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逾53萬件申請 國土署:經檢核不合格須返還

國土署今天說,300億擴大租金補貼截至昨天已53萬件申請;如經檢核不合格者,依規定仍須返還,會按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協議,採彈性分期方式返還,以減輕對申請人生活負擔的影響。

媒體報導,臺中市議員楊大𬭎、陳本添12日聯合質詢時指出,有民衆申請租金補貼結果因爲房屋稅率不符、被中央要求返還溢領,造成民衆權益受損,質疑中央未做好事前審查,批「政府選前發錢、選後要人民還錢」。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表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劃」仍有相關檢核機制,經檢核不合格者,依規定仍必須返還,返還方式會按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協議採彈性分期方式返還,以減輕對申請人生活負擔的影響。

國土署說,去年租金補貼爲避免申請人以營業用的店面,或是非居住使用的房屋申請補貼,僅採用房屋稅籍資料是否有課徵住家用房屋稅,來作爲審查依據;民國112年到113年度爲協助更多實際租屋家庭,承租房屋條件已有精進放寬,並採隨到隨辦措施,目前受理申請案件已逾53萬件。

國土署表示,爲加速租金補貼審覈流程,案件審查由地方政府進行初審,國土署負責覈定及撥款作業,經由協力分工,加速完成審覈工作,以有效減輕租屋家庭居住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