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山東職工退休年齡規定!

你知道自己的退休年齡嗎?

快來了解具體規定吧!

山東法定退休年齡規定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人員

01

本市企業職工

男性:年滿60週歲

女性:年滿50週歲(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幹部工作的年滿55歲)

02

特殊工種的職工

男性:年滿55週歲

女性:年滿45週歲

*從事符合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高空作業工種累計滿10年,井下、高低溫工種累計滿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種累計滿8年。

03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

男性:年滿50週歲

女性:年滿45週歲

*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04

靈活就業人員

男性:年滿60週歲

女性:年滿55週歲

*無僱工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都屬於靈活就業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可按規定辦理退休。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

01

退休年齡

男性:年滿60週歲

女性:年滿60週歲

*年滿60週歲、累計繳費滿15年。

重點強調一下

女職工退休規定

女職工的退休年齡

有的50週歲,有的55週歲

那具體是如何規定的呢

一起來看一下吧

山東女職工退休年齡規定

山東女職工退休年齡規定

01

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

退休前在工人崗位工作,達到50週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已滿5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0週歲執行;

達到50週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不滿5年的,退休年齡按55週歲執行;

如達到55週歲之前符合在工人崗位連續滿5年這一條件時,也可根據本人申請,按其滿5年時的實際年齡辦理退休。

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工人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55週歲執行。

02

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

退休前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5週歲執行;

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不滿10年的,按50週歲執行。

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管理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50週歲執行。

03

其他情況

原在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工作期間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已滿10年的女職工,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採取靈活方式就業並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在辦理退休時,如符合本通知上述規定條件的,可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其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採取靈活方式就業期間,根據本人申請,可視同爲在工人崗位的時間。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夠,能一次性補繳?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夠15年,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

包含一個分界點:

1、在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經參保繳費的,若延長繳費5年後還不夠年限,可一次性繳費到滿15年;

2、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後參保並繳費的,需繼續繳費至滿15年後再領取養老金。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1、在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滿60週歲,且未領取過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那麼不用繳費,就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了。

2、制度實施時,距60週歲的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應逐年繳費至60歲。也允許補繳,但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3、制度實施時,距60週歲的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才能領養老金。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泰安人社、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