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人抓自己人?冒名花蓮偵三隊販毒慘了 反遭科偵隊逮捕

花蓮2名18歲楊姓及王姓男子異想天開假冒「偵三隊」名義,在社羣軟體販賣新興三級毒品彩虹煙,2人本以爲能借此躲避查緝,最終仍敵不過警方鷹眼遭逮送辦。(花蓮縣警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2名18歲楊姓及王姓男子異想天開假冒「偵三隊」名義,在社羣軟體販賣新興三級毒品彩虹煙,2人本以爲能借此躲避查緝,最終仍敵不過警方鷹眼遭逮送辦,其中「楊姓隊長」最後也被花蓮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日前在網路巡邏時,發現有大膽毒販於社羣軟體Telegram(俗稱飛機)使用代號「偵三隊」名義,公然販賣新興三級毒品彩虹煙,經刑大清查內部,排除同仁涉案可能,即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

花蓮2名18歲楊姓及王姓男子異想天開假冒「偵三隊」名義,在社羣軟體販賣新興三級毒品彩虹煙,2人本以爲能借此躲避查緝,最終仍敵不過警方鷹眼遭逮送辦。(花蓮縣警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案經警方深入追查,鎖定假冒「偵三隊」的楊、王2名男子,並報請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尤開民指揮偵辦,科偵隊部署多重警力後,今年4月利用軟體聯繫「偵三隊」,怎料毒販竟主動兜售毒品,最後2人在吉安鄉被警方逮捕,當場查扣正欲出貨販賣的毒品彩虹煙4支、手機及販毒不法所得1000元整。

警方指出,楊、王2男意圖在網路販賣三級毒品彩虹煙,擔心被警方查緝,打聽之下發現花蓮刑大偵三隊因查緝取締多項毒品犯罪盛名在外,所以假借「偵三隊」名義在外販賣毒品,且分別假冒「隊長」及「隊員」,認爲警方看到是自己人就不會抓自己人。

怎料2人販賣毒品不到1周,便遭真正的刑警「科偵隊」抓到,經偵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楊姓隊長」最後也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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