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傢伙,身高180少點,微胖,留着一臉的絡腮鬍,還扎着一條馬尾,穿着一身肯定是網上淘來的德國陸軍制式叢林迷彩。眼睛本來很小,但是看到李莎的時候,明顯的那雙瞳孔大了不少。
“這個,你們,”這傢伙有點口吃的說:“或許,我不應該打擾你們,不過,貌似這裡是我的,地方。要不,你們到外面去?”
我靠了一聲,伸手搭着李莎的肩膀坐了起來,這一動,我肩膀上的傷痛得我差點閉過氣去。我張開嘴,用力的吸了一口氣,說:“哥們,行個方便怎麼樣?我們在森林了迷了路,全身都給淋溼了,在這住一晚上就走。我們不白住,包括你的衣服,給錢。要多少你說吧?”
那傢伙說:“我這不是旅館。是我的工作室。你們一定要住,也可以,不過,我不要錢。”他看了看李莎,說:“但是有個條件,我要給這位小姐拍一組寫真。我叫任飛歌,在這個城市,凡是幹攝影這一行的,沒有人不認識我。這位小姐,是我見過的最美的最天然的模特兒。”這時候他後面跟着走進來了一個女人,身材挺不錯的,雖然我不確定是不是就是牆上那個寫真上的女人,可是看起來應該是個很專業的模特。
誰知道這個大鬍子轉眼就給那模特掏出一把鈔票來,說:“行了,這裡沒你的事了。自己該幹嘛幹嘛去吧?”
那女人朝他豎了一箇中指,一把抓過錢走了。
大鬍子任飛歌向我們走過來,他肩上掛着個箱子,想來裝的是攝影器材。他邊走邊說:“我在樓上有個攝影棚,不知道這位小姐怎麼稱呼?我發誓,我爲你拍一組寫真,絕對能震驚我們城市的整個攝影界。不,絕對可以震驚全國!”
我指了指牆上那個女人,說:“拍這種的?”
任飛歌擡頭看了一眼,鄙視的看了一下我。說:“這是藝術,你不懂。”
我發現我身邊的女人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她們總是能讓每一個走向她們的男人把我當作空氣。現在也是,任飛歌在鄙視完我以後,就完全當我不存在了,走上來對李莎說:“小姐。你放心,從人品上,我是很正統,很保守的。當然,從藝術上,我拍的寫真從來都是**四射,如神魔附體一般。我有信心,我絕對有信心讓你一夜之間成爲家喻戶曉地人物。很快,星探就會發現你。世界著名的導演就回來找你簽約。不怕跟你說實話,李安我也就叫他一聲哥,斯皮爾伯格我們是兄弟。尼古拉斯凱奇經常和我一起坐遊艇出海釣魚。”
李莎笑着說:“尼古拉斯凱奇那是演員吧?”她這一笑,不要說任飛歌好像中邪了一樣發愣,就是我,也有點骨頭髮酥。
我看到任飛歌正要說話。趕緊打斷他說:“那你找梅根福克斯去吧。我們這你就別想了。想也別想!我們就借宿一晚上。給你一百塊錢。不。你這裡又髒又亂。我建議你給我們一百塊錢請我們留下。”
任飛歌說:“我給10萬。請這位小姐拍一組寫真。絕對是純藝術地。在攝影棚裡拍一半。天亮後在森林裡拍一半外景。寫真地題目就叫魅惑之林。”
10萬塊。我看了看李莎。這個價碼不低啊。她又不是什麼明星。一組寫真10萬塊我看幹得。李莎鄙視了我一眼。說:“好啊。我覺得不錯。”
“等等。等等。”我轉過身去。擋住任飛歌地視線。看着李莎說:“你不會來真地吧?”
李莎說:“爲什麼不行?我長這麼大就不知道什麼叫寫真。人家欣賞我拍幾張照片我看沒什麼不好。”
我說:“你沒聽他說啊。他要拿着你地寫真滿世界地發啊。”我不知道她腦子是不是有點短路了。現在可是躲都找不到地方躲呢。她還想拍寫真拿去給人賺錢。再說看這傢伙住地地方。看看他這裡地家當。他怎麼可能是那種能隨隨便便花個10萬塊請美女拍寫真地牛逼攝影師嘛。還尼古拉斯凱奇呢。我頂他地肺。
李莎哼了一聲說:“你管我呢,我高興不可以啊。”
我要崩潰了。她不是冷靜得好像機器一樣的殺手嗎?怎麼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來。就爲了高興?那可是要送命的。也許她剛纔成功地幹掉了馬可士,可是電車之狼明顯避開了她的第二槍,就算沒有避開,也絕對沒有傷到要害。難道她不想活了?這種任性的話肖說出來我一點都不覺得奇怪,李莎說出來,我就完全不敢相信了。
她不管我也不管,我說:“反正不行,絕對不行!”
“我說,那個誰誰誰,”任飛歌在我背後說:“你不要在那裡岔手岔腳地好不好?人家小姐都同意了,你誰啊?趕緊給我閃一邊去。要不然我扁你了。”
我靠,這世界還有沒有天理,難道說隨便跳出個人來都可以說要扁我?可是,我剛一跳下牀,肩上的傷口就痛得我眼睛發黑。而我的手和腳,似乎都提不起什麼力氣來。照這架勢,任飛歌想扁我那我還真沒辦法啊。
李莎下了牀,問任飛歌:“你的攝影棚應該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吧?婚紗有嗎?”
任飛歌手舞足蹈的說:“很多,非常的多,各種系列,各種風格的婚紗都有。其實,我會在業餘時間給我選定的人拍婚紗照,這片森林就是我地外景基地。小姐怎麼稱呼?我的化妝師下班了,不過我可以親自爲你化妝,以你的美麗,其實化妝是多餘的。但是我會爲你量身設計一套完美無缺的造型。”
業餘時間拍婚紗?毛,我看他頂多也就是個婚紗影樓的攝影師。前面說的那些都很扯淡,也許他真正的目的,是要李莎當模特,爲他地影樓打廣告。
李莎笑了笑,說:“我叫李莎。任先生你不會是想現在就拍吧?”
任飛歌說:“當然,我現在充滿了靈感。這種靈感是不能隨意浪費的。”
李莎說:“那好,請你先到攝影棚去,我隨後就到。”
任飛歌看了看我,說:“好地,好的,我明白。恕我直言。你可以更果斷些。”
我太陽,果斷,什麼果斷?果斷的把我一腳蹬開?
我看着任飛歌哼着歌興沖沖的跑出去了,一轉身抓住李莎的胳膊,問:“你腦子沒燒壞吧?你知不知道你在幹什麼啊?”
李莎看了我一眼,突然說出了一段讓我感到心中無比柔軟而又無比心痛的話,她說:“其實,我想叫他給我拍一組婚紗照。你明白我地意思嗎?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像別地女孩子那樣談一場戀愛,找一個自己愛地人。舉辦一個即便不那麼風光,卻足夠讓我開心的婚禮了。我可能也沒有機會像別地女孩子那樣,和自己心愛的人到影樓裡拍婚紗照。我想當新娘子。一次就夠了。能夠在這裡遇到這個攝影師,也許,就是一種天意吧。”
李莎說這話的時候臉上帶着淡淡的笑,可是,淡淡的笑裡,眼睛卻有些異樣地閃亮。
我說:“可是,婚紗照不是一個人拍的。”
李莎看着我說:“你不是在裝傻吧?”
我覺得鼻子酸酸的,我只是很想問:“剛纔在牀上,你是想玩我嗎?等我慾火焚身地時候。突然給我一腳什麼的?”
李莎嘿嘿一笑,說:“廢話,你還以爲什麼呢?”
這個,我還真沒想多,雖然那一刻我都血脈噴張了,可是現在靜下來我就想得出來,李莎絕對是鬧着玩的。她跟我,還沒到那一步呢,我們連K都沒K過。
我接着問:“然後。突然遇到這個牛逼哄哄的攝影師,你就突然有了照一組婚紗照的念頭?和我?”
李莎搖着頭說:“你這人太墨跡了,照不照拉倒吧。”
我說:“照!當然照!”不過我猜想任飛歌聽說李莎是要和我照婚紗照,一定會鬱悶致死的。這就是無視我的代價。
很難想象在森林的深處的一個破破爛爛地廢棄倉庫裡,竟然會有一座設施很齊全的攝影棚。相對於簡陋的地下室來說,樓上的攝影棚很有一個正規影樓的樣子。任飛歌再繃就要繃穿了,其實,他真的也就是個影樓的攝影師,或許還是半個老闆什麼的吧。我就清楚在在攝影棚裡看到牆上寫有“古堡影樓外景基地”的字樣。
至於李莎提出要和我拍一組婚紗照。任飛歌也一點都不意外。但是他基本上還是把我當空氣。就算拍照地話,最多也就拿我當陪襯。也許還會使壞不把我拍進去。但是這些都不重要了,無論是我,還是任飛歌都很清楚,這裡的主角是李莎,而我們,僅僅都只是陪襯而已。
李莎選了一套婚紗,復古式的,式樣很簡單,低胸,露肩,月牙白。
任飛歌除了會牛逼意外,的確有些本事。他根據李莎選的婚紗,爲她設計了一個簡潔清爽的髮型,李莎現在是短髮,需要加一點假髮上去。化妝他可能不算很在行,可是簡單的塗塗抹抹,李莎本來就近乎完美的容顏更是找不出什麼瑕疵來。等到她把婚紗換上以後,無論是我,還是任飛歌,全都呆了足足一分鐘。要不是李莎主動說話,我們可能都醒不過來。
李莎指了指我,問任飛歌:“他不需要換裝嗎?”
任飛歌看了看我,走到衣架那邊隨手找了一套白西裝給我,試衣間都不給我指了,反正都是男人,就地吧。我也懶得更他廢話。我的心砰砰砰地跳得厲害,我有點恍惚。我知道拍這個照片並不就代表我和李莎結婚了,可是,我這一刻地心情,真的就像那些正在拍婚紗照地新郎一樣。不,甚至像即將迎娶新娘的新浪一樣。我的傷很痛,我換衣服換得很不麻利。尤其是換褲子的時候。
這時候李莎提着婚紗走過來,彎下腰幫我把褲子提了上去,把襯衣紮好,又蹲下去幫我換了皮鞋。我看到任飛歌那種吃驚得嘴巴都可以塞下榴蓮的表情。他不知道這後面的故事,他什麼也不知道。
等我們都換好衣服之後,任飛歌就迫不及待地給我們拍照了。準確的說,是給李莎拍。所有拍婚紗照的新人裡面,男人都只是陪襯,主角是女人。更何況。任飛歌根本就不想把我拍進去。
我看見李莎在任飛歌的指示下襬着各種pose,我看着她穿着那月牙白的婚紗,時而憂鬱,時而微笑,時而悵惘,時而憧憬……她的手上戴着衣服白紗手套,看上去是那樣地纖細優雅,時而雙手合十,時而捧着一束以假亂真的假花。時而提着裙襬輕輕的旋轉……我看着看着,我的眼睛完全溼了。
終於還是拍合影了,李莎時而挽着我的手。很嫺淑的依偎着我,時而從背後摟着我,緊緊的貼在我的身上,又時而捧着我的臉,把嘴脣靠得我很近很近。我一直在眩暈着,就像在做夢一樣。
任飛歌拍着拍着,終於忘記了他自己,進入了影樓攝影師地角色,主動的提議說:“兩位拍幾張親密的吧?”
這時候李莎才微微有些臉紅地問:“親密的怎麼拍?”
任飛歌幫我們設計了幾個造型。最基本,最簡單的,就是接吻。
可是,面對着鏡頭,我突然感覺自己像一個初中生那樣的緊張,我看着離我很近的李莎,心跳快得好像要從胸腔裡蹦出來一樣,我猜我的臉一定很紅,儘管因爲失血。我的臉本應該沒什麼血色的。
李莎也是,她的胸口劇烈地起伏着。在那件低胸和緊身的婚紗的包裹下,她的胸部並不僅僅就是顯得大,那個挺拔和線條,感覺都非常的完美。當我把雙手搭在她盈盈一握的纖腰上的時候,我甚至可以感覺到她的腰都有些僵硬。我感覺得出來,這應該就是她的初吻。儘管她剛纔在牀上擺出了一副很妖魅地樣子,可是,這一刻。她的身體已經完全暴露了她最真實的情況。
任飛歌不停的按動相機。這一刻,就算是我。也不希望他把膠捲或者內存浪費在我的身上,我知道他是從我背後拍的,我只是個背影。可是,我非常樂意他這麼做,因爲這一刻的李莎,是最美的。
我們的脣終於還是觸碰到一起了,只是輕輕地觸碰,我就感覺到渾身都在戰慄。好像真地有一股電流,涌過全身的肌膚。那種感覺,既緊張又興奮,完全無法描述。
最後這一組照片拍完,我們臉上都有了汗水。
任飛歌說:“OK!非常完美。休息一下,換下一套婚紗。”
這時候我沒有理會那個不識趣地傢伙,我摟住了李莎的腰,把她擁在懷裡,說:“剛纔有點緊張,感覺不是很清楚,趁那個傢伙去給你找衣服了,我們再來感受一下吧。”
“感受什麼?”李莎把手擋在了我的嘴上,笑着說:“剛纔只是配合攝影師,我又不是真的要和你接吻。要不然,肖那裡我看你怎麼交待。”
這是個問題,可是,我現在不想去管這個問題。我現在控制不了自己,不是處於。真的不是因爲。或者,這纔是最難辦的。我知道肖對我有多重要,我也時常牽掛着黎雅。可是現在,當我摟着李莎的時候,我誰都沒有去想。我只是不想放開她。
我不知道這算什麼,多情,濫情,還是男性的劣根?李莎告誡過我,多情是要有資本的。我現在依然沒有這所謂的資本,可是我什麼都不想管,我就想這樣摟着她,吻她,就算她是美杜莎,要把我變成石頭我也願意。
李莎看着我不妥協,不罷休,不退縮的眼神,笑着說:“我從來沒有發現你這個人還有這麼認真的時候,通常,不管做什麼事,你都不肯使出全部的努力。好像生怕自己太用功太執着就會吃虧一樣。好吧,態度這麼認真,是應該獎勵的。”
她說着,迎着我把她的紅脣印到了我的脣上。這一次,不再是剛纔拍照時那種嘴脣的接觸,她雖然很不熟練,但還是輕輕的張開了嘴,用她的舌頭和我的舌頭交纏起來。我緊緊的把她擁在懷裡,貼在胸口,我不怕觸到傷口會痛。
痛也沒關係,越痛,便越是清醒。我要的就是這清醒,以證實我不是在夢中。
一吻良久,當我們都要喘不過氣來才分開的時候,才發現任飛歌已經拿着一件新的婚紗在一旁站了很久了。
李莎的臉很紅,但是,她也沒有避讓。
李莎接過任飛歌手裡的婚紗,對我說,進來幫我換。
我聽到任飛歌發出了一聲悲嘆,那種悲嘆不是發自肉身的,而是發自靈魂的。他一定在想,老天難道瞎了眼嗎?也許吧。
其實幫李莎換衣服的時候我沒有什麼邪念,在更衣室裡,她背對着我,當我仔細的看着那雪白的脊背的時候,我發現那上面並不是那麼光滑。那上面分佈着好幾個傷疤,傷疤的顏色很淡了,但是,我輕輕的用嘴觸上去的時候,可以清楚的感覺到傷疤異於完好的皮膚的凹凸。而李莎輕微的顫抖着,鼻息有些急促。
我遲遲的不想把她的拉鍊拉上去,她轉過了頭來,微笑着說:“別急,還沒拍完呢。”
別急?這是給我的暗示嗎?
又拍了一組造型,這一次,任飛歌幫李莎設計得有些嫵媚,有別於剛纔的清純。他最開始的時候故意的不理睬我,但是拍着拍着,他又進入了攝影師的角色。這一次他幫我們設計的親密照是:李莎深深的向後彎下腰去,我摟着她,整個臉幾乎都貼在了她的胸口上。
等到任飛歌興奮的大喊一聲,“完美!”然後再次宣佈休息,跟着說:“室內的就拍兩組,等到天亮以後,我們再到森林中拍外景!我很滿意,這是我拍照至今拍得最完美的兩組照片,李小姐,你穿上婚紗,就是全世界最美的新娘!”
天亮?李莎淡淡的一笑,說:“我看是等不到天亮了。”
我和任飛歌順着她的視線,在攝影棚的門口看到了一個人影。
那是一個看上去有些憂鬱,也有些帥氣男人,長髮,羅伯特巴喬一樣的口子須,穿着牛仔褲,咖啡色的夾克,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他坐在門口的一個箱子上,一直在抽菸。
“拍完了?”這人問了一句。
李莎點點頭說:“拍完了。”
這人又問:“你要換一身衣服嗎?”
李莎這時候穿的是一件抹胸的純白短婚紗,她只是踢掉了高跟鞋,說:“不用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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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改錯別字,又要寫一些話,呵呵,別的那些不說了。這一章自己還是比較滿意的,被李打動了。她一定很美,挫挫男看着一定很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