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優良教師有薪假 北市府緩議
臺北市長蔣萬安(右三)競選時允諾,研議教師任職每滿10年給予有薪假1個月,感謝老師作育英才的辛勞,上任後教育局研議高中以下「資深優良教師」有薪假可行性,但因招聘代理教師會增加學校負擔,決議把敬師獎勵金提高爲2000元。(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長蔣萬安競選時允諾,上任後研議教師任職每滿10年給予有薪假1個月,臺北市教育局與臺北市教師會討論「資深優良教師」有薪假可行性,但考量尋找代理教師會增加學校行政負擔,教育局最終決議調高敬師獎勵金至2000元因應,如教師會後續未提出需求,資深優良教師有薪假可行性評估即暫時到此爲止。
蔣萬安參選市長曾推出提升教師權益政見,他當時表示,少子化減班致學校及教師面臨極大壓力,承諾研議教師任職每滿10年給予有薪假1個月,感謝老師作育英才的辛勞。
蔣萬安上任後,教育局評估給予高中以下「資深優良教師」有薪假的可行性,盼鼓勵資深優良教師自主發展專業,將所學所獲應用在日後課程教學,爲學生學習帶來新風貌。
根據教育部規定,「資深優良教師」爲連續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20年、30年或40年且成績優良的教師,可在教師節獲表揚,並依年資各可領取4000元、6000元、8000元或1萬元獎金,北市去年共有2019位教師爲資深優良教師。
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指出,有薪假概念來自大專院校休假研究制度,各大學教授連續工作滿7年,有機會休假1年,教授在這段期間不必授課,可專心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因此這1年也是教授的「研究年」。
不過,陳素慧表示,若將制度沿用在高中以下學校,資深教師休假須由代理教師授課,會加重學校行政負擔,加上教師會認爲獎勵不應侷限資深教師,教育局研議後決定把敬師獎勵金從600元提高至2000元取代有薪假,如果教師會後續未再提出需求,資深優良教師有薪假可行性評估便到此爲止。
北市教師會理事楊益風說,實現資深教師帶職帶薪進修將支出在職老師、代理老師薪水,單靠市府經費恐難支應,且去年北市教育基金僅剩7億元,今年才挹注44億元進來,教師會考量適用有薪假屬少數教師,所以建議提高敬師獎勵金,並優先將教育經費用於因應學生需求及建設校園,待經費充足,市府可再適時研議資深教師長期進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