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養近百條蛇遭居民堵門:或用於售賣,現已將蛇轉移!專家稱無毒但逃跑能力強

近日,成都一租客在屋裡養了近百條蛇的消息,在事發小區引起居民廣泛擔憂,也網絡平臺上引起熱議。

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經幾番波折後,該租客日前已將飼養的蛇搬離,但該租客與房東之間的糾紛或將繼續。該事件的前因後果是怎樣?生物專家和律師是什麼觀點?對此,記者展開調查。

“租客養近百條蛇”上熱搜

事發經過

搬運時被居民發現

飼養八九十隻蛇引發廣泛擔憂

記者通過採訪多個渠道、當事租客及事發小區多位居民,大致還原了事發經過。

9月30日,當事租客將其飼養的蛇,搬運至事發地成都市成華區錦府小區。搬運過程中,被居民發現。一位居民稱,其在搬運時在電梯內被居民發現。租客稱,對於在事發小區養蛇的事,其並未隱瞞,“有業主上門來詢問,我並沒有任何避諱,而是直接坦白地告訴了他們,這個(小白鼠)我是用來喂蛇的,並且我養蛇。”

當晚,即有居民報警,但民警上門勸說無果。據悉,當事租客爲一青年男子,其微信、抖音、小紅書、嗶哩嗶哩等網絡平臺的賬號名均爲“lar**di”。記者看到,在其抖音、小紅書賬號中,有不少養蛇的視頻和圖片,其賬號也在日前發佈了針對該事件的“澄清”。

在當事租客的抖音、小紅書賬號中,有不少養蛇的視頻和圖片

當事租客稱,其飼養的蛇的數量約有八九十隻,這引起了小區居民的廣泛擔憂。不少居民這樣告訴記者,“我就住樓上幾層,同戶型,生怕蛇從馬桶裡鑽出來!”“我好幾天晚上嚇得睡不着覺!”“你光是問我都毛骨悚然,你採訪別人吧!”

多位居民稱,事發房屋爲清水房,套三戶型,大約100平米。日前多位居民曾前往事發房屋探訪,“當時全部都戴着口罩,裡面全部是臭味!”

多位居民曾前往事發房屋探訪

擔憂逐漸激化爲矛盾。於是,該事件連同“集體要求其搬離”“居民無奈堵門”等關鍵字,登上網絡平臺熱搜。

圖爲熱搜截圖

多方調解

租戶一度失約並拉黑房東

蛇已搬離或留下租賃糾紛

國慶假期,成華區公園城市建設和城市更新局、保和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多次到事發小區瞭解情況、溝通調解,期間與當事租客約定見面溝通,但租客失約。直到10月8日,仍未見到租客。對此,租客稱“我只是拒絕見面而已,因爲我又不違法”。10月10日,上述各方纔見到當事租客。

10月9日,當地街道、社區、物業、民警和當事房東,聯繫當事租客見面溝通,但其不願意見面,並表示養寵物蛇不違法,讓房東去起訴,並將房東微信拉黑。其稱,房東事先對其養蛇這件事知情,事情鬧大後又裝作不知情,“耍起了無賴”,爲了不讓房東干擾其正常生活,迫不得已只能拉黑。

直到10月10日,上述各方纔見到當事租客,並在小區物業中心進行溝通。當時,當事租客表示可以考慮將蛇搬遷,但其並無違約行爲,因此租期不到不會退租,並再次告知房東去起訴。10月11日,當事房東在小區業主羣中,向業主們致歉。

失約、避而不見、拉黑房東微信……如此種種行爲,在居民們看來,當事租客是個極其不講道理的人,這也是擔憂變爲矛盾的部分因素。

10月15日,房東將一紙“限期搬離通知”發給了當事租客,以租客違反租賃合同中的“妨礙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爲由,“請”租客於11月1日前搬離其房屋。房東還稱:“若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搬離,我將不得不採取進一步的法律措施,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將由你全部承擔。”

房東將一紙“限期搬離通知”發給了當事租客

日前,當事租客已將蛇搬離,但其不願退租。多位居民告訴記者,該事件至此,大部分問題已圓滿解決,剩下的就是當事房東與租客之間的租賃糾紛。

雙方的租賃糾紛如何解決?記者通過社交平臺聯繫當事租客,其回覆“後續確定了再說,還沒解決完”;當事房東拒絕了採訪。

疑點調查

養蛇的目的?房東事先是否知情?

圍繞着該事件,線上線下議論紛紛,記者就其中三個疑點進行了調查。

①當事租客養蛇的目的是什麼?

多位居民稱,當事租客養蛇是用於售賣。記者注意到,其網絡賬號的個人介紹寫明“成都買蛇可以上門或者送貨哦”。有網友曾詢問其“出麼”,其回覆“可以加個好友”。

②租房養蛇,當事房東事先是否知情?

當事租客稱,其在租房之前,就已經和房東溝通過,告知其租房是用來飼養寵物蛇,並且給房東看過蛇的照片,告知過飼養規模,而房東並未反對。其出示的聊天記錄也顯示,房東曾語氣平和地叮囑其,“那行,那你反正要把安全措施做好”“一定要注意不要跑出來了,要影響到這些業主肯定是有意見的。”

記者瞭解到,房東在與上述各方的初步溝通中,曾隱瞞其事先知情的情況。

③當事租客是否曾從另一小區因爲養蛇被趕走?

記者從“另一小區”所屬的社區服務站及當地居民處瞭解到,網民所稱的“另一小區”,確實出現過住戶養蛇致居民擔憂的事件,但該住戶養蛇的數量很少,與“一租客在屋裡養了近百條蛇”的事情並非同一件事。

生物專家科普

無毒,但逃跑能力強

不贊成在居民區飼養

對於在網絡上熱議的種種問題,記者專訪了專攻蛇類的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副研究員丁利博士。

紅星新聞:根據相關照片,當事租客養的什麼蛇?有沒有毒?習性如何?

丁利博士:這些蛇從畫面看,是國際上流行的寵物觀賞蛇。寵物觀賞蛇中的最主要的類羣,就是原產美洲的無毒類遊蛇科的王蛇、玉米蛇和豬鼻蛇等馴化培育而來。因其不涉及保護級別,近年來被大量引入。

通常這類蛇由於從小被人飼養,一般性情溫順,不會攻擊人,也很少咬人,當然兔子急了也咬人。但是單從動物致傷角度來說,其安全性遠遠大於傳統寵物貓狗類動物。從動物防疫角度來看,其安全性大致相當於同屬於冷血動物的魚類,也高於哺乳動物和鳥類。

紅星新聞:您如何看待在居民區大量飼養這類蛇?

丁利博士:在居民區大量飼養主要的問題,是給鄰居帶來一定恐懼,畢竟蛇在多數人心中是恐怖動物。需要注意的是,蛇的逃跑能力特別強,在居民區逃跑容易嚇到人,如果因驚嚇引起不良後果會涉及賠償,而且逃出去的蛇很容易被人打死,鄰里關係也會緊張,這都是得不償失的,所以不贊成在居民小區中進行大量的商業飼養。

紅星新聞:養這類蛇還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丁利博士:這些蛇屬於外來物種,雖然寵物蛇在世界流行以來,國內外還沒有證據表明本事例中馴化過的小型寵物蛇有帶來物種入侵的先例和風險,世界上唯一的寵物蛇外來物種入侵是引入美國的緬甸蟒在佛羅里達州的泛濫。但是我國正在實施的《生物安全法》有關於外來物種引入的規定,儘管對外來寵物還沒有明確的意見規定,但有涉及相關法律法規的風險。

律師說法

這樣的養蛇合法嗎?

對於該事件的涉及的法律問題,記者採訪了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和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張柄堯律師。

在出租屋裡養蛇用作商業目的,合法嗎?

胡磊律師表示,現有的事實能夠證明租客在出租房中飼養動物的目的是商業目的,從法理上來說構成了經營行爲,如果租房合同中約定了禁止商業目的使用的條款,則租客肯定構成了違約,房東有權解除合同。

張柄堯律師介紹,《民法典》第279條明確,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爲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爲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一致同意‌。據此,鄰人也可依法要求停止這一商業性養蛇行爲。

在城市裡大量養蛇,合法嗎?

張柄堯律師認爲,租戶所養殖的蛇的數量顯然已經超越了個人正常養殖寵物的範疇。租客的行爲,已屬違法行爲。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明確,對於規模以上養殖,需按規定履行動物防疫措施,包括防疫檢驗、防疫隔離等等。顯然,城市小區是無法滿足規模養蛇的防疫條件的。

第二,若該養殖行爲屬商業經營行爲,租戶除需具有相關營業執照外,對於蛇類、蛙類的養殖,在我們國家還屬於必須經許可的行政行爲。即經營者需具備“野生動物馴養許可證”和“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而且在蛇的來源上,也需要從具有種蛇繁育資質的蛇場購買種蛇或種蛇蛋,並需提供引種證明。未取得相關資格證書和許可證私自養殖蛇類,均屬違法行爲。

第三,出租人與租戶的合同約定,無法改變租戶在城市小區規模化養蛇的合法性問題。即使出租人同意租戶養蛇,相關約定也會因爲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而無效。且相鄰權屬第三人權利,出租人與租戶的合同約定,不能損害第三人利益。

如何看待當事租客與小區業主之間的矛盾?

胡磊律師表示,蛇類屬於普通人認知中的異種寵物,除了存在咬傷等直接侵權責任外,還有可能破壞鄰里的生活安寧權。“從鄰里和諧的角度來說,在居民小區內飼養蛇類並不恰當,相關行爲可以視爲對於公序良俗的破壞。”

張柄堯律師介紹,根據《民典法》相關條款,通常而言,相鄰權往往與通風、採光、通行、樓層漏水等相關。但相鄰權的權利邊界,往往是以容忍義務來予以確定的,即如果在使用不動產的過程中,給鄰人造成的妨害超過了必要限度,就構成侵權。租戶在城市小區內大量養殖蛇,並因此給鄰居造成恐慌,這顯然已經影響到了鄰居的正常生活,鄰人當然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

紅星新聞記者 王拓

(來源: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