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女控遭撿屍 男喊冤是對方主動親熱讓他「很快就出來了」

突發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於今年2月與友人到KTV唱歌喝酒,發現一名女性友人醉倒,因此帶她回家,事後被對方控訴性侵。男子喊冤,並聲稱是對方主動抱他,但自己也喝很醉,根本還沒「進入」,很快就射出來了,不確定有沒有性交到;檢方認爲,女方無其他實際證據指控內容瑕疵,因此不起訴。

女方指控,37歲遊男在當天清晨3點多,散會後帶着她坐上計程車迴游家,後來遊男不顧她的意願,從大廳警衛室一路拖進房間,不但出手抓胸並強吻,沒戴套子就進入她的身體,最後射在她的腹部

遊否認犯行並解釋,女方回到他家就開始嘔吐,接着換上衣服躺牀休息,而自己睡她旁邊,後來是女方主動抱他,兩人自然而然親吻、撫摸,但自己因爲喝太醉,一下就出來了,不記得有沒有性交到。

警衛則證稱,當天不見任何異狀,是女子獨自進入大門;另同行友人則說,女子沒有喝到爛醉如泥的狀態。檢方認爲,女子若是在警衛室被拖行,怎沒向警衛求救?指訴內容有瑕疵,加上無其他積極實證,遊男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