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提名首位女性司法院長張文貞!副院長姚立明 大法官名單一次看

副總統蕭美琴(中)30日在總統府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向大家介紹大法官被提名人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所長劉靜怡(左起)、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王碧芳、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何賴傑、院長提名人、國立臺灣大學特聘教授張文貞以及副院長提名人以及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右三)、大法官提名人、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運財(右二)、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右)。(趙雙傑攝)

總統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副總統蕭美琴今天將開記者會,公佈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爲張文貞、副院長被提名人爲姚立明,大法官被提名人爲何賴傑、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陳運財,而張文貞也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

副總統蕭美琴(右)30日在總統府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向大家介紹院長提名人、國立臺灣大學特聘教授張文貞(左)。(趙雙傑攝)

蕭美琴指出,5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爲了讓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提名張文貞爲大法官併爲司法院長,姚立明爲大法官併爲副院長,並在今日諮請立法院同意。

蕭美琴提到,張文貞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姚立明富有參與憲政改革的經驗,洞悉臺灣民主發展脈絡,兩位都有憲法學專長,期待不同世代超越黨派組合,領導推動司法改革,也期許臺灣司法不只有國民法官,全體司法官更應該是人民的法官,維護社會公益的信心。

總統府提名臺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爲司法院長。(資料照/張鎧乙攝)

蕭美琴說,總統會繼續推動司法改革,因此正副院長人選需要具備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決心,以及領導司法行政的能力,司法體系應該以價值領導爲重要導向,徵詢各界意見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擔任大法官併爲院長,跨黨派領袖的姚立明擔任大法官併爲副院長。

張文貞爲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爲被害者權利回覆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張文貞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並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最爲指標的案件,例如釋字第 748 號「婚姻平權」法案,其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的專家意見。

姚立明現任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姚被提名人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20多年。長期關注臺灣民主發展,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是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並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

副總統蕭美琴30日在總統府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副院長提名人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見圖)。(趙雙傑攝)

何賴傑爲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秘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協助政府推動改革,也曾爲 112 年憲判字第 14 號法官迴避案,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尤其關注人權保障,重視法治價值,對於大法官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職能必能有所助益。

陳運財先生爲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參與上,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臺、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國民法官」制度,

將理論化爲實證 併發起成立臺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積極促進兩國刑事法界學術交流。

王碧芳爲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歷任3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 21 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 641 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 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

王碧芳在司法行政歷練上,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熟悉釋憲實務,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臺灣之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

廖福特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爲研究主軸,並於國立臺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臺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着力甚深。

劉靜怡爲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臺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着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