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落戶仍需掃除障礙

近日,遼寧瀋陽和廣東佛山相繼宣佈租房即可落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從之前的買房送戶籍,到如今租房可落戶,推進城市化進程中吸納更多人口,無疑有助於釋放內需和消費潛力。

租房落戶,看上去很美。可在操作中,仍面臨不少現實障礙,各方還應加以研究,有針對性出臺細則。

目前,租房落戶的一大障礙在於需經房東同意且配合。以部分城市爲例,租房落戶的基本條件之一,便是產權人持身份證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產權人同意入戶公證書。現實中,由於擔心後續帶來種種麻煩,房東往往不同意租客落戶,最終成爲租房落戶的一大障礙。

國家發改委發佈的《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明確提出,城市落戶政策要對租購房者同等對待,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戶口落戶。因此,要想讓租房落戶真正順利落地,需要執行城市首先建立專門“公共戶”,租戶纔可繞過房東直接落戶。

優質教育資源不足,租售同權難落地是另一難題。對於大多數新市民來講,落戶的動力之一在於子女教育。可現實情況是,拿到戶口並不意味着順利入學,尤其是對於一線城市和熱點二線城市而言,由於優質教育資源不均衡,戶籍只是入學的基本條件之一。同等條件下,還要看有無房產、購買房產時間等。即便租房者拿到戶口,最終能夠順利進入熱門學校的概率也很低。

如果不能實現租售同權,租房落戶對新市民的吸引力會大大降低。相關城市一方面要加大公共教育資源的投入力度,增強教育服務供給,滿足基本學位需求;另一方面還要推進教育資源均衡化,着力破解教育不公平問題。

此外,還有一些附加條件等,造成隱形門檻限制落戶。梳理部分城市政策發現,租房落戶往往附加一些條件,比如提供穩定工作證明和繳納社保年限證明,還有些城市對租賃期作出了明確規定。這些附加條件無形中提高了門檻,增加了落戶難度。

只有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降低落戶門檻,甚至真正實現無門檻落戶,才能吸引更多年輕人和新市民進城生活。同時,還應簡化辦理程序,減少繁雜的證明材料,讓辦理落戶者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郭存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