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酒測前猛灌啤酒 企圖干擾遭重罰18萬
43歲鄢男騎乘機車時轉彎未開方向燈,員警上前盤查發現男子身上散發酒味,欲實施酒精測試時,鄢男即從車廂內取出一瓶啤酒當場飲用。(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提供/劉瑋晴新北傳真)
2024年3月28日新北市/43歲鄢男行爲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警方當場制單告發拒測罰單,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外,還得扣牌及移置保管車輛。(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提供/劉瑋晴新北傳真)
新北市土城區23日晚間警方執行勤務時,43歲鄢男騎乘機車時轉彎未開方向燈,上前盤查發現男子身上散發酒味,員警欲實施酒精測試,鄢男見狀即從車廂內取出一瓶啤酒當場飲用,企圖干擾警方酒測。其行爲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警方當場制單告發拒測罰單,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外,還得扣牌及移置保管車輛。
土城警分局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於2022年1月28日修正公佈第35條第4項第3款「增加駕駛人於接受酒測或毒測前,喝酒或吸毒」處罰新臺幣18萬,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並經行政院以命令定自2022年3月31日施行。
隨着酒駕罰則加重,民衆酒後駕駛行爲雖顯著減少,惟仍有少數駕駛者存在僥倖心理而違規酒駕。土城警分局呼籲,各種「耍小聰明」企圖規避酒測都是徒勞,落實「喝酒不開車、酒後開車找代駕或指定無飲酒同伴駕駛」纔是不二法門,並重申警方對於酒後駕車「零容忍」取締工作無假期,籲請民衆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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