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4章 透露期限 前往埃蘭
當然,夏多也沒有完全拒絕杜姆,而是說了一些聯盟各國應該知道的情報,之前他又抓到過光明會的外圍成員,在自己審問過一遍後就交給了聯盟。
聯盟應該也能問出一些關於光明會的隱秘問題,只是夏多的意識審問效率奇高,並不需要被審問者同意,就可以直接暴力解析對方的潛意識信息。
這種情形下,他確實有可能掌握聯盟所不曾掌握、但卻是有可能掌握的情報,這也算夏多在試探聯盟對光明會相關情報的掌握情況。
以他現在的聯盟顧問身份,確實可以在情報部門查閱大多數情報資料,但夏多相信聯盟對他肯定有所隱瞞。
這其實也很好理解,精靈就不說了,肯定不可能對他掏心掏肺,什麼情報都和他分享,而杜姆,雖然看上去對他恭敬,但實際上杜姆本人在聯盟內的權限並不比夏多小多少。
最關鍵的是,杜姆是七塔的人,就算在聯盟待久了想吃多家飯,那杜姆也肯定知道自己最有價值的部分在哪兒,就是情報啊!
夏多完全有理由相信,杜姆也對他有所保留,甚至對本應沒有保留的七塔也保留了些東西,這就是杜姆日後的晉身資本。
“夏多領主所說的這些情況,聯盟大都已經掌握了,不過關於光明會極有可能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再來一次規模遠勝從前的涉時儀式的推測,不知道夏多領主是否有更進一步支持這一推測的佐證呢?”
“佐證沒有,不過我覺得你可以去問問涉時魔法研究室問問,聽聽那邊研究員的看法!或許他們可以解答你的這一疑惑。”
如果不是從涉時魔法研究室的靈思網絡中得知已經有研究員提出了和他一樣的推測,夏多也是不會將這一推測告訴杜姆的。
現在說,也是爲了增加聯盟應對光明會的信心,以及提高聯盟應對光明會的行動力。
畢竟按照他的推測,只要在較短的一段時間內嚴防死守好,今後就有可能永遠也不會再遭遇涉時魔法引發的時間線變動危機——
當然,僅僅是就光明會的埃蘭重生計劃而言,如果是主位面的某國想要改變時間線以達成某種目的,那就是新的涉時危機了。
此外,夏多將這一推測告知杜姆,還有一個目的就是想要保下那個研究員。
如果他不做的話,那個研究員或許就會因爲提出的那個點中光明會致命缺陷的猜測而被光明會定點清除。
現在夏多將這一推測告知了杜姆,其實就等於是將這一推測給公開化了,除非光明會的主導者不惜暴露自己的真實身份,不然就很難對那個研究員做些什麼了。
當然這也說不定,掌握預言術的上位者的傲慢是旁人難以想象的,如果光明會真對那個研究員下手的話,對夏多來說也算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又多一些線索了。
……
和杜姆交換完關於光明會的情報後,夏多便沒再多留了,他立刻動身前往埃蘭,他一邊想埃蘭、葉爾蘭方面同時報備,一邊前往直達埃蘭的傳送門。
以他現在的聯盟顧問身份,如果只是入境參與公開調查,而不是涉及什麼秘密武裝行動的話,就只需要提前報備一下,並不需要得到當事國的允許就能合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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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他不是聯盟顧問或者算力池負責人的話,那能否入境就要看當事國是否允許了。
如果不允許還要強行入境的話,那就是非法入境,當事國對他的人身安全將不做任何承諾。
換言之,這種提前報備也意味着當事國會對來訪者的人身安全做出一定的保障。
就比如說,伊爾法朗和科曼索的關係一直比較惡劣,尤其是伊爾法朗,民間對科曼索極爲仇恨,如果沒有這樣的保障,兩國怎麼敢互派人員,甚至是進行民間交流?
而這樣的保障其實也並非某一國可以做出,而是各國基於聯盟共同保障,只有這樣才能產生足夠的違約成本,進而讓這樣的保障能夠持續下去,而不是淪爲一紙空文。
類似的保障或者承諾還有很多,最終都以條約的形式而固定下來,無論出於某種原因簽訂了條件,在條約廢止前,都有義務遵從。
就像《限魔條約》那樣,各國都不想遵守了,那很快就廢止了,哪怕新條約還有很多條款沒有協商出結果,至少舊條約已經失效了。
而舊條約之前,各國哪怕再不願意,也依然選擇了遵從條約規定,對超魔事件繳納了罰款,只不過各國經過協商兜兜轉轉又將罰款原路返回了。
只留下一個賬面上的繳費記錄,實際操作中並沒有誰真的付出過哪怕一枚金幣的超魔罰款,這其中也包括夏多。
在如今的北地聯盟,或許很多人壓根不認同聯盟章程所說的那些理念、目標、原則,但大多數在北地擁有話語權的羣體都認同一個事實——
那就是無論聯盟章程所說的理念、目標、原則是好是壞,都需要這麼一個能將北地各國團結在一起的東西,並且也願意維護基於此而建立起來的這一套秩序體系。
因爲維護這樣的體系實際上就是在維護他們自身的利益。
這也使得聯盟秩序日漸深入人心,而從秩序衍生出來的各種具體的手續、流程,也很自然地得到了北地各國的認可與支持。
因爲不認可這些的話,就等於是反對聯盟秩序,而反對聯盟秩序就等於反對他們自身的利益,這是任何在北地有話語權的羣體都無法接受的事。
當然,個人利益不可能時時刻刻都與集體利益保持一致,所以聯盟也不是完美無瑕的,但現在這樣的聯盟已經是各方認可的最大公約數了。
換個聯盟或者解散聯盟,也並不能比現在做得更好,這其實也是現在的北地聯盟能夠存續下去的最大動力。
大家都能從聯盟獲得好處,既然如此,那不如就先拿着好處,走一步看一步,只要聯盟始終存在正收益,那一直聯盟不就是一直收益嗎?
除非某一國突然強大到可以征服整個聯盟,不然肯定還是留在聯盟裡,利用聯盟的規則壯大自身更加有利。
因爲對於強者來說,顯然是公平的規則對他更加有利,而且是越公平、越有利,最簡單的例子——讓專業組和業餘組同臺競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