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印發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實施細則
本文轉自:人民網-貴州頻道
近日,遵義市民政局印發《遵義市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認定條件、申請受理、調查覈實、審覈確認、監督管理和附則,共七章三十一條,明確了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的責任主體、認定及限制條件、家庭剛性支出內容、申辦流程等。
《實施細則》強調,縣級民政部門負責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認定審覈確認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申請的受理、初審工作,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相關工作。縣級民政部門可根據低保、特困審覈確認權限下放情況、鄉鎮人民政府意願等,按程序將審覈認定權限委託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並加強監督指導。
《實施細則》明確,家庭剛性支出包含生活支出、醫療支出、教育支出、殘疾康復支出及其他剛性支出。生活支出按照當地當年城鄉低保標準認定。
《實施細則》提出了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條件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限制條件。認定條件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要低於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認定及家庭人均收入覈算,參照《貴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審覈確認辦法》《遵義市最低生活保障審覈確認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執行。申請認定的家庭提出申請前十二個月家庭剛性支出總額佔家庭總收入比例不低於60%。認定限制條件包括:拒絕配合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或隱瞞家庭經濟狀況的,拒絕授權進行家庭經濟狀況覈對的,通過離婚、贈予、轉讓、分戶等方式放棄自己應得財產份額或者放棄法定應得贍(撫、扶)養費及其他合法資產及收入的,申請後存在出國留學、出國旅遊、打牌賭博、出入高檔餐廳會所等高消費行爲的,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且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或不從事生產勞動人員的,已認定爲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及低保邊緣家庭的,家庭財產狀況不符合認定條件的。
《實施細則》要求,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申辦程序參照低保申辦程序執行。對特殊困難人員開闢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申辦“綠色通道”,保護其隱私。(遵義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