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 臺商供機票補助 二審判決出爐

大陸長沙臺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中)等7名臺商,遭檢方起訴在2020年總統大選期間舉辦餐會幫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拉票。(本報資料照片)

大陸長沙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等7人,被控在本屆總統及立委選舉期間,以招待食宿、提供機票補助等方式,動員臺商及臺生返臺支持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及國民黨,臺灣高等法院二審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判處林懷3年2月,湖南省衡陽辦事處主任沈斌、中華兩岸新家庭協會會長蔣明霞、中華湖南邵陽旅臺同鄉會理事長張國君、臺商莊垣漳4人均被判刑1年8月,緩刑5年,至於長沙臺協會副會長佟建華、中華婦聯會理事長何建華2人判無罪。

檢方起訴,林懷爲了幫國民黨及該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助選,計劃舉辦餐會,並暗示返臺投票支持韓國瑜及國民黨,可獲機票補助人民幣1500元,莊垣漳、沈斌、蔣明霞、張國君4人分別將機票補助訊息,傳送至臺商、臺生的微信羣組,沈斌再將有意參與餐會並領取機票補助者加入「返鄉羣」微信羣組以便聯繫。

沈斌等人將報名餐會及領取機票補助名單彙整後,交由長沙市臺協會秘書處聯絡人連上銘(檢方通緝中)統整;林懷於2019年12月11日下午在大陸長沙市的華天大酒店湖南廳舉辦「湖南省臺胞返鄉投票動員大會」的尾牙聯誼會活動,幫國民黨助選。

包括夏姓及胡姓、黃姓等多名有投票權的人,參與林懷舉辦的餐會,表示會支持國民黨及韓國瑜,然後登記領取機票補助並返臺投票,且保留機票票根,等待日後領取機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