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幼退場加嚴 教部月底公佈

教育部表示,相較於第2期退場機制,準公幼第3期增列10項規定,其中就包含類似「記點」概念的違規累計次數規定。(示意圖) 聯合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日前公告準公幼第三期合作要件,其中原定今年八月師生比達標一比十二,卻延後至明年起。教保人員不當管教事件也被排除在退場機制之外,挨轟形同是在放水。教育部表示,退場機制已有十項原則,確定還會再納入違反勞基法,如未給加班費、超時工作等;至於不當管教事件,會再研議加嚴,預計四月底前公佈細節。

教育部昨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專案報告,不少立委都關注準公幼第三期師生比、退場等機制。

根據教育部公告的第三期合作要件,不當管教案件行爲人,從原本草案規定的所有教保人員,限縮至園長、負責人,形同教師或教保人員有虐童、不當管教等情事發生,該園所仍可續約,引發爭議。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質疑,教保人員涉及違法對待幼兒,負責人與園長難道無管理責任?這樣竟然還不需退場?自己收到教育部的迴應是「會導致關園數量太多」,實在荒謬。也有立委提到,教保員要多次兒虐、不當管教才被退場,難不成教育部是爲了帳面數字好看,所以把退場機制變得寬鬆。

師生比方面,教育部報告指出,目前公共化幼兒園(公幼、非營利)已有七成三的園所達成師生比一比十二,最遲一一四學年度須全部達成。

教育部次長林明裕強調,準公幼最遲一一五學年度一定要達標,否則形同「沒有履約」。此外,退場機制有十項原則,另違反勞基法也會納入退場項目之一,如工資未全額給付、未給加班費、超時工作等;不當管教事件部分,研議加嚴,詳細規定四月底前公佈。

對於教育部預計四月底前公佈退場機制,不具名幼教業者直言,現在幼教老師很難找,不少教保人員都要超時工作,如果規定上路,肯定炸鍋。

文教總會準公共政策委員會主委黃正雄說,規定如果納入,業者就會確實遵守,畢竟一旦違規,勢必就要退場。