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位證人 防火關鍵問題 錢櫃副理霧煞煞

錢櫃KTV臺北林森店4年前發生大火,導致6死67人受傷,負責人練臺生(左)等7人遭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錢櫃KTV臺北林森店4年前發生大火,導致6死67人受傷,負責人練臺生等7人遭起訴,臺北地院24日開庭,傳喚錢櫃KTV陳姓女副理作證,檢察官交互詰問時問她,各分店誰是防火管理人?誰負責消火受信總機檢查?陳女卻說不知道,庭末,審判長諭知,26日進行最後辯論程序。

錢櫃林森店2020年2月起施作增設電梯工程,當時因疫情衝擊業績,練臺生與幹部討論後決定邊施工邊營業,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劃,同年4月26日承包商王聖傑將儀器充電引發火災,由於店內現場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重大傷亡。檢方依違反《消防法》等罪起訴練臺生及林森店經理翁珮雯等人。

北院24日傳訊本案最後一位證人、錢櫃南京店陳姓女副理,她是被告向法院聲請傳喚的證人。陳女說,她有遇過消防誤報情況,但她不會操作受信總機;練臺生的律師詰問她,練有沒有直接指示錢櫃各分店營運,她回答「練臺生沒有直接參與」。

檢方問她的店內消防問題,她推稱消防受信總機都是廠商負責,平常也不會有人檢查,也沒有規定錢櫃員工去檢查。她解釋,她每天上班都會巡視消防安全門及警示燈,但消防受信總機都是廠商負責,具體操作狀況她不清楚,也沒有人教過她。至於各分店的防火管理人是誰?她回答不清楚。

不過,臺北市消防局林姓火調專員上次到北院證稱,錢櫃林森店的1樓消防受信總機電源因爲關閉,無法發出緊急警報,且排煙系統無法運作,沒將室內的煙排除,再加上室內消防栓無法加壓,灑水系統不能自動灑水,導致大火快速延燒到整棟錢櫃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