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雙親離異由叔叔養大 33年後女兒接一通電話將老父告上法院

父親自小搞失聯還坐牢,鄭女由叔叔撫養長大,直到33歲接到生父來電,要求她養育。(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很多時候不只是父母爲孩子感到頭疼,反過來孩子也可能被父母所擾,資深媒體人呂文婉,就在節目上分享一則真實案例,一名單親媽透露,自小父母離異,是由叔叔將她拉拔長大,沒想到成年後接到失聯的父親來電,要求她養育,讓她當場錯愕,只能告上法庭解決。

呂文婉在《新聞挖挖哇》節目上分享這則案例,表示一名住在臺南、1988年生的鄭小姐,訴苦出生6個月時父母就離婚了,她是由叔叔撫養長大,但也因此家境艱困,求學時得選擇建教合作學校,半工半讀來養活自己,故事的另一個主角是她的生父,鄭小姐透露爸爸在她長大的過程中失聯缺席,只知道他曾多次入監服刑,從來沒來探望過女兒。

而33年過去,鄭小姐有自己的生活,在雲林一家工廠工作,月薪就是臺灣基本薪資而已,加上33歲的她育有1女,經濟上算是拮据,讓她料想不到的是,這時生父突然打電話給她,開口就是「要求養育」,讓她相當錯愕,也感到非常無奈,最後只能跟生父對簿公堂,法院最終判決鄭小姐不必對父親履行扶養義務。

呂文婉身爲單親媽,擔心前夫若落難,會反過來聯絡女兒,要求扶養。(翻攝自呂文婉get in TOUCH臉書)

呂文婉表示,聽聞這則案例後,身爲單親媽媽的她不禁擔心,如果前夫成了流浪漢,會不會打電話給女兒求援,也擔心前夫會以曾經養育過女兒爲由,去跟她爭撫養權,但律師馬在勤表示,法律上有分民事的扶養義務跟刑事的遺棄罪,法官會根據個別的情況,酌情作出判決,而這兩種有着截然不同的判定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