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專法邁入第19個月 單月僅22億元

資金專法邁入第19個月,僅剩最後5個月時間財政部統計,自2021年2月15日至3月14日止,資金專法最新單月申請案件數僅23件、申請匯回金額爲22億元。

我國資金專法自2019年8月15日上路至今,已有1,128件申請案,申請匯回金額爲2,372億元,其中有1,068案、約2,303億元資金實際匯回臺灣。按匯回金額而言,有四成爲個人、六成爲企業,顯見臺商企業爲資金迴流主要動能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課稅條例」(資金專法)爲2019年8月15日上路、爲期兩年。臺商首年適用8%稅率、第二年適用10%稅率,若申請實質投資,可再核退半數稅款,稅率可降爲4%、5%。

目前匯回資金有1/3金額申請投入實質投資,規模累計約795.2億元。經濟部統計,實質投資多爲臺商企業迴流擴廠、投資設備技術,以電子資訊業佔32.4%、258億元最多,金屬機電業173.4億元居次(21.8%),民生化工業161.7億元居第三(20.4%),其他業別合計約189.1億元(約23.8%),間接投資爲13億元,則佔1.6%。

在規模方面,1億元以下共有165案居冠、1億~10億元有121案居次,逾10億元案件則有16案。

地區的分佈狀況而言,北部投資案約爲四成、中部地區爲三成,南部爲兩成,東部與跨區域合計約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