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張大春罵小學課文「弱智的淺語」挨告不起訴 原因曝

張大春(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作家張大春去年在個人臉書上發文批評小學二級的國語課本中的1篇「門、斗大仙」課文言不及義,並批評作者林哲璋信奉的淺語藝術,是「弱智的淺語」,林憤而提告張妨害名譽。臺北地檢署上月不起訴張大春,但林不服,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支持北檢見解,認爲再議無理由,今駁回林男再議,張大春獲不起訴確定。

依法,林哲瑋可以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但難度不低。

林哲璋撰寫的「門、斗大仙」,被翰林出版選爲小學二年級國語課文。但張大春去年12月8日在臉書發文寫道:「依我看,這種課文,就是言不及義的瘋話;也是國語文教育全面退嬰化的證據。如此低級無明的文章居然編入教科書,恐怕就是爲了羞辱家長和老師。可是,大家好像都覺得無所謂。真他媽的兒孫自有兒孫福!」

張文並指林自稱「信奉淺語藝術」、「希望取悅未來的大人」。然而,「我相信這樣弱智的淺語,只會讓未來的大人及早墮落。」林認爲被罵「弱智」憤而提告。

北檢調查認爲,綜觀張大春全文,張大春是用「弱智」形容「淺語藝術」,張評論小學國語課教材,屬於可受公評之事,難認構成妨害名譽罪,今依罪嫌不足,今年7月12日將張不起訴處分。但林男不服,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但高檢署今駁回再議,張大春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