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新聞過聳動可重罰百萬 心口司將推指引供媒體參考

衛福部呼籲大衆,多關愛自己,也多關心周遭的人,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直接利用市話及手機撥打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圖取自衛福部官網)

《自殺防治法》去年上路,衛福部日前預告施行細則,要求媒體不得在頭版刊登自殺新聞、不得使用聳動標題、不得刊登示意圖等,違者最重可處100萬罰鍰。該規範引起媒體反彈,爲避免爭議,心口司將邀集媒體人、專家組成委員會,針對有違法疑慮的報導進行審查,再討論是否開罰。

2005年4月,藝人倪敏然失蹤,5月1日被發現自殺身亡。當時各家媒體大幅報導,甚至以頭版全版的篇幅刊登,圖文並茂描述細節,電視新聞也不斷重播,引起民衆熱烈關注。

臺大公衛學院健康行爲與社區科學研究所副教授張書森表示,倪敏然自殺事件是臺灣曾經歷的深痛教訓。媒體大篇幅報導後,引起模仿效應,當月自殺人數多數了60、70人,多數都是與倪敏然同年齡層的男性,且自殺手法均與報導細節相同。

衛福部心口司日前預告《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要求媒體避免報導涉及誘導民衆自殺的內容、訪問自殺者親友時不得泄漏隱私、不使用聳動話語或標題、不刊登於頭版或網路平臺首頁、不過度重複報導、不提供自殺具體地點、不臆測自殺原因或誤導他人爲不當聯想,且不刊登照片、示意圖、影片或社羣媒體連結。

施行細則亦指出,媒體應教導民衆自殺防治內容、報導紓解壓力及尋求協助的正面新聞,並提供求助資訊。若違反相關規定,可依《自殺防治法》,處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限期改正。若未改正,得按次處罰。

張書森表示,民衆對於新聞事件具有知的權利,但也需瞭解過度報導將增加自殺風險,對大衆不會有幫助。該施行細則建立在世界衛生組織(WHO)對自殺防治的6不6要原則上,站在保護大衆的角度,規範仍屬合理。

《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最快將在3月上路,心口司正蒐集過去案例,研擬指引供媒體參考。心口司司長諶立中表示,名人自殺新聞仍有其報導意義,可被視爲例外情況,炸彈客恐攻也算例外。爲避免爭議,心口司將邀請媒體高層、學者專家組成委員會,針對具有違法疑慮的報導進行審查,不會直接對媒體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