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營驚傳虐嬰致死 橋檢聲押生母和同居人獲准

高雄賴女與吳姓同居人涉嫌虐嬰致死,橋頭地檢署向法官聲押兩人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左營日前驚傳有人虐嬰,嬰兒送醫不治,嬰兒的傷勢包含顱內出血等。橋頭地檢署今(21)日說,檢察官訊問後,認爲嬰兒的生母賴女與吳姓同居人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的必要,因此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此案經左營分局於6月18日報請檢方相驗,外勤檢察官李明昌旋到高雄海軍總醫院相驗,發現該嬰兒身體外觀有多處新舊傷勢,即安排於翌日複驗解剖釐清死因。複驗時發現該名嬰兒有顱內出血的傷勢,檢察官同時指揮警方現場採證、調閱及查扣相關證物、手機數位鑑識,並傳喚生母賴女及拘提吳姓同居人到場。賴女與吳姓同居人否認虐嬰。

檢警調查,賴女與吳姓同居人涉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 1項前段、第277條第2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爲傷害致死、刑法第286條第 1項之凌虐未滿18歲之人等罪嫌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爲吳、賴兩人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因此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指出,此案爲可能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橋檢立即啓動「國民法官專責小組」,開啓「偵查公訴合作模式」,由主任檢察官顏鬱山、陳竹君、王聖 豪、國民法官案件專責公訴檢察官陳秉志、偵查檢察官李明昌組成辦案團隊。希望透過橫向聯繫,精進重大兒虐案件的偵辦流程,讓兒童能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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