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理專盜客戶3.3億元「住豪宅買保時捷」 法庭上詭辯「這樣說」

前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爲了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A走6名VIP客戶存款共3.3億多元(本報資料照片)

前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爲了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A走6名VIP客戶存款共3.3億多元,且住豪宅到酒店尋歡,臺灣高等法院依《銀行法》特殊背信罪等罪將他重判12年4月,遭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辯論庭,周及其律師請求輕判,律師說周的錢是「拿去投資非吃喝玩樂」,庭末,法官諭知10月25日宣判。

檢方指控,周勵宏2009年1月間起,向客戶推銷金融商品、協助投資,以方便作業爲由要求客戶在空白出款單用印或簽名,實際上卻以「螞蟻搬象」方式,偷偷把錢輾轉匯進自己戶頭,直到有客戶反映帳戶約有1000萬元不翼而飛,銀行報案,全案才曝光。

檢方指控,周勵宏因投資期貨失利,挪用客戶存款,除了填補個人財務黑洞,還大方支付女友的生活開銷,以及到酒店尋歡一擲千金,出入以保時捷等名貴跑車代步。一審臺北地院判刑10年半,二審高院判12年4月,最高法院發回後,更一審訂10月25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