高一頭,坐騎與裝備也比他們精良。要我怕這樣的人,除非長劍換成縫衣針。

“非常感謝你們,尊敬的爵士,”她說,“我很樂意分享鮭魚。”布蕾妮甩腿下馬。她先將鞍配從母馬背上卸下,然後餵它喝水,再拴好繩索放它吃草。她把武器、盾牌和鞍囊堆在一棵榆樹下。此刻,鮭魚已烤得鬆鬆脆脆。克雷頓爵士遞給她一條魚,她盤腿坐在地上大啖。

“我們去暮谷城,小姐,”朗勃一邊說,一邊用手指撕開自己的鮭魚,“你跟我們同行比較好。路上很危險。”

關於路上有多危險,布蕾妮可以告訴他更多詳情,而且他聽了決不會喜歡。“謝謝你們的好意,爵士先生,但我不需要你們的保護。”

“我堅持意見。真正的騎士會保護柔弱的女生。”

她摸摸劍帶。“這個可以保護我,爵士。”

“劍的作用取決於揮它的人。”

“我的劍術相當不錯。”

“你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吧——跟女士爭執是很無禮的。我們會把你安全地送到暮谷城,三人同行比獨自一人更安全。”

我們從奔流城出發時也是三人,然而詹姆失去一隻手,克里奧·佛雷丟了性命。“你們的坐騎跟不上我。”克雷頓爵士的棕色騸馬衰老羸弱,眼神迷離;伊利佛爵士的馬則看上去骨瘦如柴,一副沒吃飽的模樣。

“在黑水河,我的戰馬錶現得相當出色,”克雷頓爵士堅持,“我在那兒大開殺戒,還賺了十幾個人的贖金。赫伯特·波林爵士你熟不熟,小姐?你再也見不到他了,因爲我把他當場擊斃。記住,當刀劍相交之時,克雷頓·朗勃爵士決不會躲在後方。”

他的同伴咯咯乾笑。“克雷,算了吧。她這種人不需要我們作伴。”

“我這種人?”布蕾妮不大確定他是什麼意思。

伊利佛爵士彎起一根瘦骨嶙岣的手指頭,指了指她的盾牌。儘管盾牌的塗料碎裂剝落,圖案還是很清楚:金銀對角斜分的底面上一隻大黑蝙蝠。“你拿着說謊者的盾牌,它不屬於你。我祖父的祖父幫忙擊殺了最後一個羅斯坦家的人,此後沒人再敢亮出那隻蝙蝠,因爲他們家族所幹的事跟那蝙蝠一般漆黑。”

這面盾牌是詹姆爵士從赫倫堡的軍械庫挖出來的。布蕾妮在馬廄裡發現它跟那匹母馬在一起,外加許多裝備;馬鞍,轡頭,鎖甲,帶護面的全盔,兩袋金銀幣,還有一張比金銀更珍貴的羊皮紙。“我丟失了自己的盾。”她解釋。

“真正的騎士就是女士的護盾。”克雷頓爵士頑固地說。

伊利佛爵士渾不理會。“赤腳的人找靴子,受凍的人尋斗篷,但誰會甘願讓自己蒙羞?‘皮條客’盧卡斯伯爵的徽紋是這隻蝙蝠,還有他兒子‘黑帽’曼佛利。我不由得捫心自問,爲什麼你要佩戴它?除非你的罪行更加醜惡……只怕就是新近的事。”他拔出匕首,那是一柄難看的廉價鐵傢伙。“一個高大強壯的怪女人,又掩藏自己的真實身份。克雷,瞧好了,此乃割開藍禮殿下喉嚨的‘塔斯之女’。”

“那是謊言!”藍禮·拜拉席恩對她來說不只是國王。當這位悠閒從容的公爵爲履行成年儀式,第十次來到塔斯時,她就愛上了他。她父親舉辦歡迎宴會,並命令她參加,要不然她會像受傷的動物一樣躲在房裡。當時她跟珊莎差不多年紀,害怕竊笑更甚於刀劍。他們會知道玫瑰的事,她告訴塞爾溫大人,他們會嘲笑我。但“暮之星”不肯讓步。

藍禮·拜拉席恩對她彬彬有禮,當她是個正常的美麗處女,他甚至與她共舞,在他臂彎中,她感覺優雅高貴,雙腳踏出流暢的舞步。由於公爵的榜樣,其他人也紛紛前來邀請她。自那天起,她便只想待在藍禮大人身邊,爲他效力,保護他的安全。但到頭來,她仍然辜負了他。藍禮死在我懷中,但他不是我殺的,她心想,這些僱傭騎士永遠不會明白。“我願爲藍禮國王獻出生命,愉快赴死,”她說,“我沒有傷害他。我憑自己的寶劍起誓。”

“騎士才憑寶劍起誓。”克雷頓爵士說。

“以七神的名義起誓。”“窮鬼”伊利佛爵士催促。

“那好,我以七神的名義起誓,並未傷害藍禮國王。以聖母之名,倘若我口吐謊言,便永遠無法獲得她的仁慈;以天父之名,請求他給予我公正的裁判;以處女與老嫗之名,以鐵匠與戰士之名,也以陌客之名——倘若我所言有假,願即刻被他掠走。”

“就一個女孩來說,她發起誓來倒有模有樣的。”克雷頓爵士承認。

“對。”“窮鬼”伊利佛爵士聳聳肩。“嗯,假如她撒謊,諸神自會處理。”他將匕首收回去。“第十哨歸你。”

僱傭騎士們睡覺時,布蕾妮不安地繞着小營地轉圈,聽着火堆的噼啪聲。我應該儘快趕路。這兩個人她不熟悉,然而在他們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她無法撇下他們不管。因爲在漆黑的夜晚,路上也有騎馬的人,樹林裡也有各種動靜,或許是貓頭鷹,或許是遊蕩的狐狸,或許都不是。因此,布蕾妮來回踱步,保持長劍能隨時出鞘。

總的來說,守夜還算容易,等伊利佛爵士醒過來替換她之後,纔是最困難的。布蕾妮將毯子鋪在地上,蜷起身子,閉上眼睛。儘管已疲倦到骨子裡,她仍告訴自己,我不能睡。有男人的地方,她從來不能安心睡覺。即使在藍禮公爵的營地,也總有被強暴的危險。這是她在高庭城下學到的教訓,和詹姆一起落入“勇士團”手中時又學了一次。

泥地的寒氣透過毯子滲入布蕾妮的骨頭。沒過多久,上至下巴,下至腳趾,每塊肌肉都繃得緊緊的。她心想,不知珊莎·史塔克身在何處,是否也感覺到冷。凱特琳夫人說過,珊莎是個小淑女,隨時隨地都有禮貌,喜愛檸檬蛋糕、絲綢長裙和歌頌騎士精神的歌謠,然而這女孩目睹父親的頭顱被砍下,之後又被迫嫁給兇手之一。假如傳說有一半屬實,這個侏儒就是蘭尼斯特家族中最最殘酷的人。如果她真的向喬佛裡國王下毒,一定受到小惡魔的脅迫。畢竟她在宮中孤身一人,無依無靠。在君臨城,她追查到一個名叫貝蕾娜的女子,珊莎的侍女之一。那女人告訴她,珊莎跟侏儒之間毫無感情可言。或許她逃跑既是因爲喬佛裡的謀殺案,也是爲了逃離他。

黎明將布蕾妮喚醒,她做過夢,但夢境都不記得了。她的腿被冰冷的地面凍得像木頭一樣僵硬,但人沒受騷擾,物品也沒被動過。僱傭騎士們已經起牀,伊利佛爵士在宰殺一隻松鼠當早餐,克雷頓爵士則面朝大樹撒一泡長尿。僱傭騎士,她心想,儘管一個年邁而自負,一個肥胖又近視,但他們是好人。發現世上仍有好人,讓她感到欣慰。

他們早餐吃烤松鼠、橡果麪餅和醃菜,與此同時,克雷頓爵士喋喋不休地向她介紹自己在黑水河的英勇事蹟,他殺死了十來個布蕾妮從沒聽說過的可怕騎士。“哦,那是場罕見的大戰,小姐,”他說,“一場罕見而血腥的廝殺。”他承認伊利佛爵士也在此役中英勇奮戰。伊利佛本人什麼也沒說。

繼續上路時,兩個騎士分別走在她兩側,就像衛士保護貴婦人……只是這位貴婦人的個頭比兩個衛士更高,武器與盔甲也比他們的好。“你們守夜時有人經過嗎?”布蕾妮問。

“比方說十三歲、棗紅色頭髮的處女?”“窮鬼”伊利佛道,“不,小姐。沒有。”

“我守夜時有一些,”克雷頓插話,“有個農家小子騎匹花斑馬經過,一小時後,又有六七個步行的男子,拿着棍棒和鐮刀。他們看到了我們的火堆,停下來盯着我們的馬打量許久,我稍稍亮了亮鐵傢伙,叫他們繼續趕路。看樣子是羣野漢子,亡命徒,但沒有野到小看我克雷頓·朗勃爵士的地步。”

是啊,布蕾妮心想,沒到那種地步。她側過頭,以遮掩微笑。幸虧克雷頓爵士太專注於敘述他與紅雞騎士之間史詩般的戰鬥,因而沒留意到她的笑容。路上有人結伴同行感覺很好,即使是這樣兩個傢伙。

正午時分,布蕾妮聽見光禿禿的棕色樹叢中飄來唱誦。“什麼聲音?”克雷頓爵士問。

“人,有人在高聲祈禱。”布蕾妮熟悉這些頌詞。他們祈求戰士保護,懇請老嫗照亮前路。

“窮鬼”伊利佛爵士亮出他那把傷痕累累的劍,勒馬等待。“他們靠近了。”

虔誠的唱誦聲逐漸充斥樹林,如同悶雷。突然間,聲音的源頭出現在道路前方。一羣骯髒邋遢的乞丐幫兄弟當先領頭,他們留大鬍子,穿粗布長袍,有的赤腳,有的趿便鞋。後面走着大約第六十十個衣衫襤褸的男人、女人和小孩,還有一頭花斑大母豬,幾隻綿羊。有幾個男人拿着斧子,更多的拿粗糙的木頭棍棒。他們中間有一輛用灰色碎木頭做的雙輪拖車,上面高高地堆滿骷髏頭和零零星星的斷骨。看到僱傭騎士,乞丐幫兄弟們停下來,唱誦聲漸漸平息。“尊敬的騎士,”其中一個乞丐說,“願聖母愛憐你們。”

“聖母也愛你,兄弟,”伊利佛爵士道,“你們是誰?”

“我們是窮人集會。”一個拿斧子的魁梧男人應道。雖然秋天的樹林清寒蕭瑟,他卻沒穿上衣,胸口刻着一顆七芒星。當初安達爾戰士渡過狹海,征服先民的七大王國時,他們胸口就刻着這樣的七芒星。

“我們正朝都城迸發,”一個拉拖車的高個子女人說,“把這些聖骨帶去貝勒大聖堂,並向國王尋求援助和保護。”

“加入我們吧,朋友們,”一個瘦小的男子催促,他身穿破舊的修士袍,脖子上掛着一顆水晶,“維斯特洛需要每一位戰士。”

“我們要去暮谷城,”克雷頓爵士宣告,“但或許可以先護送你們安全抵達君臨。”

“假如你們有錢付費。”伊利佛爵士補充,看來他不僅窮而且很現實。

“麻雀無須金錢。”修士說。

克雷頓爵士迷惑不解。“麻雀?”

“麻雀是最普通、最卑微的鳥,而我們是最普通、最卑徽的人。”那修士有一張精瘦而棱角分明的臉,留着灰褐色短鬍子,稀疏的頭髮梳到腦後,紮成一個結,一雙黑糊糊的光腳如樹根般堅硬粗糙。“這些骨頭屬於那些虔敬神靈的聖人,他們因信仰而遇害,但至死不改爲七神服務的決心。有些是餓死,有些被折磨致命。教堂遭到掠奪,處女和母親被褻瀆神靈、崇拜惡魔的傢伙強暴,連靜默姐妹也受到騷擾。天上的聖母發出悲痛的呼籲,是時候了,所有塗抹聖油的騎士都應該棄絕世俗的領主,前來守衛我們神聖的教會。假如你們熱愛七神,就隨我們一起去都城吧。”

“我很愛七神,”伊利佛說,“但我得吃飯。”

“聖母的孩子都要吃飯,天下正有很多人吃不上飯。”

“我們去暮谷城。”伊利佛爵士斷然道。

一個乞丐幫兄弟啐了口唾沫,一個女人發出哀嘆。“你們是虛僞的騎士。”胸口刻七芒星的魁梧男子說,另外幾人揮舞棍棒。

光腳修士以言語安撫衆人,“勿需裁判,裁判之職屬於天父。讓他們安穩地過去吧,他們也是窮人,只不過在塵世之中迷路了而已。”

布蕾妮稍稍催馬向前。“我妹妹迷路了。她年方十三,棗紅色頭髮,看上去很俊俏。”

“聖母的孩子看上去都俊俏。願聖母守護這可憐的女孩……也守護你。”修士抓起拖車前的一根索具,搭到肩上,繼續用力拖拉。乞丐幫兄弟們也重新開始唱誦。布蕾妮和僱傭騎士們坐在馬背上,目睹隊伍緩緩經過,沿着壓滿車轍的道路向羅斯比前進。最後,唱誦聲逐漸減弱。

克雷頓爵士從馬鞍上擡起一邊屁股撓了撓,“什麼樣的人會殺害神聖的修士?”

布蕾妮知道是什麼樣的人。記得在女泉城附近,勇士團捆住一個修士的腳踝,倒吊在樹杈上,用來當靶子,練習射箭。她不知道他的骨頭是否也跟其他骸骨一起堆在那輛拖車裡。

“強暴靜默姐妹的一定是白癡智障,”克雷頓爵士說,“哪怕只是動手……都說她們是陌客的老婆,下面又冷又溼,就像冰塊。”他瞥了瞥布蕾妮。“呃……請原諒。”

布蕾妮催馬朝暮谷城方向飛馳而去。過了一會兒,伊利佛爵士跟上來,克雷頓爵士押後。

三小時之後,他們遇到另一羣艱難地向着暮谷城前進的人:一個商人和他的僕人們,另外還有一個僱傭騎士同行。商人騎灰斑母馬,僕人們輪流拉貨車。四個在前面拖,兩個跟在輪子旁邊,但當他們聽見馬蹄聲,立即在貨車周圍擺好陣形,手執岑木杖,做好了應戰的準備。商人取出一把十字弓,騎士則拔出長劍。“請原諒我的多疑,”商人嚷道,“但時下局勢不穩,我又只有尊敬的夏德里奇爵士保護。你們是誰?”

“啊,”克雷頓爵士委屈地說,“我是前不久在黑水河戰役中成名的克雷頓·朗勃爵士,這位是我的夥伴,‘窮鬼’伊利佛爵士。”

“我們沒有惡意。”布蕾妮道。

商人懷疑地打量着她。“小姐,你應該安安全全地待在家裡。爲何打扮得如此古怪?”

“我在找我妹妹。”她不敢提珊莎的名字,因爲珊莎被控弒君。“她是個美麗的貴族處女,藍眼睛,棗紅色頭髮。也許你會看到她跟一位身材肥胖、第四十十多歲的騎士在一起,或者跟一個醉醺醺的小丑。”

“路上多的是醉醺醺的小丑和被開·苞的處女。至於身材肥胖的騎士,大家都在捱餓,正派人很難填飽肚子……不過看樣子,你們的克雷頓爵士倒沒被餓着。”

“那是因爲我骨架大,”克雷頓爵士強調。“要不我們同行一程?哦,我不懷疑夏德里奇爵士的勇敢,但他看起來個子小了點兒,而且三把劍總好過一把。”

四把,布蕾妮心裡想,沒有開口。

商人望向他的護衛,“你怎麼說,爵士?”

“噢,我說不用怕這三個傢伙。”夏德里奇爵士瘦瘦的,長着狐狸臉、尖鼻子和亂蓬蓬的橙色頭髮,騎在一匹四肢瘦長的栗色戰馬上。儘管他身高不過五尺二寸,卻有一副自信滿滿的架勢。“一老頭,一胖子,大個的是女人。讓他們來吧。”

“好。”商人放下十字弓。

繼續上路後,商人僱傭的騎士放慢速度,騎到她身邊,上上下下地打量,彷彿當她是一大片優質醃豬肉。“我說,你是個健壯魁梧的妞兒。”

詹姆爵士的嘲諷曾經深深地刺傷她,這小個子男人的話對她則一點作用也沒有,“沒錯,和某人相比,我是個巨人。”

騎士哈哈大笑,“我的那活兒可大着呢,妞兒。”

“那商人叫你夏德里奇。”

“幽影谷的夏德里奇爵士,外號‘瘋鼠’。”他將盾牌轉過來給她看,棕色與藍色的斜紋之上有一隻大白老鼠,紅色的眼睛神情兇猛。“棕色代表我遊蕩的土地,藍色代表我渡過的河流,而那老鼠就是我。”

“你是個瘋子?”

“噢,相當瘋狂。尋常的老鼠會遠離流血和戰鬥,瘋鼠卻要追尋它們。”

“他似乎很少找到真正的流血和戰鬥。”

“我找到的夠多了。誠然,我不是比武大會的騎士。我將自己的英勇留給戰場,女人。”

“女人”比“妞兒”強一點,她心想。“你和可敬的克雷頓爵士有許多共同點。”

夏德里奇爵士再度哈哈大笑,“噢,是嗎?我很懷疑。不過話說回來,我跟你——我們彼此或許有共同的目標。一個迷路的小妹妹,對不對?藍眼睛,棗紅色頭髮?”他又笑起來。“你並非林子裡唯一的獵人。我也在找珊莎·史塔克。”

布蕾妮不露聲色,以掩飾不安。“誰是珊莎·史塔克,你爲什麼要找她?”

“爲了愛啊,還能爲什麼?”

她皺起眉頭,“愛?”

“是的,對金子的愛。跟你們可敬的克雷頓爵士不同,我確實在黑水河上打過,只不過站在了失敗者一邊。爲付贖金,我破了產。你知道瓦里斯吧?爲了這個‘你從沒聽說過的女孩’,太監懸賞一大袋金子。我不貪心,假如某位大妞兒幫我找到那調皮的孩子,我願意跟她分享八爪蜘蛛的賞格。”

“我以爲你受僱於那商人。”

“只到暮谷城而已。亥巴德不僅吝嗇,而且膽小。他膽小得要命。你怎麼說,妞兒?”

“我不認識珊莎·史塔克,”她堅持,“我在找我妹妹,一個貴族女孩……”

“……藍眼睛,棗紅色頭髮,瞧,多麼湊巧。請問,那個跟你妹妹同行的騎士是誰?你說他是小丑?”幸好夏德里奇爵士沒等她回答,因爲她根本答不上。“喬佛裡國王死去當晚,確實有個小丑從君臨城消失,他生得矮矮胖胖,鼻子上佈滿瑣碎的血管,乃是紅騎士唐託斯,從前屬於暮谷城。但願你妹妹和她醉酒的小丑不要被錯當成史塔克家的女孩和唐託斯爵士,否則就太不幸了。”他一踢戰馬,向前奔去。

連詹姆·蘭尼斯特也鮮少令布蕾妮感覺自己如此愚蠢。你並非林子裡唯一的獵人。那個叫貝蕾娜的女人曾告訴她,喬佛裡是如何羞辱唐託斯爵士,珊莎小姐又是如何懇求喬佛裡饒恕他的性命。那麼,就是他幫助她逃跑的,布蕾妮聽到故事後斷定,找到唐託斯爵士,就能找到珊莎。她應該知道,別人也會想到這點。有些人的人品可能還不如夏德里奇爵士。她只希望唐託斯爵士將珊莎藏好一點。倘若如此,我又如何能找到她?

她聳聳肩膀,皺着眉頭,催馬前進。

等一行人來到一家客棧,夜色已經漸濃。那客棧是一棟高大的木建築,矗立在河流交匯處,橫跨一座古老的石橋。克雷頓爵士告訴他們,客棧的名字就叫“老石橋”,而店主人是他朋友。“這家的廚子不錯,房間裡的蝨子也不比大多數客棧來得多,”他擔保,“今晚誰睡暖牀?”

“我們不行,除非你朋友白給,”“窮鬼”伊利佛爵士道,“我們沒錢住店。”

“我可以付我們三人的賬。”布蕾妮不缺錢,這是詹姆特意關照的。她鞍囊裡有個鼓鼓的錢袋,裝着銀鹿幣和銅星幣,另一個較小的錢袋則塞滿金龍幣,還有一張羊皮紙,諭令國王的臣民協助其攜帶者,塔斯家的布蕾妮,她正爲陛下辦事。上面的簽名是託曼稚嫩的手筆:託曼·拜拉席恩一世,安達爾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國王,七國統治者。

亥巴德也準備停留,他命手下人將車留在馬廄旁。溫暖的黃色燈光從客棧的菱形窗格里透出來,布蕾妮聽到一匹雄馬在嘶鳴,因爲嗅到了她跨下母馬的氣味。解馬鞍時,一個男孩從馬廄門裡走出來說,“讓我來吧,爵士先生。”

“我不是什麼爵士,”她告訴他,“但你可以帶走這匹馬。務必讓它吃飽喝足。”

男孩漲紅了臉,“請原諒,小姐,我以爲……”

“沒關係,這是人們常犯的錯。”布蕾妮將繮繩交給他,隨其他人進入客棧,她肩上揹着鞍囊,胳膊底下夾着鋪蓋卷。

大廳的木板地上覆滿木屑,空氣中瀰漫着啤酒、煙霧和烤肉的氣味。火爐裡的烤肉正噝噝冒油,噼啪作響,暫時無人看管。六個本地人坐在一張桌邊聊天,但當陌生人進來時,他們立刻住口。布蕾妮可以感覺到他們的視線。儘管穿有鎖甲、斗篷和外衣,她仍然覺得光着身子。一名男子說,“快看哪。”她知道這不是指夏德里奇爵士。

店家雙手各抓着三個大酒杯出現了,每走一步都濺出一些麥酒來。

“有房間嗎,先生?”商人問他。

“也許有吧,”店家道,“有錢便有。”

克雷頓·朗勃爵士看上去忿忿不平,“納格爾,你就這樣跟老朋友打招呼?是我,朗勃啊。”

“確實是你。你欠我七枚銀鹿。銀子拿來,我給你牀。”店主人將杯子逐個放下,期間又在桌上灑出一些酒液。

“我出錢,給自己一間房,再要一間給我的兩位同伴。”布蕾妮指指克雷頓爵士和伊利佛爵士。

“我也要一間房,”商人說,“給我自己和可敬的夏德里奇爵士。我的僕人們睡你馬廄,假如你樂意的話。”

店主人朝他們那邊看了看,“我不樂意,不過也許會允許。用晚餐嗎?火爐口是上好的山羊肉。”

“我自己判斷好還是不好,”亥巴德宣稱,“我的手下只要麪包和肉汁就滿足了。”

於是他們開始用餐。布蕾妮先隨店主人上樓,往他手裡塞了幾枚硬幣,得以將自己的物品放進最好的空屋子,然後她下來嚐了嚐山羊肉。她也給克雷頓爵士和伊利佛爵士點了山羊肉,因爲他們曾分給她鮭魚。僱傭騎士和商人以麥酒就着肉吃,布蕾妮喝的是一杯山羊奶。她仔細聆聽飯桌上的談論,抱着一線希望,或許能聽到一點線索,有助於尋找珊莎。

“你們從君臨來,”一個本地人對亥巴德說,“弒君者真的殘廢了?”

“沒錯,”亥巴德說,“他失去了用劍的右手。”

“對,”克雷頓爵士說,“我聽說是被冰原狼咬掉的——所謂冰原狼,就是北方的一種怪獸。北方從來沒什麼好東西,甚至北方佬的神也很怪異。”

“不是狼乾的,”布蕾妮聽見自己說,“詹姆爵士的手是被科霍爾傭兵砍掉的。”

“用左手打不是件容易事。”瘋鼠評論。

“哈哈,”朗勃·克雷頓爵士道,“碰巧我兩隻手用劍一樣熟練。”

“噢,我一點也不懷疑。”夏德里奇爵士舉杯致意。

布蕾妮記得自己跟詹姆·蘭尼斯特在樹林裡的戰鬥。她竭盡全力,才堪堪阻擋他的攻擊。況且當時他因爲長期囚禁而變得虛弱,手腕上還有鎖鏈。假如沒有鎖鏈的牽制,他的力量又不曾被削弱,那麼七大王國之內,沒有一個騎士能與他匹敵。詹姆有過許多惡行,但他是個絕頂高手!把他弄成殘廢實在是異常殘酷的行爲。殺死獅子是一回事,砍掉他的爪子,折磨其心智,又是另一回事。

突然間,大廳裡的嘈雜變得難以忍受,她含含糊糊地道過晚安,上樓睡覺去了。房間的天花板很低,布蕾妮手持細燭走進去時,不得不彎腰,否則會撞到腦袋。屋內唯一的擺設是一張足夠睡六人的大牀,還有窗臺上的一段牛油蠟燭頭。她用細蠟燭把它點燃,閂上門,又將劍帶掛到牀柱子上。她的木劍鞘樸素簡易,包裹在開裂的棕色皮革之中,而她的劍更加平凡。這是她在君臨買的,以代替被勇士團奪走的那把。那是藍禮的配劍。想到自己把它弄丟了,她仍然感覺很難過。

但她的鋪蓋卷裡還藏着另一把長劍。她坐到牀上,將它取出來。燭焰之下,鍍金閃耀着黃光,紅寶石彷彿悶燒的火。布蕾妮將守誓劍拔出華麗的劍鞘,不由得屏住呼吸。血紅與漆黑的波紋深深地嵌入了鋼鐵之中。這是瓦雷利亞鋼劍,由魔法形塑而成。這是一把英雄的配劍。小時候,奶媽向她灌輸了許多英雄故事,讓她知道“晨光”加勒敦爵士、傻子佛羅理安、龍騎士伊蒙王子以及其他勇士們的偉大事蹟。他們每人都有一把名劍,守誓劍也該如此,但她自己並非英雄。“你將用奈德·史塔克自己的劍來保護他的女兒。”詹姆曾經允諾。

她跪在牀和牆壁之間,舉劍向老嫗默默祈禱,祈求老嫗的金燈能指引她一條明路。指引我,她禱告,照亮我前方的道路,指引我尋找珊莎。她已經辜負了藍禮,辜負了凱特琳夫人。她不能再辜負詹姆。他把自己的劍託付給我,也把自己的榮譽託付給了我。

然後,她在牀上儘量伸展開身子。牀很寬,但不夠長,布蕾妮只能側過來睡。她可以聽到下面杯盞交碰的聲音,話語聲沿着樓梯飄上來。朗勃提到的蝨子現身了。抓撓有助於她保持清醒。

她聽見亥巴德走上樓梯,稍後,騎士們也上來了。“……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克雷頓爵士經過時在說,“但他盾牌上有一隻血紅的雞,而他的劍上滴着血……”他的話音漸漸消失,樓上的一扇門打開又闔上。

蠟燭已盡,黑暗籠罩着老石橋,周圍變得如此寧謐,她甚至可以聽見河流低沉的汩汩聲。布蕾妮這纔起來收拾東西。她輕輕推開門,聽了聽動靜,然後光腳走下樓梯。她在外面套上靴子,快步來到馬廄裡,給她的母馬繫上鞍配。她一邊跨上馬背,一邊默默地向克雷頓爵士和伊利佛爵士致歉。騎馬經過亥巴德的一個僕人時,他醒了過來,但沒有阻止她。母馬的鐵蹄在古老的石橋上發出清脆的響聲,接着,樹林將她包圍,黑如瀝青,充滿了鬼魂和記憶。我來了,珊莎小姐,她一邊想一邊飛馳入黑暗之中。勿需害怕。不把你找到,我決不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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