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的那個大學戀人叫李超凡。他們的同學都知道李超凡根本就不超凡,在某種程度上還有些俗氣,當然,與他有過深交的靚知道得就更清楚一些。
現在考究起來靚和李超凡是誰先追求的誰好像很無聊,但如果李超凡還活着的話就很有意義。因爲無論是誰,包括他們自己都預見到了這對戀人將來絕對不會走到一起,分道揚鑣只是個時間問題,只存在誰把誰先拋了的問題。靚在很多事情上都希望佔得先機,比方愛情。也就是說,靚先愛上了李超凡又先把他拋棄了,就像順手從樹上抓下了一隻蘋果,看了看,聞了聞,咬了口,感覺不怎麼對口味兒,扔掉了。就是如此簡單,過程不到半年。
這對李超凡顯然太不公平,你想愛就愛,你不想愛就不愛了?你把人家李超凡當成什麼玩意兒了?
“是的。”在三年前的那個春夜,靚提出與李超凡分手之後,就是這樣回答李超凡的。
那個春夜天氣出奇的好,連片雲彩都沒有。只有星星,數不清的星星在遙遠的太空眨着明亮的眼。還有月亮,確切地說還有月牙兒,擡頭望去就像上帝敞懷大笑的嘴。春風也來了,柔柔的,像嬰兒的小手在輕輕地撫摸着你的臉。
春天是萬木復甦的季節,人們也自然是春情盪漾。然而就在這個時候,靚卻想對李超凡說再見了。
“你這是不講道理嘛。”當時,李超凡感到十分委屈地說。
愛情從來就沒講過道理,如果講了道理也就不會再有那麼多人間的悲喜劇了,專以愛情爲題材的小說家們也只有擱筆下崗,另謀職業了。
靚的漂亮美麗並不是現在纔有的,也就是說,她上大學的時候就已經令男同學們垂涎三尺了。她也是聰穎的,學習自然不錯,還有一個關鍵的問題,她不是近視眼,不戴眼鏡。好多男人都不喜歡戴眼鏡的女人,儘管他們大都戴着眼鏡。這也可以從美學或者美術學上得到解釋,比方說,你給達.芬奇的蒙娜麗莎戴上副眼鏡試試,那永恆的微笑十有八九傳不到今天了。所以,再漂亮的女人也不要戴眼鏡,除非你是想把自己打扮得醜陋一點。
美麗的又不戴眼鏡的靚的大學生活是快樂滿足的,無憂無慮的,她成了學校的校花,她身上從來就沒斷過男同學們的目光,每次回到宿舍,脫掉外衣,都能抖落下一串串男同學的眼珠子,這些眼珠裡包含的內容是她瞭如指掌的,耳熟能詳的。因此,她逐漸高傲起來,目空一切起來,飄飄然了。她的這種心理是很正常的,如果不是這樣就不正常了,也就對不起自己一副好臉蛋了。
靚之所以喜歡上李超凡是因爲她愛上的另一個同學故意裝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以提高自己的身價。這個男同學當然也是英俊的,身材也高大魁梧,挺有白馬王子的那個樣子。但是,他卻自持高傲,就像靚一樣。高傲的靚就不能允許他也高傲,這極大地傷害了她的自尊心。因此,她選擇了誰也不會想到她會選擇的李超凡來刺激刺激他。另外,她也覺得李超凡挺好玩兒,人們常掛在嘴邊的傻得可愛說的可能就是李超凡。
幸運的李超凡就這麼不幸地成了靚愛情戲裡的道具。其實,李超凡一點都不傻,他很聰明,學習不是班上最刻苦的,卻是第一流的。他長得也不至於對不起誰,個子雖然不高,五官倒也眉清目秀,就是有些女人相。老人們常說,男人有女人相有福,還能舉出許多生動有趣的例子。李超凡的結局對這種說法起到了正反兩方面的作用,也就是說,先是證明了這是對的,後來又去證明這是錯的,他的福氣大概在半路上讓狗叼走了。
李超凡的俗氣和傻氣主要表現在跟不上時代的步伐,新聞系的同學們都忙着上網上酒吧上咖啡廳了,他卻不合時宜地喜歡上了詩,還經常給靚寫些愛情詩。而促使靚這麼快就離開他的原因正是因爲他喜歡上了詩,她讀着他寫給自己的詩就肉麻,身上的雞皮疙瘩就成羣結隊的。
俗氣,李超凡簡直俗不可耐了。
靚至今還記得李超凡寫給她的一首詩,詩名叫《我只有你》,內容大體是這樣的:
天空中沒有星星也有沒月亮
寂寞的夜幕裡我能看到的只有你
春天的風是空空蕩蕩的
我卻從中聞到了你的氣息
花兒開的時候有羣蜂擁來
心醉的時候總是喜極而泣
我會這麼永遠地站在你美麗的身後
等待你回眸時剎那間的甜蜜
…………
“詩你也敢喜歡?”那天,春月下的靚曾這樣問李超凡,“那你得傻到什麼程度呵?現在寫詩的比讀詩的人都多,你知道不知道,啊?”
李超凡沒說知道還是不知道,但他知道詩是寫給自己和自己心愛的人看的,與別人沒關係。
“寫詩的不能說都是傻子,不寫詩的也不一定就不傻。”李超凡不服氣地說。
“好,好好,李超凡,我說不過你,也不願對你多說,你不傻,我傻行了吧?”靚往前走了兩步,又退回來,說。
“我也沒說你傻呵。”李超凡解釋道。
“那還是我傻,”靚擡頭望了望天,又低頭看了看地,說“傻就傻在不應該和你搞在一起。”
李超凡發現靚的這些話是帶有污辱性的,怎麼和我搞在一起就成了傻瓜了?難道只有傻瓜才配得上我嗎?
“如果你這麼說的話,”李超凡把眼鏡摘下來,用衣服擦了擦,又重新戴上,說,“還是我傻吧。”
僅僅從語言表達能力上看,李超凡也絕對不傻,而且顯得很精明。但是,再精明的人遇到漂亮的女人就更容易犯糊塗,他明明知道靚不是真心愛他,只不過是在跟他做遊戲,或者說,在演一出滑稽的荒誕戲,他卻不由自主地當了真,並進入了角色,用起心來。學生們談戀愛都跟偷情的婚外戀差不多,生怕讓老師或者同學看見,靚卻是越有人的時候對李超凡越親熱,只有他們兩個的時候反而矜持起來,李超凡手都沒摸過她幾回,更別說進一步發展了。由此而言,李超凡在這出愛情戲裡總是個配角,他存在的最大意義莫過於讓靚感到她的自尊。
“好吧,李超凡,我現在問你一句話,”靚在李超凡的面前站定,盯着他,說,“你到底是喜歡詩,還是喜歡我?”
李超凡猶豫不決了,詩和靚並沒有什麼深仇大恨,詩是詩,靚是靚,怎麼能扯到一起?風馬牛不相及呵?
“喜歡詩,也喜歡你。”李超凡一仰脖子,氣呼呼地說。
靚對李超凡的回答大失所望,她本來意爲他會忙不迭地說,喜歡你,我真的喜歡你。
“不行,你只能選一個。”靚頗爲不滿地說。
李超凡這下沒有回答,只是擡腳踢了一下身旁的樹幹。他想,靚這是故意在難爲他,她明明知道他從心底裡喜歡詩,卻非要讓他說不喜歡。但是,詩他是真喜歡,靚對他來說還沒達到這麼程度,因爲理智還在告訴他,靚離開他是遲早的事兒。
樹幹動了動,樹葉也沙沙作響,李超凡鞋上的泥土還飛揚了一陣兒,撲到靚的鼻子裡。
“好呵,李超凡,你脾氣還不小呢,你有意見踢樹幹什麼?你有本事,也踢我一腳!”靚齜了齜鼻孔,說。
李超凡聽了靚的話,腳還真的擡了擡,只不過在離地只有幾公分的時候就又落下了。他想,靚是刻薄的,是不是世上所有有點姿色的女人都是刻薄的?都是不可一世的?
“我哪敢呵?”李超凡挺無奈地苦笑了下,說,“你爲什麼不喜歡詩?爲什麼也不允許我喜歡詩?”
說了半天,李超凡又回到詩上,靚大爲不悅了。
“我就是不喜歡,你要麼喜歡我,要麼喜歡詩,你自己選擇吧。”靚氣勢洶洶地說。
“都喜歡。”李超凡也上了倔強勁,一仰脖子,說。
“那好,”靚來了興致,說,“我也給你作一首吧,你仔細聽着:天上下雨了,地上流水了,身上淋溼了,腳下打滑了,我們拜拜了。”
靚就這麼和李超凡拜拜了,頭都沒回一下。
李超凡惱怒了,恨不能追上去給靚一記響亮的耳光。他想巴掌落在靚的臉上時肯定會美妙動聽,感人十分。實際上,他的惱怒不僅僅是因爲靚和他拜拜了,本來她就是一塊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更重要的是她把他最喜愛的詩糟蹋成了這樣。但是,他走了幾步卻在馬路上站住了,愣愣地看着天空發呆。
沒有人瞭解李超凡是在馬路站了多久以後才被一個酒後駕車的司機撞死的。事故現場只有兩個人,李超凡瞭解,可他死了,司機沒死,可他不瞭解。這成了一個謎,就像李超凡當時站在馬路上想什麼也成爲一個謎一樣。
天上下雨了,
地上流水了,
身上淋溼了,
腳下打滑了,
我們拜拜了。
李超凡帶着靚的這首歪詩走了。
靚始終對李超凡抱有愧疚之感,或者欠了李超凡一筆無法償還的賬。因爲她知道,沒有她導演的這出愛情鬧劇,道具李超凡也就不可成爲道具。那麼,一切都不會發生,他現在應該活得好好的,說不定還真的會成爲全國聞名的大詩人,並找了一位喜歡詩的女人,依妻抱子,享受着生活。靚分到報社以後,曾寫過一篇關於愛情的散文,她的同學們都看得出來,她是在懷念不幸的李超凡。
沈勇是在靚喝醉後聽她講述這個故事的,他聽罷竟然鼻子酸酸的,眼球也有些潮紅,好像李超凡是他的親兄弟似的,好長時間回不過神來。都是男人嘛,沈勇後來想,對李超凡的不公平就是對世上所有男人的不公平,惺惺相惜說得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沈勇的手機響起來的時候,他正從高速公路收費站調轉車頭趕往通向水城市區的那條小路。
“你把你的破爛手機關掉好不好,這些人現在的心情不好,你知道不知道?”靚白了沈勇一眼,沒好氣地說,“好像全國人民就你忙似的。”
沈勇說不清靚的心情會什麼時候好,什麼時候又不好,就像現在。靚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拒絕一切聲音,哪怕是衣針掉到地上的聲音,恨不得讓整個世界都沉睡過去。
沈勇拿起手機看了看,這是一個他並不熟悉的電話號碼。他搖搖頭,關掉了手機。
“不接了行不行?關掉了好不好?”沈勇擡手摸了下靚氣嘟嘟的嘴,猛加一下油門,說。
靚的身體隨着車子的前行而向後傾着,她的眼神漸漸變得有些異樣,四肢也冰化雪溶般地癱了下來。
“怎麼了,靚?”沈勇馬上察覺到了靚的異樣,伸出右手搭在她的肩上,親切地問。
“我想我們是不是應該結束了。”靚厭煩地拿掉沈勇的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