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非洲豬瘟肉品 越南母女遭訴

國內查獲從越南走私的香腸、火腿中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引發各界關注。(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提供)

臺灣今年8月首度查獲自越南走私非洲豬瘟病毒肉品案,新北地檢署5日偵結。檢方查出,越南籍鄧姓婦人和阮姓女兒自今年3至8月間,走私大批含有非洲豬瘟病毒的越南肉製品以及未稅香菸來臺,逃漏稅捐28萬餘元,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稅捐稽徵法等罪起訴母女2人,痛批2人僅因私利,罔顧全臺畜牧業安全,建請法院重判。

警方8月19日搜索鄧女在新北市新莊區承租的倉庫中,查扣71.786公斤的越南進口肉品及2880包走私香菸,肉品送驗後確定含有非洲豬瘟病毒,翌日全數銷燬;新北地檢署指示主任檢察官黃彥琿、檢察官何國彬成立專案小組,進駐海山警分局追查非洲豬瘟病毒肉品流向。

檢警清查鄧姓母女電腦紀錄,與農委會、財政部關務署及全國各縣市衛生局、農業局、動保處,同步針對轄區內越南小吃、雜貨店、工廠、宿舍與住家展開3波稽查,共清查1萬220處、查扣106件可疑肉品並送驗,涉及刑事責任者,則由各縣市警局報請各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方調查,鄧姓母女受僱於越南商檯安貿易旅遊公司,明知越南爲非洲豬瘟疫區,肉品及香菸未經許可不得輸入臺灣,檯安公司阮姓負責人自3月至8月間在越南進貨、報關,指示鄧姓母女在臺接貨及轉運貨品給購貨客戶,走私並逃漏菸酒稅17萬2467元、健康福利捐10萬8470元。

庭訊時,鄧姓母女否認犯行,堅稱不知貨品中夾帶私煙、疫區肉品,但由於證人指證歷歷,檢方不採信2人辯詞,痛批2人僅因私利,罔顧全臺畜牧業安全,可能造成難以回覆的民生、經濟重大損失,不但影響人民生活,並耗費巨大行政資源,認爲2人惡性重大,建請法院量處較重之刑。檯安公司阮姓負責人則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