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原二級高級警長張京義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據淄博市紀委監委消息:經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紀委監委對淄博市公安局原二級高級警長張京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京義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組織觀念淡薄,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將個人費用轉嫁他人支付;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爲謀私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京義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淄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淄博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京義開除黨籍處分;由淄博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