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導自演吃官司 前藍黨工出庭全推給「Lin bay好油」

桃園地院25日開準備程序庭,許男(左二)在大陣仗的5人律師團陪同下出庭。(蔡依珍攝)

臉書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涉嫌與前國民黨許姓黨工自導自演恐嚇案,桃園地院25日開準備程序庭,許在大陣仗的5人律師團陪同下出庭,他喊冤表示是爲了幫林裕紘找臺階下才幫忙發私訊,林答應不提告,也相信他會和妻子講明,後續透過新聞才知事情鬧大且林還食言提告,否認不法。

林裕紘常透過「Lin bay好油」粉專探討農業相關政策如進口蛋議題,去年9月林不滿粉專屢遭質疑,請從事網路行銷工作多年的許姓友人以臉書虛擬帳號「何可恩」發恐嚇訊息,林再於網路公開私訊內容,潸然淚下稱事涉妻小要關粉專,輿論發酵後林更提出恐嚇告訴,但檢警追查發現是自導自演,12月依僞造文書、誣告、恐嚇罪嫌起訴2人。

桃園地院25日開準備程序庭,39歲的許男否認自導自演,直指剛開始只是爲了幫林找臺階下,也相信以林和妻子深厚的感情,會跟妻子解釋,不構成恐嚇;他也說不公開私訊內容無人會知,根本不知道林要上節目大談,是看到新聞才知事情鬧大,還打電話問林,並要林誠實面對,林允諾不提告,事後卻食言,誣告和他無關,是林的個人行爲。

律師也幫腔指出,網路世代用分身帳號、小帳或副帳發言、傳訊息是常態,可保障隱私避免暴露自身性別認同、政黨傾向或宗教等,若以僞造文書論處不但情輕法重,也侵害自由言論和資訊自主權,且臉書只要電子信箱跟名稱就能申請,無限定用本名或身分證字號,申辦後也可改名,許男根本不知真的有2名未成年少女叫「何可恩」,甚至使用的是男性大頭貼,未刻意冒用,而用跨域網路只是爲了避免和網友筆戰時被輕易追查到。

律師也以剪報稱林妻第一時間接到警方詢問電話時說不提告,當庭聲請調閱警方公務電話紀錄和林妻警詢光碟,證明她未「心生畏懼」,檢方則聲請傳喚證人林裕紘對質。下次開庭時間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